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閑話

作者:民國·魯迅 ┋ 閱讀:2355

凡事無論大小,隻要和自己有些相幹,便不免格外警覺。

即如這一回女子師範大學的風潮,我因為在那裏擔任一點鐘功課,也就感到震動,而且就發了幾句感慨,登在五月十二的《京報副刊》上。自然,自己也明知道違了“和光同塵”的古訓了,但我就是這樣,並不想以騎墻或陰柔來買人尊敬。

三四天之後,忽然接到一本《現代評論》《現代評論》:綜合性周刊,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創刊於北京,一九二七年移至上海,一九二八年底出至第九卷第二○九期停刊。主要撰稿人有胡適、陳西瀅、王世傑、唐有壬、徐誌摩等,當時被稱為“現代評論派”。他們依附北洋政府,在一九二五年北京女師大風潮及其後的五卅運動、三·一八慘案中都支持北洋軍閥當局,誣蔑革命群眾運動。一九二七年四月蔣介石叛變革命後,他們又轉投國民黨政權。十五期,很覺得有些稀奇。這一期是新印的,第一頁上目錄已經整齊(初版字有參差處),就證明著至少是再版。我想:為什麽這一期特別賣的多,送的多呢,莫非內容改變了麽?翻開初版來,校勘下去,都一樣;不過末葉的金城銀行的廣告已經杳然,所以一篇《女師大的學潮》《女師大的學潮》:這是一篇署名為“一個女讀者”給《現代評論》記者的信,載於該刊第一卷第十五期(一九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主要意思是說:女師大學生叠次驅楊的“那些宣言書中所列舉楊氏的罪名,既大都不能成立罪名……而這回風潮的產生和發展,校內校外尚別有人在那裏主使”。又說:“女師大是中國唯一的女子大學;楊氏也是充任大學校長的唯一的中國女子……我們應否任她受教育當局或其他任何方面的排擠攻擊?我們女子應否自己還去幫著摧殘她?”就赤條條地露出。我不是也發過議論的麽?自然要看一看,原來是贊成楊蔭榆校長的,和我的論調正相反。做的人是“一個女讀者”。

中國原是玩意兒最多的地方,近來又剛鬧過什麽“琴心是否女士”“琴心是否女士”:一九二五年一月,北京女師大新年同樂會演出北大學生歐陽蘭所作獨幕劇《父親的歸來》,內容幾乎完全抄襲日本菊池寬所著的《父歸》,經人在《京報副刊》上指出後,除歐陽蘭本人作文答辯外,還出現了署名“琴心”的女師大學生,也作文為他辯護。不久,又有人揭發歐陽蘭抄襲郭沫若譯的雪萊詩,這位“琴心”和另一“雪紋女士”又一連寫幾篇文字替他分辯。但事實上,所謂“琴心”女士,是歐陽蘭的女友夏雪紋(當時在女師大讀書)的別號,而署名“琴心”和“雪紋女士”的文字,都是歐陽蘭所作。問題,我於是心血來潮,忽而想:又搗什麽鬼,裝什麽佯了?但我即刻不再想下去,因為接著就起了別一個念頭,想到近來有些人,凡是自己善於在暗中播弄鼓動的,一看見別人明白質直的言動,便往往反噬他是播弄和鼓動,是某黨,是某系;正如偷漢的女人的丈夫,總願意說世人全是忘八,和他相同,他心裏才覺舒暢。這種思想是卑劣的;我太多心了,人們也何至於一定用裙子來做軍旗。我就將我的念頭打斷了。

此後,風潮還是拖延著,而且展開來,於是有七個教員的宣言七個教員的宣言:即由魯迅起草的《對於北京女子師範大學風潮宣言》。它是針對楊蔭榆開除學生自治會職員和她的《對於暴烈學生之感言》而發的,由馬裕藻、沈尹默、周樹人、李泰盞、錢玄同、沈兼士、周作人七人署名。文中說:“六人學業,俱非不良,至於品行一端,平素又絕無懲戒記過之跡,以此與開除並論,而又若離若合,殊有混淆黑白之嫌。”發表,也登在五月二十七日的《京報》上,其中的一個是我。

這回的反響快透了,三十日發行(其實是二十九日已經發賣)的《現代評論》上,西瀅西瀅:原名陳源(1896—1970),字通伯,筆名西瀅,江蘇無錫人,現代評論派的主要成員。曾留學英國,當時任北京大學教授。先生就在《閑話》的第一段中特地評論。但是,據說宣言是“《閑話》正要付印的時候”才在報上見到的,所以前半隻論學潮,和宣言無涉。後來又做了三大段,大約是見了宣言之後,這才文思泉湧的罷,可是《閑話》付印的時間,大概總該頗有些耽誤了。但後做而移在前面,也未可知。那麽,足見這是一段要緊的“閑話”。

《閑話》中說,“以前我們常常聽說女師大的風潮,有在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勢力的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動,可是我們總不敢相信。”所以他隻在宣言中摘出“最精彩的幾句”,加上圈子,評為“未免偏袒一方”;而且因為“流言更加傳布得厲害”,遂覺“可惜”,但他說“還是不信我們平素所很尊敬的人會暗中挑剔風潮”。這些話我覺得確有些超妙的識見。例如“流言”本是畜類的武器,鬼蜮的手段,實在應該不信它。

又如一查籍貫,則即使裝作公平,也容易啟人疑竇,總不如“不敢相信”的好,否則同籍的人固然憚於在一張紙上宣言,而別一某籍的人也不便在暗中給同籍的人幫忙給同籍的人幫忙:指陳西瀅給楊蔭榆幫忙的事,他們都是江蘇無錫人。了。這些“流言”和“聽說”,當然都隻配當作狗屁!

