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三

《韓非子》 > 外儲說右上 > 說三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縣幟甚高,然而不售,酒酸。怪其故,問其所知閭長者楊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則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懷錢挈壺雍而往酤,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夫國亦有狗鉻,有道之士懷其術而欲以明萬乘之主,大臣為猛狗迎而龁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肋,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故桓公問管仲:“治國最奚患?”對曰:“最患社鼠矣。”公曰:“何患社鼠哉?”對曰:“君亦見夫為社者乎?樹木而塗之,鼠穿其間,掘穴托其中。熏之則恐焚木,灌之則恐塗阤,此社鼠之所以不得也。今人君之左右,出則為勢重而收利於民,入則比周而蔽惡於君。內間主之情以告外,外內為重,諸臣百吏以為富。吏不誅則亂法,誅之則君不安。據而有之,此亦國之社鼠也。”故人臣執柄而擅禁,明為己者必利,而不為己者必害,此亦猛狗也。夫大臣為猛狗而龁有道之士矣,左右又為社鼠而間主之情,人主不覺。如此,主焉得無壅,國焉得無亡乎?

一曰:宋之酤酒者有莊氏者,其酒常美。或使仆往酤莊氏之酒,其狗龁人,使者不敢往,乃酤他家之酒。問曰:“何為不酤莊氏之酒?”對曰:“今日莊氏之酒酸。”故曰:“不殺其狗則酒酸。”一曰:桓公問管仲曰:“治國何患?”對曰:“最苦社鼠。夫社,木而塗之,鼠因自托也。熏之則木焚,灌之則塗阤,此所以苦於社鼠也。今人君左右,出則為勢重以收利於民,入則比周謾侮蔽惡以欺於君,不誅則亂法,誅之則人主危。據而有之,此亦社鼠也。”故人臣執柄擅禁,明為己者必利,不為己者必害,亦猛狗也。故左右為社鼠,用事者為猛狗,則術不行矣。

堯欲傳天下於舜,鯀諫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傳之天匹夫乎?”堯不聽,舉兵而誅殺鯀於羽山之郊。共工又諫曰:“孰以天下而傳之於匹夫乎?”堯不聽,又舉兵而誅共工於幽州之都。於是天下莫敢言無傳天下於舜。仲尼聞之曰:“堯之知舜之賢,非其難者也。夫至乎誅諫者,必傳之舜,乃其難也。”一曰:“不以其所疑敗其所察則難也。”

荊莊王有茅門之法,曰:“群臣大夫諸公子入朝,馬蹄踐霤者,廷理斬其辀戮其禦。”於是太子入朝,馬蹄踐霤,廷理斬其辀,戮其禦。太子怒,入為王泣曰:“為我誅戮廷理。”王曰:“法者,所以敬宗廟,尊社稷。故能立法從令,尊敬社稷者,社稷之臣也,焉可誅也?夫犯法廢令,不尊敬社稷者,是臣乘君而下尚校也。臣乘君,則主失威;下尚校則上位危。威失位危,社稷不守,吾將何以遺子孫?”於是太子乃還走,避舍露宿三曰,北面再拜請死罪。

一曰:楚王急召太子。楚國之法,車不得至於茆門。天雨,廷中有潦,太子遂驅車至於茆門。廷理曰:“車不得至茆門。至茆門,非法也。”太子曰:“王召急,不得須無潦。”遂驅之。廷理舉殳而擊其馬,敗其駕。太子入為王泣曰:“廷中多潦,驅車至茆門,廷理曰''非法也'',舉殳擊臣馬,敗臣駕。王必誅之。”王曰:“前有老主而不逾,後有儲主而不屬,矜矣!是真吾守法之牙也。”乃益爵二級,而開後門出太子,勿復過。

衛嗣君謂薄疑曰:“子小寡人之國以為不足仕,則寡人力能仕子,請進爵以子為上卿。”乃進田萬頃。薄子曰:“疑之母親疑,以疑為能相萬乘所不窕也。然疑家巫有蔡嫗者,疑母甚愛信之,屬之家事焉。疑智足以信言家事,疑母盡以聽疑也。然已與肄言者,亦必復決之於蔡嫗也。故論疑之智能,以疑為能相萬乘而不窕也;論其親,則子母之間也;然猶不免議之於蔡嫗也。今疑之於人主也,非子母之親也,而人主皆有蔡嫗。人主之蔡嫗,必其重人也。重人者,能行私者也。夫行私者,繩之外也;而疑之所言,法之內也。繩之外與法之內,仇也,不相受也。”

