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

作者:民國·魯迅 ┋ 閱讀:19657

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臺,櫃裏面預備著熱水,可以隨時溫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著,熱熱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隻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裏,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鎮口的鹹亨酒店裏當夥計,掌櫃說,樣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在外面做點事罷。外面的短衣主顧,雖然容易說話,但嘮嘮叨叨纏夾不清的也很不少。他們往往要親眼看著黃酒從壇子裏舀出,看過壺子底裏有水沒有,又親看將壺子放在熱水裏,然後放心:在這嚴重監督下,羼水也很為難。所以過了幾天,掌櫃又說我幹不了這事。幸虧薦頭的情面大,辭退不得,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了。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在櫃臺裏,專管我的職務。雖然沒有什麽失職,但總覺得有些單調,有些無聊。掌櫃是一副兇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隻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臟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描紅紙:是一種印有紅色楷字,供兒童摹寫毛筆字用的字帖。舊時最通行的一種是印有“上大人孔(明代以前作丘)乙己化三千七十士爾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禮也”這樣一些筆劃簡單、三字一句和似通非通的文字。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裏,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做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裏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麽這樣憑空汙人清白……”“什麽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麽?”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麽“君子固窮”,什麽“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聽人家背地裏談論,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進學:明清科舉制度,童生經過縣考初試,府考復試,再參加由學政主持的院考(道考),考取的列名府、縣學籍,叫“進學”,也叫作“中秀才”。,又不會營生;於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抄抄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吃懶做。做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抄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但他在我們店裏,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過半碗酒,漲紅的臉色漸漸復了原,旁人便又問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麽?”孔乙己看著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他們便接著說道,“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孔乙己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嘴裏說些話;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類,一些不懂了。在這時候,眾人也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在這些時候,我可以附和著笑,掌櫃是決不責備的。而且掌櫃見了孔乙己,也每每這樣問他,引人發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們談天,便隻好向孩子說話。有一回對我說道,“你讀過書麽?”我略略點一點頭。他說,“讀過書,……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樣寫的?”我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麽?便回過臉去,不再理會。孔乙己等了許久,很懇切的說道,“不能寫罷?……我教給你,記著!這些字應該記著。將來做掌櫃的時候,寫賬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櫃的等級還很遠呢,而且我們掌櫃也從不將茴香豆上賬;又好笑,又不耐煩,懶懶的答他道,“誰要你教,不是草頭底下一個來回的回字麽?”孔乙己顯出極高興的樣子,將兩個指頭的長指甲敲著櫃臺,點頭說,“對呀對呀!……回字有四樣寫法,你知道麽?”我愈不耐煩了,努著嘴走遠。孔乙己剛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櫃上寫字,見我毫不熱心,便又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

有幾回,鄰居孩子聽得笑聲,也趕熱鬧,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吃茴香豆,一人一顆。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著碟子。孔乙己著了慌,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彎腰下去說道,“不多了,我已經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搖頭說,“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於是這一群孩子都在笑聲裏走散了。

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麽過。

有一天,大約是中秋前的兩三天,掌櫃正在慢慢的結賬,取下粉板,忽然說,“孔乙己長久沒有來了。還欠十九個錢呢!”我才也覺得他的確長久沒有來了。一個喝酒的人說道,“他怎麽會來?……他打折了腿了。”掌櫃說,“哦!”“他總仍舊是偷。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偷到丁舉人家裏去了。他家的東西,偷得的麽?”

“後來怎麽樣?”“怎麽樣?先寫服辯服辯:又作伏辯,即認罪書。,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後來呢?”“後來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樣呢?”“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掌櫃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賬。

中秋之後,秋風是一天涼比一天,看看將近初冬;我整天的靠著火,也須穿上棉襖了。一天的下半天,沒有一個顧客,我正合了眼坐著。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卻很耳熟。看時又全沒有人。站起來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櫃臺下對了門檻坐著。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見了我,又說道:“溫一碗酒。”掌櫃也伸出頭去,一面說,“孔乙己麽?你還欠十九個錢呢!”孔乙己很頹唐的仰面答道,“這……下回還清罷。這一回是現錢,酒要好。”掌櫃仍然同平常一樣,笑著對他說,“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但他這回卻不十分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麽會打斷腿?”孔乙己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懇求掌櫃,不要再提。此時已經聚集了幾個人,便和掌櫃都笑了。我溫了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他從破衣袋裏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裏,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著用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後,又長久沒有看見孔乙己。到了年關,掌櫃取下粉板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到中秋可是沒有說,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本文作於一九一八年冬天。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九年四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號。

【按語】周作人說,《孔乙己》是魯迅自己最為滿意的小說之一。作者用最短的文字,揭示了最深廣的人性。孔乙己的人生悲劇的形成,其自身存在的缺點是一個原因,但他首先是一個“受害者”。他本是一個讀書人,卻深受封建科舉制度和等級制度雙重毒害與禁錮,最終蒙蔽了眼睛,磨滅掉了人的尊嚴。作品力透紙背字裏行間深深透露出作者對被損害被侮辱的下層知識分子的深切同情,是對吃人社會所發出的強烈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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