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
議曰:《反經》、《是非》、《適變》三篇,雖博辯利害,然其弊流遁漫羨,無所歸宿。故作《正論》以質之。)
孔子曰:“六藝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導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
(司馬談曰:“《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經紀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溪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是非,故長於理人也。”)
故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
(子夏曰:“聲成文謂之音。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
太史公曰:“《大雅》言
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於《書》也。(《書》著帝王之道,
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於《樂》也。
(《樂》書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其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
班固曰:“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人心,其感人也深。故先王著其教焉。夫人有血氣心知之性,而無哀樂喜怒之常。應感而動,然後心術形焉。故纖微憔悴之音作,而民思憂;闡諧慢易之音作,而民康樂;粗厲猛奮之音作,而民剛毅;廉直正誠之音作,而民肅靜;寬裕和順之音作,而民慈愛;流僻邪散之音作,而民淫亂。先王恥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本之情性,稽之度數,制之禮義,合生氣之和,導五常之行,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交於中,而發作於外。足以感人之善心,而不使邪氣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呂氏春秋》曰:“亡國戮人,非無樂也,其樂不樂。溺者,非不笑也;罪人,非不歌也;狂者,非不舞也。亂世之樂,有似於此。”
範曄曰:“夫鐘鼓,非樂之本,而器不可去:三牲,非孝之主,而養不可廢。夫存器而亡本,樂之失也。調氣以和聲,樂之盛也。崇養以傷行,孝之累也。行孝以致養,孝之大也。”
議曰:東方角主仁,南方征主禮,中央宮主信,西方商主義,北方羽主智。此常理也。今太史公以為:征動心而和正智,羽動腎而和正禮。則以征主智,羽主禮,與舊例乖殊。故非末學所能詳也。)
潔凈精微而不賊,則深於《易》也。(《易》之精微,愛惡相攻,遠近相取,則不能容人,近於相害。)
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於《禮》也。
(太史公曰:“余至大行禮官,觀三代損益,乃知緣人情而制禮,依人性而作儀。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寵榮,所以總一海內而整齊萬人也。人體安駕乘,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目好五色,為之
班固曰:“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
(壺遂曰:“昔孔子何為作《春秋》哉?”
太史公曰:“余聞之董生曰:‘由周道衰微,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
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
太史公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隆,詩人歌之。《春秋》
自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戰國縱橫,真偽分爭,諸子之言,紛然散亂矣。
儒家者,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遊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
(司馬談曰:“儒者,
範曄曰:“夫遊庠序,服儒衣,所談者仁義,所傳者聖法也。故人識君臣父子之綱,家知違邪歸正之路。自桓、靈之間,朝綱日陵,國隙屢啟,中智以下,靡不審其崩離,而剛強之臣,息其窺盜之謀;豪俊之夫,屈於鄙生之議者,民誦先王之言也,下畏逆順之勢也。至如張溫、皇甫嵩之徒,功定天下之半,聲馳四海之表,俯仰顧盼,則大業移矣,猶鞠躬昏主之下,狼狽折禮之命,散成兵就繩約而無悔心者,斯豈非學者之效乎?故先師褒勵學者之功,篤矣。”)
道家者,蓋出於史官,歷紀成敗,
(司馬談曰:“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夫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
陰陽家者,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歷象日月星辰,
(司馬談曰:“陰陽之術大詳,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畏,然其敘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曰:
《漢書》曰:“
