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規
規字威明,八歲丁所生母憂,居喪有至性。齊太尉徐孝嗣每見必爲流涕,稱曰“孝童”。叔父暕亦深器重之,常曰:“此兒吾家千裏駒也。”年十二,略通五經大義,及長,遂博涉有口辯。爲本州迎主簿。起家秘書郎,累遷太子洗馬。
天監十二年,改造太極殿畢,規獻新殿賦,其辭甚工。後爲晉安王綱雲麾諮議參軍,久之,爲新安太守。父憂去職,服闋,襲封南昌縣侯。除中書黃門侍郎,敕與陳郡殷蕓、瑯邪王錫、範陽張緬同侍東宮,俱爲昭明太子所禮。湘東王繹時爲丹陽尹,與朝士宴集,屬規爲酒令。規從容曰:“江左以來,未有茲舉。”特進蕭琛、金紫光祿大夫傅昭在坐,並謂爲知言。朱異嘗因酒卿規,規責以無禮。
普通初,陳慶之北侵,陷洛陽,百僚稱慶。規退曰:“可吊也,又何賀焉。道家有雲:非爲功難,成功難也。昔桓溫得而復失,宋武竟無成功。我孤軍無援,深入寇境,將爲亂階。”俄見覆沒。
六年,武帝於文德殿餞廣州刺史元景隆,詔群臣賦詩,同用五十韻。規援筆立奏,其文又美,武帝嘉焉,即日授侍中。後爲晉安王長史。王立爲太子,仍爲散騎常侍、太子中庶子,侍東宮。太子賜以所服貂蟬,並降令書,悅是舉也。尋爲吳郡太守,主書芮珍宗家在吳,前守宰皆傾意附之。至是珍宗假還,規遇之甚薄,珍宗還都,密奏規不理郡事。俄征爲左戶尚書。郡境千余人詣闕請留,表三奏不許。求於郡樹碑,許之。
規常以門宗貴盛,恒思減退。後爲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辭疾不拜,遂於鍾山宋熙寺築室居焉。卒,贈光祿大夫,諡曰文。皇太子出臨哭,與湘東王繹令曰:“王威明風韻遒上,神峰標映,千裏絕跡,百尺無枝,實俊人也。一爾過隙,永歸長夜,金刀掩芒,長淮絕涸。去歲冬中,已傷劉子,今茲寒孟,復悼王生。俱往之傷,信非虛說。”規集後漢衆家異同,註續漢書二百卷。文集二十卷。
子褒,魏克江陵,入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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