一曰:衛君之晉,謂薄疑曰:“吾欲與子皆行。”薄疑曰:“媼也在中,請歸與媼計之。衛君自請薄媼。曰:“疑,君之臣也,君有意從之,甚善。”衛君曰:“吾以請之媼,媼許我矣。”薄疑歸,言之媼也,曰:“衛君之愛疑奚與媼?”媼曰:“不如吾愛子也。”“衛君之賢疑奚與媼也?”曰:“不如吾賢子也。”“媼與疑計家事已決矣,乃更請決之於蔔者蔡嫗。今衛君從疑而行,雖與疑決計,必與他蔡嫗敗之。如是,則疑不得則長為臣矣。”

夫教歌者,使先呼而詘之,其聲反清徵者,乃教之。

一曰:教歌者先揆以法,疾呼中宮,徐呼中徵。疾不中宮,徐不中徵,不可謂教。

吳起,衛左氏中人也,使其妻織組,而幅狹於度。吳子使更之。其妻曰:“諾。”及成,復度之,果不中度,吳子大怒。其妻對曰:“吾始經之而不可更也。”吳子出之,其妻請其兄而索入,其兄曰:“吳子,為法者也。其為法也,且欲以與萬乘致功,必先踐之妻妾,然後行之,子毋幾索入矣。”其妻之弟又重於衛君,乃因以衛君之重請吳子。吳子不聽,遂去衛而入“

一曰:吳起示其妻以組,曰:“子為我織組,令之如是。”組已就而效之,其組異善。起曰:“使子為組,令之如是,而今也異善,何也?”其妻曰:“用財若一也,加務善之。”吳起曰:“非語也。”使之衣而歸。其父往請之,吳起曰:“起家無虛言。”

晉文公問於狐偃曰:“寡人甘肥周於堂,卮酒豆肉集於宮,壺酒不清,生肉不布,殺一牛遍於國中,一歲之功盡以衣士卒,其足以戰民乎?”狐子曰:“不足。”文公曰:“吾弛關市之征而緩刑罰,其足以戰民乎?”狐子對曰:“不足。”文公曰:“吾民之有喪資者,寡人親使郎中視事,有罪者赦之,貧窮不足者與之,其足以戰民乎?”狐子對曰:“不足。此皆所以慎產也;而戰之者,殺之也。民之從公也,為慎產也,公因而迎殺之,失所以為從公矣。”曰:然則何如足以戰民乎?”狐子對曰:“令無得不戰。”公曰:“無得不戰奈何?”狐子對曰:“信賞必罰,其足以戰。”公曰:“刑罰之極安至?”對曰:“不辟親貴,法行所愛。”文公曰:“善。”明日,令田於圃陸,期以日中為期,後期者行軍法焉。於是公有所愛者日顛頡,後期,吏請其罪,文公隕涕而憂。吏曰:“請用事焉。”遂斬顛頡之脊以徇百姓,以明法之信也。而後百姓皆懼曰:“君於顛頡之貴重如彼甚也,而君猶行法焉,況於我則何有矣。”文公見民之可戰也,於是遂興兵伐原,克之;伐衛,東其畝,取五鹿;攻陽勝虢;伐曹;南圍鄭,反之陴;罷宋圍。還與荊人戰城濮,大敗荊人;返為踐土之盟,遂成衡雍之義:一舉而八有功。所以然者,無他故異物,從狐偃之謀,假顛頡之脊也。

夫痤疽之痛也,非刺骨髓,則煩心不可支也;非如是,不能使人以半寸砥石彈之。今人主之於治亦然:非人不知有若則安;欲治其國,非如是不能聽聖知則誅亂臣。亂臣者必重人,重人者,必人主所甚親愛也。人主所甚親愛也者,是同堅白也。夫以布衣之資,欲以離人主之堅白所愛,是猶以解左髀說右髀者,是身必死而說不行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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