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還

作者:宋朝·曾豐 ┋ 閱讀:3337

公之還,謂常還兮,

獨不謂公害。彈鼂冠,

斯傳於馹,尚行於鹓。

何以居之,宰臣白囏。

豈無雞舌,輔以麋丸。

於逶於蛇,與鼂為羽翰。

豈無辟水,枕以橋門。

於{左馬右禺}於卬,與士為之壯。

天子曰咈,唯才是論。

胡為乎天驥,而拳之闌。

胡為乎隋珠,而藉之彈。

厥居惟{外門內亢},厥立惟胖。

斯佩斯環兮,畢我鼎彜之殘兮。

●公之还(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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