寫於深夜裏

作者:民國·魯迅 ┋ 閱讀:2283

一:珂勒惠支教授的版畫之入中國

野地上有一堆燒過的紙灰,舊墻上有幾個劃出的圖畫,經過的人是大抵未必註意的,然而這些裏面,各各藏著一些意義,是愛,是悲哀,是憤怒,……而且往往比叫了出來的更猛烈。也有幾個人懂得這意義。

一九三一年——我忘了月份了——創刊不久便被禁止的雜誌《北鬥》第一本上,有一幅木刻畫,是一個母親,悲哀的閉了眼睛,交出她的孩子去。這是珂勒惠支教授(profkaethekollwitz)的木刻連續畫《戰爭》的第一幅,題目叫作《犧牲》;也是她的版畫紹介進中國來的第一幅。這幅木刻是我寄去的,算是柔石遇害的紀念。他是我的學生和朋友,一同紹介外國文藝的人,尤喜歡木刻,曾經編印過三本歐美作家的作品三本歐美作家的作品:是指印入《藝苑朝華》的《近代木刻選集》第一、二兩集和《比亞茲萊畫選》。,雖然印得不大好。然而不知道為了什麽,突然被捕了,不久就在龍華和別的五個青年作家同時槍斃。當時的報章上毫無記載,大約是不敢,也不能記載,然而許多人都明白他不在人間了,因為這是常有的事。隻有他那雙目失明的母親,我知道她一定還以為她的愛子仍在上海翻譯和校對。偶然看到德國書店的目錄上有這幅《犧牲》,便將它投寄《北鬥》了,算是我的無言的紀念。然而,後來知道,很有一些人是覺得所含的意義的,不過他們大抵以為紀念的是被害的全群。

這時珂勒惠支教授的版畫集正在由歐洲走向中國的路上,但到得上海,勤懇的紹介者卻早已睡在土裏了,我們連地點也不知道。好的,我一個人來看。這裏面是窮困,疾病,饑餓,死亡……自然也有掙紮和爭鬥,但比較的少;這正如作者的自畫像,臉上雖有憎惡和憤怒,而更多的是慈愛和悲憫的相同。這是一切“被侮辱和被損害的”的母親的心的圖像。這類母親,在中國的指甲還未染紅的鄉下,也常有的,然而人往往嗤笑她,說做母親的隻愛不中用的兒子。但我想,她是也愛中用的兒子的,隻因為既然強壯而有能力,她便放了心,去註意“被侮辱的和被損害的”孩子去了。

現在就有她的作品的復印二十一幅,來作證明;並且對於中國的青年藝術學徒,又有這樣的益處的——

(一)近五年來,木刻已頗流行了,雖然時時受著迫害。但別的版畫,較成片段的,卻隻有一本關於卓倫(anderszorn)的書。現在所紹介的全是銅刻和石刻,使讀者知道版畫之中,又有這樣的作品,也可以比油畫之類更加普遍,而且看見和卓倫截然不同的技法和內容。

(二)沒有到過外國的人,往往以為白種人都是對人來講耶穌道理或開洋行的,鮮衣美食,一不高興就用皮鞋向人亂踢。有了這畫集,就明白世界上其實許多地方都還存在著“被侮辱和被損害的”人,是和我們一氣的朋友,而且還有為這些人們悲哀,叫喊和戰鬥的藝術家。

(三)現在中國的報紙上多喜歡登載張口大叫著的希特拉像,當時是暫時的,照相上卻永久是這姿勢,多看就令人覺得疲勞。現在由德國藝術家的畫集,卻看見了別一種人,雖然並非英雄,卻可以親近,同情,而且愈看,也愈覺得美,愈覺得有動人之力。

(四)今年是柔石被害後的滿五年,也是作者的木刻第一次在中國出現後的第五年;而作者,用中國式計算起來,她是七十歲了,這也可以算作一個紀念。作者雖然現在也隻能守著沈默,但她的作品,卻更多的在遠東的天下出現了。是的,為人類的藝術,別的力量是阻擋不住的。

二:略論暗暗的死

這幾天才悟到,暗暗的死,在一個人是極其慘苦的事。

中國在革命以前,死囚臨刑,先在大街上通過,於是他或呼冤,或罵官,或自述英雄行為,或說不怕死。到壯美時,隨著觀看的人們,便喝一聲采,後來還傳述開去。在我年青的時候,常聽到這種事,我總以為這情形是野蠻的,這辦法是殘酷的。

