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勝於雄辯

作者:民國·魯迅 ┋ 閱讀:2349

西哲說:事實勝於雄辯。我當初很以為然,現在才知道在我們中國,是不適用的。

去年我在青雲閣的一個鋪子裏買過一雙鞋,今年破了,又到原鋪子去照樣的買一雙。

一個胖夥計,拿出一雙鞋來,那鞋頭又尖又淺了。

我將一隻舊式的和一隻新式的都排在櫃上,說道:“這不一樣……”“一樣,沒有錯。”“這……”“一樣,您瞧!”我於是買了尖頭鞋走了。

我順便有一句話奉告我們中國的某愛國大家,您說,攻擊本國的缺點,是拾某國人的唾余的。試在中國上,加上我們二字,看看通不通。

現在我敬謹加上了,看過了,然而通的。

您瞧!

十一月四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晨報副刊》,署名風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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