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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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於鄆。

齊侯使高張來唁公。

公如晉,次於乾侯。

夏四月庚子,叔詣卒。

秋七月。

冬十月,鄆潰。

【傳】

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處於鄆。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君祇辱焉。”公如乾侯。

三月己卯,京師殺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魯之子。尹固之復也,有婦人遇之周郊,尤之曰:“處則勸人為禍,行則數日而反,是夫也,其過三歲乎?”

夏五月庚寅,王子趙軍入於鄻以叛,陰不佞敗之。

平子每歲賈馬,具從者之衣屨而歸之於乾侯。公執歸馬者賣之,乃不歸馬。衛侯來獻其乘馬曰啟服,塹而死。公將為之櫝。子家子曰:“從者病矣,請以食之。”乃以幃裹之。

公賜公衍羔裘,使獻龍輔於齊侯,遂入羔裘。齊侯喜,與之陽穀。公衍、公為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為之母曰:“相與偕出,請相與偕告。”三日,公為生,其母先以告。公為為兄。公私喜於陽穀而思於魯,曰:“務人為此禍也。且後生而為兄,其誣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為大子。

秋,龍見於絳郊。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知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知,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知。古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禦龍氏。”獻子曰:“是二氏者,吾亦聞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謂也?”對曰:“昔有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畜龍,以服事帝舜。帝賜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鬷川,鬷夷氏其後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龍。及有夏孔甲,擾於有帝。帝賜之乘龍,河、漢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獲豢龍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於豢龍氏,以事孔甲,能飲食之。夏後嘉之,賜氏曰禦龍,以更豕韋之後。龍一雌死,潛醢以食夏後。夏後饗之,既而使求之。懼而遷於魯縣,範氏其後也。”獻子曰:“今何故無之?”對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若泯棄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後土。龍,水物也。水官棄矣,故龍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於野。’若不朝夕見,誰能物之?”獻子曰:“社稷五祀,誰氏之五官也?”對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煕,實能金木及水。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此其二祀也。後土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

冬,晉趙鞅、荀寅帥師城汝濱,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範宣子所為刑書焉。仲尼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能守其業。貴賤不愆,所謂度也。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為被廬之法,以為盟主。今棄是度也,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為國?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晉國之亂制也,若之何以為法?”蔡史墨曰:“範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為下卿,而幹上令,擅作刑器,以為國法,是法奸也。又加範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趙氏,趙孟與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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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二十九年》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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