《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人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又曰:“棄法律,遂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則火不炎上。”又曰:“好治宮室,飾臺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又曰:“好攻戰,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城,則金不從革。”又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管輅曰:“貴人有事,其應在天。在天則日月星辰也。兵動人擾,其應在物。在物則山林鳥獸也。”又曰:“夫天雖有大象而不能言,故運星精於上,流神明於下,驅風雲以表異,役鳥獸以通靈。表異者必有沈浮之候,通靈者必有宮商之應。是以宋襄失德,六鶂退飛;伯姬將焚,鳥鳴其哭;四國未火,融風已發;赤雲夾日,殃在荊楚。此乃上天之所使,自然之明符也。”
後漢竇武上書曰:“間者有喜禾、芝草、黃龍之瑞見。夫瑞生必於嘉土,福至實由吉人。在德為瑞,無德為災。陛下所行,不合天意,不宜稱慶。”又裴楷曰:“按春秋以來,及古帝王,未有河清者也。臣以為河者,諸侯位也。清者屬陽,濁者屬陰。河當濁而反清者,陰欲為陽,諸侯欲為帝也。京房《易傳》曰:‘河水清,天下平。’今天垂異,地吐妖,民癘疫,三者並時而有河清,猶春秋麔不當見而見。孔子書以為異也。”
魏青龍中,張掖郡玄川,溢湧寶石負鼎狀,麟鳳龍馬,炳煥成形,時人以為魏端,任令於綽賫以問張珔,珔密謂綽曰:“夫神以知來,不追已往。以禎祥先見,然後廢興從之。漢已久亡,魏已得之,何所追廢興禎祥乎?此石當今之變異,而將來之禎祥。”後司馬氏果代魏。
漢武時,巫為上致神君,神君但聞其聲,不見其形。荀悅曰:“《易》稱: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各當其理而不相亂,亂則有氣變而然。若夫大石自立,僵柳復生,此形之異也;男化為女,
《春秋傳》曰:“
後漢陳蕃上書曰:“昔春秋之末,周德衰微,數十年間,無復災眚者,天所棄也。天之於漢,悢悢無已,故殷勤示變,以悟陛下,除妖去嬖,實在修德。故《周書》曰:‘天子見怪則修德,諸侯見怪則修政,大夫見怪則修職,士庶見怪則修身。’神不能傷道,妖不能害德。”
《漢書》曰:“夫動人以行、不以言,應天以實、不以文。此天人之大略也。”)
法家者,蓋出於理官,
(司馬談曰:“法家嚴而少恩,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夫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使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至於尊主卑臣,明職分,不相逾越,雖百家不能改也。”)
名家者,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
(司馬談曰:“名家使人檢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夫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於名,時失人情,故曰:‘使人檢而善失真’。若夫
墨家者,蓋出於清廟之守,
(司馬談曰:“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
漢武帝問董仲舒策曰:“蓋儉者不造玄黃旌旗之飾,及至周室,設兩觀,乘大輅,八佾陳於庭而頌聲興。夫帝王之道,豈異旨哉?”對曰:“制度文、采玄黃之飾,所以明尊卑、異貴賤,而勸有德也。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應天也。然則宮室旌旗之制,有法而然者也。孔子曰:‘奢則不遜,儉則固。’儉非聖人之中制,故曰:奢不僭上,儉不逼下,此王道也。”)
縱橫家者,蓋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使乎,使乎!”言當權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也。及邪人為之,則上詐諼((音)許遠反)而棄其信。此縱橫之弊也。
(荀悅曰:“世有三遊,德之賊也。一曰遊俠,二曰遊說,三曰遊行。夫立氣勢,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強於世者,謂之遊俠;飾辯辭,設詐謀,馳逐於天下,以要時世者,謂之遊說;色取人,合時好,連黨類,立虛譽,以為權利者,謂之遊行。此三者,亂之所由生,傷道害德,敗法惑世,先王之所慎也。
凡三遊之作,生於季世,周秦之末尤甚焉。上不明,下無正;制度不立,綱紀弛廢;以毀譽為榮辱,不核其真;以愛憎為利害,不論其實;言論者,計厚薄而吐辭;選舉者,度親疏而下筆。然則利不可以義求,害不可以道避。是以君子犯禮,小人犯法,飾華廢實,競取時利,薄
雜家者,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理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及蕩者為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此雜家之弊也。
農家者,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谷,勸耕桑,以足衣食。孔子曰:“所重人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為之,則欲君臣之並耕,悖於上下之序,農家之弊也。
(班固曰:“司馬遷《史記》,其是非頗謬於聖人。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序遊俠,則退處士,而進奸雄;述貨殖,則崇利勢,而羞貧賤。此其所弊也。然其善序事理,辯而不華,
文子曰:“聖人之從事也,所由異路而同歸。秦楚燕魏之歌,異轉而皆樂;九夷八狄之哭,異聲而皆哀。夫歌者,樂之征也;哭者,哀之效也。愔愔於中而應於外,故在所以感之矣。”
論曰:範曄稱:“百家之言政者,尚矣!大略歸乎寧固根柢,革易時弊也。而遭運無恒,意見偏雜,故是非之論,紛然相乖。”
嘗試論之:夫世非胥庭,人乖鷇飲,理跡萬肇,情故萌生。雖周物之智,不能研其權變;山川之奧,未足況其紆險;則應俗適事,難以常條。何以言之?若夫玄聖禦代,則大同極軌,施舍之道,宜無殊典。而損益異運,文樸遞行,用明居晦,回穴於曩時,興戈陳俎,參差於上世。及至戴黃屋,服絺衣,豐薄不齊,而致治則一。亦有宥公族,黥國仇,寬躁已隔,而防非必同。此其分波而共源,百慮而一致者也。若乃偏情矯用,則枉直必過。故
是以繁簡唯時,
數子之言,當世失得,皆悉究矣。然多謬通方之訓,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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