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二首兒四日雷二異

作者:宋朝·高斯得 ┋ 閱讀:3436

鹹淳七年正二月,天災人異何稠疊。

細推厥咎端有繇,孤臣未言先泣血。

日當丙子月當寅,湖州昆山有妖孽。

曹家產子威殺人,二首一身連骨節。

左首似爹右似娘,渾舍驚走趾欲折。

裏胥不敢上其事,一州喧暄騰頰舌。

從來天子天下首,二首之占何待說。

我聞唐家儀鳳年,的證端為今日設。

涇州之民有生兒,異幹同軀不容裂。

是時武氏乘其夫,唐祚中微殆將滅。

聖朝家法與唐異,四星在天循軌轍。

咎在君陽非太陰,媧羿雖殊禍俱烈。

人妖示變未三旬,若月天災來不輟。

粵從已亥至壬寅,據歷雷聲未當發。

胡為砰訇震天鼓,四日四夜聲不絕。

上天威怒端有意,要使吾君用剛決。

夏竦奸邪致天變,仁皇感悟真明哲。

隻憑霹靂一聲雷,掃去有同湯沃雪。

後來高廟遵故典,湯相罷歸同一訣。

奈何災異過兩朝,猶復留此大饕餮。

二首之兒四日雷,占雖不同應無別。

作詩會入五行傳,謹勿流傳取剠刖。

●记二首儿四日雷二异(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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