新近在林語堂博士編輯的《宇宙風》裏,看到一篇銖堂先生的文章,卻是別一種見解。他認為這種對死囚喝彩,是崇拜失敗的英雄,是扶弱,“理想是不能不算崇高。然而在人群的組織上實在要不得。抑強扶弱,便是永遠不願意有強。崇拜失敗英雄,便是不承認成功的英雄。”所以使“凡是古來成功的帝王,欲維持幾百年的威力,不定得殘害幾萬幾十萬無辜的人,方才能博得一時的懾服”。

殘害了幾萬幾十萬人,還隻“能博得一時的懾服”,為“成功的帝王”設想,實在是大可悲哀的:沒有好法子。不過我並不想替他們劃策,我所由此悟到的,乃是給死囚在臨刑前可以當眾說話,倒是“成功的帝王”的恩惠,也是他自信還有力量的證據,所以他有膽放死囚開口,給他在臨死之前,得到一個自誇的陶醉,大家也明白他的收場。我先前隻以為“殘酷”,還不是確切的判斷,其中是含有一點恩惠的。我每當朋友或學生的死,倘不知時日,不知地點,不知死法,總比知道的更悲哀和不安;由此推想那一邊,在暗室中畢命於幾個屠夫的手裏,也一定比當眾而死的更寂寞。

然而“成功的帝王”是不秘密殺人的,他隻秘密一件事:和他那些妻妾的調笑。到得就要失敗了,才又增加一件秘密:他的財產的數目和安放的處所;再下去,這才加到第三件:秘密的殺人。這時他也如銖堂先生一樣,覺得民眾自有好惡,不論成敗的可怕了。

所以第三種秘密法,是即使沒有策士的獻議,也總有一時要采用的,也許有些地方還已經采用。這時街道文明了,民眾安靜了,但我們試一推測死者的心,卻一定比明明白白而死的更加慘苦。我先前讀但丁的《神曲》,到《地獄》篇,就驚異於這作者設想的殘酷,但到現在,閱歷加多,才知道他還是仁厚的了:他還沒有想出一個現在已極平常的慘苦到誰也看不見的地獄來。

三:一個童話

看到二月十七日的《dzz》〔《dzz》:德文《deutschezentralzeitung》(《德意誌中央新聞》)的縮寫;是當時在蘇聯印行的德文日報。〕,有為紀念海涅(H. Heine)死後八十年,勃萊兌勒(willibredel)〔勃萊兌勒(1901─1964):通譯布萊德爾,德國作家。著有長篇小說《考驗》和三部曲《親戚和朋友們》等。〕所作的《一個童話》,很愛這個題目,也來寫一篇。

有一個時候,有一個這樣的國度。權力者壓服了人民,但覺得他們倒都是強敵了,拼音字好像機關槍,木刻好像坦克車;取得了土地,但規定的車站上不能下車。地面上也不能走了,總得在空中飛來飛去;而且皮膚的抵抗力也衰弱起來,一有緊要的事情,就傷風,同時還傳染給大臣們,一齊生病。

出版有大部的字典,還不止一部,然而是都不合於實用的,倘要明白真情,必須查考向來沒有印過的字典。這裏面很有新奇的解釋,例如:“解放”就是“槍斃”;“托爾斯泰主義”就是“逃走”;“官”字下註雲:“大官的親戚朋友和奴才”;“城”字下註雲:“為防學生出入而造的高而堅固的磚墻”;“道德”條下註雲:“不準女人露出臂膊”;“革命”條下註雲:“放大水入田地裏,用飛機載炸彈向‘匪賊’頭上擲之也。”

出版有大部的法律,是派遣學者,往各國采訪了現行律,摘取精華,編纂而成的,所以沒有一國,能有這部法律的完全和精密。但卷頭有一頁白紙,隻有見過沒有印出的字典的人,才能夠看出字來,首先計三條:一,或從寬辦理;二,或從嚴辦理;三,或有時全不適用之。

自然有法院,但曾在白紙上看出字來的犯人,在開庭時候是決不抗辯的,因為壞人才愛抗辯,一辯即不免“從嚴辦理”;自然也有高等法院,但曾在白紙上看出字來的人,是決不上訴的,因為壞人才愛上訴,一上訴即不免“從嚴辦理”。有一天的早晨,許多軍警圍住了一個美術學校美術學校:指杭州國立藝術專門學校。下文的“一個十八歲的學生”指的是曹白。。校裏有幾個中裝和西裝的人在跳著,翻著,尋找著,跟隨他們的也是警察,一律拿著手槍。不多久,一位西裝朋友就在寄宿舍裏抓住了一個十八歲的學生的肩頭。

