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閔王之遇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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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閔王之遇殺,其子法章變姓名。為莒太史家庸夫。太史敫女奇法章之狀貌,以為非常人,憐而常竊衣食之,與私焉。莒中及齊亡臣相聚,求閔王子,欲立之。法章乃自言於莒。共立法章為襄王。襄王立,以太史氏女為王後,生子建。太史敫曰:“女無謀而嫁者,非吾種也,汙吾世矣。”終身不睹。君王後賢,不以不睹之故,失人子之禮也。

襄王卒,子建立為齊王,君王後事秦謹,與諸侯信,以故建立四十—有余年不受兵。

秦始皇嘗使使者遺君王後玉連環,曰:“齊多知,而解此環不?”君王後以示群臣,群臣不知解。君王後引椎椎破之,謝秦使曰:“謹以解矣。”

及君王後病且卒,誡建口:“群臣之可用者某。”建曰:“請書之。”君王後曰:“善。”取筆牘受言。君王後曰:“老婦已亡矣!”

君王後死,後後勝相齊,多受秦間金玉,使賓客入秦,皆為變辭,勸王朝秦,不修攻戰之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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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闵王之遇杀》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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