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仗
(对仗,对仗)
1.谓当廷奏事。古时皇帝坐朝听政,必设仪仗,百官当廷言事,无所隐秘,故称。
《旧唐书·萧至忠传》:“旧制,大臣有被御史对仗劾弹者,即俯偻趋出,立于朝堂待罪。”
宋王溥《唐会要·百官奏事》:“百官及奏事,皆合对仗公言,比日以来,多仗下独奏。宜申明旧制,告语令知,如缘曹司细务及有秘密不可对仗奏者,听仗下奏。”
2.左右分设、相对而立的仗卫。
清袁枚《随园诗话》卷一引万柘坡《金鳌玉蝀桥》诗:“晓来浓翠东西映,也算蛾眉对仗班。”
3.指旧体诗文的词句相对偶。
清沉德潜《说诗晬语》卷下:“对仗固须工整,而亦有一联中本句自为对偶者。”
蔡元培《国文之将来》:“旧式的五七言律诗与骈文,音调铿锵,合乎调适的原则;对仗工整,合乎均齐的原则,在美术上不能说毫无价值。”
王力《龙虫并凋斋文集·语言与文字》:“对仗,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虚词对虚词。”
4.交战。
《太平天国资料·林凤祥李开芳吉文元朱锡琨北伐回禀》:“有妖数千在归德城边东门,分作三路,忽然而来对仗。”
蔡东藩《清史通俗演义》第四二回:“巧值王囊仙韦七绺鬚,至南笼与清军对仗,两路夹攻,把勒保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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