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滥用代字

《人间词话》 > 上卷 31~40 > 不可滥用代字

【原文】:沈伯时《乐府指迷》云:“说桃不可直说破桃,须用‘红雨’、‘刘郎’等字。咏柳不可直说破柳,须用‘章台’、‘灞岸’等字。”若惟恐人不用代字者。果以是为工,则古今类书具在,又安用词为耶?宜其为《提要》所讥也。

〖翻译〗:南宋沈义夫在《乐府指迷》中说:“说桃,不可直说破桃,须用‘红雨’、‘刘郎’等字;说柳,不可直说破柳,须用‘章台’、‘灞岸’等字。”好像害怕别人不用替代字人心似的。如果说只有按他那样写才叫工巧的话,那么古今各类书都在,又何须用词来表达情感呢?也难怪他后来被《四库提要》所讥笑。

【注】

《乐府指迷》,南宋沈义父撰,沈字伯时。

《四库提要·集部·词曲类二》沈氏《乐府指迷》条:“又谓说桃须用‘红雨’、‘刘郎’等字,说柳须用‘章台’、‘灞岸’等字,说书须用‘银钩’等字,说泪须用‘玉箸’等字,说发须用‘绛云’等字,说簟须用‘湘竹’等字,不可直说破。其意欲避鄙俗,而不知转成涂饰,亦非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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