但是,西瀅先生因為“未免偏袒一方”而遂嘆為“可惜”,仍是引用“流言”,我卻以為是“可惜”的事。清朝的縣官坐堂,往往兩造各責小板五百完案,“偏袒”之嫌是沒有了,可是終於不免為糊塗蟲。假使一個人還有是非之心,倒不如直說的好;否則,雖然吞吞吐吐,明眼人也會看出他暗中“偏袒”哪一方,所表白的不過是自己的陰險和卑劣。宣言中所謂“若離若合,殊有混淆黑白之嫌”者,似乎也就是為此輩的手段寫照。而且所謂“挑剔風潮”的“流言”,說不定就是這些伏在暗中,輕易不大露面的東西所制造的,但我自然也“沒有調查詳細的事實,不大知道”。可惜的是西瀅先生雖說“還是不信”,卻已為我輩“可惜”,足見流言之易於惑人,無怪常有人用作武器。但在我,卻直到看見這《閑話》之後,才知道西瀅先生們原來“常常”聽到這樣的流言,並且和我偶爾聽到的都不對。可見流言也有種種,某種流言,大抵是奔湊到某種耳朵,寫出在某種筆下的。

但在《閑話》的前半,即西瀅先生還未在報上看見七個教員的宣言之前,已經比學校為“臭毛廁”,主張“人人都有掃除的義務”了。陳西瀅把女師大比喻為“臭毛廁”的議論,原話是說:“女師大的風潮,……這次鬧得太不像樣了。……學校的醜態既然畢露,教育界的面目也就丟盡。到了這種時期,實在旁觀的人也不能再讓它醞釀下去,好像一個臭毛廁,人人都有掃除的義務。在這時候勸學生們不為過甚,或是勸楊校長辭職引退,都無非粉刷毛廁,並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我們以為教育當局應當切實的調查這次風潮的內容……萬不可再敷衍姑息下去,以至將來要整頓也沒有了辦法。”為什麽呢?一者報上兩個相反的啟事已經發現;二者學生把守校門;三者有“校長不能在學校開會,不得不借鄰近的飯店招集教員開會的奇聞”。但這所述的“臭毛廁”的情形還得修改些,因為層次有點顛倒。據宣言說,則“飯店開會”,乃在“把守校門”之前,大約西瀅先生覺得不“最精彩”,所以沒有摘錄,或者已經寫好,所以不及摘錄的罷。現在我來補摘幾句,並且也加些圈子,聊以效顰——

“……迨五月七日校內講演時,學生勸校長楊蔭榆先生退席後,楊先生乃於飯館召集校員若幹燕飲,繼即以評議會名義,將學生自治會職員六人揭示開除,由是全校嘩然,有堅拒楊先生長校之事變。……”

《閑話》裏的和這事實的顛倒,從神經過敏的看起來,或者也可以認為“偏袒”的表現;但我在這裏並非舉證,不過聊作插話而已。其實,“偏袒”兩字,因我適值選得不大堂皇,所以使人厭觀,倘用別的字,便會大大的兩樣。況且,即使是自以為公平的批評家,“偏袒”也在所不免的,譬如和校長同籍貫,或是好朋友,或是換帖兄弟,或是叨過酒飯,每不免於不知不覺間有所“偏袒”。這也算人情之常,不足深怪;但當侃侃而談之際,那自然也許流露出來。然而也沒有什麽要緊,局外人哪裏會知道這許多底細呢,無傷大體的。

但是學校的變成“臭毛廁”,卻究竟在“飯店招集教員”之後,酒醉飯飽,毛廁當然合用了。西瀅先生希望“教育當局”打掃,我以為在打掃之前,還須先封飯店,否則醉飽之後,總要拉矢,毛廁即永遠需用,怎麽打掃得幹凈?而且,還未打掃之前,不是已經有了“流言”了麽?流言之力,是能使糞便增光,蛆蟲成聖的,打掃夫又怎麽動手?姑無論現在有無打掃夫。

至於“萬不可再敷衍下去”,那可實在是斬釘截鐵的辦法。

正應該這樣辦。但是,世上雖然有斬釘截鐵的辦法,卻很少見有敢負責任的宣言。所多的是自在黑幕中,偏說不知道;替暴君奔走,卻以局外人自居;滿肚子懷著鬼胎,而裝出公允的笑臉;有誰明說出自己所觀察的是非來的,他便用了“流言”來作不負責任的武器:這種蛆蟲充滿的“臭毛廁”,是難於打掃幹凈的。丟盡“教育界的面目”的醜態,現在和將來還多著哩!

五月三十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五年六月一日《京報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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