“現在政府派我們到你們這裏來檢查,請你……”

“你查罷!”那青年立刻從床底下拖出自己的柳條箱來。

這裏的青年是積多年的經驗,已頗聰明了的,什麽也不敢有。但那學生究竟隻有十八歲,終於被在抽屜裏,搜出幾封信來了,也許是因為那些信裏面說到他的母親的困苦而死,一時不忍燒掉罷。西裝朋友便仔仔細細的一字一字的讀著,當讀到“……世界是一臺吃人的筵席,你的母親被吃去了,天下無數無數的母親也會被吃去的……”的時候,就把眉頭一揚,摸出一支鉛筆來,在那些字上打著曲線,問道:“這是怎麽講的?”

“……”

“誰吃你的母親?世上有人吃人的事情嗎?我們吃你的母親?好!”他凸出眼珠,好像要化為槍彈,打了過去的樣子。

“那裏!……這……那裏!……這……”青年發急了。

但他並不把眼珠射出去,隻將信一折,塞在衣袋裏;又把那學生的木版,木刻刀和拓片,《鐵流》,《靜靜的頓河》,剪貼的報,都放在一處,對一個警察說:“我把這些交給你!”

“這些東西裏有什麽呢,你拿去?”青年知道這並不是好事情。

但西裝朋友隻向他瞥了一眼,立刻順手一指,對別一個警察命令道:

“我把這個交給你!”

警察的一跳好像老虎,一把抓住了這青年的背脊上的衣服,提出寄宿舍的大門口去了。門外還有兩個年紀相仿的學生,背脊上都有一隻勇壯巨大的手在抓著。旁邊圍著一大層教員和學生。

四:又是一個童話

有一天的早晨的二十一天之後,拘留所裏開審了。一間陰暗的小屋子裏,上面坐著兩位老爺,一東一西。東邊的一個是馬褂,西邊的一個是西裝,不相信世上有人吃人的事情的樂天派,錄口供的。警察吆喝著連抓帶拖的弄進一個十八歲的學生來,蒼白臉,臟衣服,站在下面。馬褂問過他的姓名,年齡,籍貫之後,就又問道:“你是木刻研究會的會員麽?”

“是的。”

“誰是會長呢?”

“ch……正的,h……副的。”

“他們現在在哪裏?”

“他們都被學校開除了,我不曉得。”

“你為什麽要鼓動風潮呢,在學校裏?”

“阿!……”青年隻驚叫了一聲。

“哼。”馬褂隨手拿出一張木刻的肖像來給他看,“這是你刻的嗎?”

“是的。”

“刻的是誰呢?”

“是一個文學家。”

“他叫什麽名字?”

“他叫盧那卻爾斯基。”

“他是文學家?——他是哪一國人?”

“我不知道!”這青年想逃命,說謊了。

“不知道?你不要騙我!這不是露西亞露西亞:俄羅斯的日文譯名。人嗎?這不是明明白白的露西亞紅軍軍官嗎?我在露西亞的革命史上親眼看見他的照片的呀!你還想賴?”

“哪裏!”青年好像頭上受到了鐵椎的一擊,絕望的叫了一聲。

“這是應該的,你是普羅藝術家,刻起來自然要刻紅軍軍官呀!”

“哪裏……這完全不是……”

“不要強辯了,你總是‘執迷不悟’!我們很知道你在拘留所裏的生活很苦。但你得從實說來,好使我們早些把你送給法院判決。——監獄裏的生活比這裏好得多。”青年不說話——他十分明白了說和不說一樣。

“你說,”馬褂又冷笑了一聲,“你是cp,還是cy〔cp:英語communistparty的縮寫,即共產黨。cy:英語communistyouth的縮寫,即共產主義青年團。?〕”“都不是的。這些我什麽也不懂!”

“紅軍軍官會刻,cp、cy就不懂了?人這麽小,卻這樣的刁頑!去!”於是一隻手順勢向前一擺,一個警察很聰明而熟練的提著那青年就走了。

我抱歉得很,寫到這裏,似乎有些不像童話了。但如果不稱它為童話,我將稱它為什麽呢?特別的隻在我說得出這事的年代,是一九三二年。

五:一封真實的信

敬愛的先生:

你問我出了拘留所以後的事情麽,我現在大略敘述在下面——

在當年的最後一月的最後一天,我們三個被省省:指浙江省。政府解到了高等法院。一到就開檢查庭。這檢察官的審問很特別,隻問了三句:

“你叫什麽名字?”——第一句;

“今年你幾歲?”——第二句;

“你是哪裏人?”——第三句。

開完了這樣特別的庭,我們又被法院解到了軍人監獄。有誰要看統治者的統治藝術的全般的麽?那隻要到軍人監獄裏去。他的虐殺異己,屠戮人民,不慘酷是不快意的。時局一緊張,就拉出一批所謂重要的政治犯來槍斃,無所謂刑期不刑期的。例如南昌陷於危急的時候南昌陷於危急的時候:指一九三三年四月初國民黨第四次“圍剿”被粉碎後,紅軍部隊攻克江西新淦、金溪,進逼南昌、撫州的時期。,曾在三刻鐘之內,打死了二十二個;福建人民政府成立時,也槍斃了不少。刑場就是獄裏的五畝大的菜園,囚犯的屍體,就靠泥埋在菜園裏,上面栽起菜來,當作肥料用。

約莫隔了兩個半月的樣子,起訴書來了。法官隻問我們三句話,怎麽可以做起訴書的呢?可以的!原文雖然不在手頭,但是我背得出,可惜的是法律的條目已經忘記了——

“……ch……h……所組織之木刻研究會,系受共黨指揮,研究普羅藝術之團體也。被告等皆為該會會員,……核其所刻,皆為紅軍軍官及勞動饑餓者之景象,借以鼓動階級鬥爭而示無產階級必有專政之一日。……”

之後,沒有多久,就開審判庭。庭上一字兒坐著老爺五位,威嚴得很。然而我倒並不怎樣的手足無措,因為這時我的腦子裏浮出了一幅圖畫,那是陀密埃(honorédaumier)的《法官》,真使我贊嘆!

審判庭開後的第八日,開最後的判決庭,宣判了。判決書上所開的罪狀,也還是起訴書上的那麽幾句,隻在它的後半段裏,有——

“核其所為,當依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第×條,刑法第×百×十×條第×款,各處有期徒刑五年。……然被告等皆年幼無知誤入歧途,不無可憫,特依法第×千×百×十×條第×款之規定,減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於判決書送到後十日以內,不服上訴……”雲雲。

我還用得到“上訴”麽?“服”得很!反正這是他們的法律!

總結起來,我從被捕到放出,竟遊歷了三處殘殺人民的屠場。現在,我除了感激他們不砍我的頭之外,更感激的是增加了我不知幾多的知識。單在刑罰一方面,我才曉得現在的中國有:一,抽藤條,二,老虎凳,都還是輕的;三,踏杠,是叫犯人脆下,把鐵杠放在他的腿彎上,兩頭站上彪形大漢去,起先兩個,逐漸加到八人;四,跪火鏈,是把燒紅的鐵鏈盤在地上,使犯人跪上去;五,還有一種叫‘吃’的,是從鼻孔裏灌辣椒水、火油、醋、燒酒……;六,還有反綁著犯人的手,另用細麻繩縛住他的兩個大拇指,高懸起來,吊著打,我叫不出這刑罰的名目。

我認為最慘的還是在拘留所裏和我同櫳的一個年青的農民。老爺硬說他是紅軍軍長,但他死不承認。呵,來了,他們用縫衣針插在他的指甲縫裏,用榔頭敲進去。敲進去了一隻,不承認,敲第二隻,仍不承認,又敲第三隻……第四隻……終於十隻指頭都敲滿了。直到現在,那青年的慘白的臉,凹下的眼睛,兩隻滿是鮮血的手,還時常浮在我的眼前,使我難於忘卻!使我苦痛!……然而,入獄的原因,直到我出來之後才查明白。禍根是在我們學生對於學校有不滿之處,尤其是對於訓育主任,而他卻是省黨部的政治情報員。他為了要鎮壓全體學生的不滿,就把僅存的三個木刻研究會會員,抓了去做示威的犧牲了。而那個硬派盧那卻爾斯基為紅軍軍官的馬褂老爺,又是他的姐夫,多麽便利呵!

寫完了大略,擡頭看看窗外,一地慘白的月色,心裏不禁漸漸地冰涼了起來。然而我自信自己還並不怎樣的怯弱,然而,我的心冰涼起來了……

願你的身體康健!

人凡〔人凡:即曹白。原名劉平若,江蘇江陰人。一九三三年在杭州國立藝術專門學校肄業,後被捕入獄,一九三五年出獄。〕。四月四日,後半夜

(附記:從《一個童話》後半起至篇末止,均據人凡君信及《坐牢略記》。四月七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六年五月上誨《夜鶯》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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