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貞二年
春,正月,丙子,蠲兩都站戶和雇、和市。
己卯,詔江南毋捕天鵝。
上思州叛賊黃勝許攻剽水口、思光寨,湖廣行省調兵擊之,獲其黨黃法安等,賊遁入上牙六羅。
丙戌,安西王傅特齊托特穆爾等復請立王相府,帝曰:“去歲阿南達已嘗面陳,朕以世祖定制諭之。今復奏請,豈欲以四川、京兆悉為彼有也!賦稅、軍站皆朝廷所司,今姑從汝請,置王相府,惟行王傅事。”
己醜,以禦史中丞圖齊為禦史大夫。
禦史臺言:“漢人為同寮者,嘗為奸人捃摭其罪,由是不敢盡言,請於近侍中擇人用之。”帝曰:“安用此曹!其選漢人識達事體者為之。”
乙未,詔:“諸王、駙馬,非奉旨毋罪官吏。”
二月,己亥朔,中書省言:“陛下自禦極以來,所賜諸王、公主、駙馬、勛臣,為數不輕,向之所儲,散之殆盡。今繼請者尚多,請甄別貧匱及赴邊者賜之,其餘宜悉止。”從之。
詔:“奉使及軍官歿而子弟未襲職者,其所佩金銀符歸於官,違者罪之。”
丙午,禁軍將擅易侍衛軍、蒙古軍。以家奴代役者罪之,仍令其奴別入兵籍,以其主資產之半畀之。軍將敢有縱之者,罷其職。
庚戌,詔:“軍卒擅更代及逃歸者,死。”
丙辰,詔:“江南道士貿易田者,輸田商稅。”
庚申,自六盤山至黃河,立屯田,置軍萬人。
丙寅,以大都留守司達嚕噶齊丹津為中書平章政事。
時博果密稱疾不出,帝召至便殿,謂曰:“朕知卿疾之故,以卿不能從人,人亦不能從卿也。欲以丹津代卿,如何?”博果密曰:“丹津實勝臣。”乃拜博果密平章軍國重事,辭曰:“是職也,國朝惟史天澤嘗為之,臣不敢當。”詔去“重”字,而以丹津代為平章政事。
三月,壬申,罷太原、平陽路釀進葡萄酒,其葡萄園,民恃為業者,皆還之。
癸酉,實都言晉王噶瑪拉,多爾岱言伊啰勒,皆有異圖,詔樞密院鞫之,無驗。帝命言晉王者死,言伊啰勒者謫從軍自效。
丙子,帝如上都。
丁醜,以完顏邦義、尼雅斯拉鼎、劉委安妄言朝政,杖之,徒二年,籍其家財之半。
夏,四月,絳州、黃巖饑,杭州火,並賑之。
五月,戊辰朔,免兩都徭役。
辛未,安西王遣使來告貧乏,帝語之曰:“世祖以分賫之難,嘗有聖訓,阿南達亦知之矣。若言貧乏,豈獨汝耶!去歲賜鈔二十萬錠,又給以糧。今與,則諸王以為不均;不與,則汝言人多饑死。其給糧萬石,擇貧者賑之。”
甲戌,詔:“民間馬牛羊,百取其一,羊不滿百者亦取之;惟色目人及數乃取。”
庚辰,土番叛,殺掠階州軍民,遣托克托會諸於特穆爾不花等合兵討之。
甲申,禁諸王、駙馬招戶。
庚寅,罷四川馬湖進獨本蔥。
丁酉,詔:“諸行省非奉旨,毋擅調軍。”
是月,太原平晉、獻州交河、莫州、醴陵皆水,莫亭、任丘、湖南濟州螟。
六月,己亥,禦史臺言:“官吏受賂,初既辭伏,繼以審核,而有司徇情,致令異辭者,宜加等論罪。”從之。
詔:“晉王所部衣糧,糧以歲給,衣則三年賜之。”
丙午,安南遣人招誘叛賊黃勝許,勝許遁入其國。
甲寅,降《官吏受贓條格》,凡十有三等。南臺禦史大夫阿喇蔔丹言:“立法貴輕重得宜,使民不至易犯。今所降條格,除枉法外,其不枉法者,自二十兩以下,罪與受一分者同科,似輕重少偏。”不聽。
丙寅,詔行省、行臺:“凡硃清、張宣有所陳列,毋輒止之。”
是月,大都、真定等路蝗,海南民饑,發粟賑之。
秋,七月,癸酉,詔:“雲南、福建官吏滿任者,給驛以歸。”
壬午,巴延、阿珠、阿爾哈雅等所據江南田及權豪匿隱者,令輸租。
增江西、湖南省參政一員,以硃清、張宣為之。
以虎賁三百人戍應昌。
廣西賊陳飛等寇昭、梧、藤、容等州,湖廣左丞巴特瑪琳沁擊平之。
是月,賑平陽等路饑。
八月,丁酉朔,禁舶商毋以金銀過海,諸使海外國者不得為商。
壬寅,命江浙行省以船五十艘、水工千三百人沿海巡禁私鹽。
乙巳,立捕盜賞格:“諸人能告捕者,強盜一名賞鈔五十貫,竊盜半之,應捕者又半之,皆征諸犯人;無可征者,官給之。”
山東西道廉訪使陳天祥上疏曰:“盜賊之起,各有所因,除歲兇諉之天時,宜且勿論,它如軍旅不息,工役洊興,原斂煩刑,皆足致盜,中間保護滋長之者,赦令是也。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彼強梁之徒,執兵殺人,有司盡力以擒之,朝廷加恩以釋之,旦脫系累,暮即行劫,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夫兇殘悖逆,性已預定,誠非善化所能移,惟嚴刑以制之可也。”天祥既上疏,乃嚴督有司追捕,自其所部,南至漢江兩千餘裏,多就擒者。
九月,辛未,聖誕節,帝駐蹕安同泊,受諸王、百官賀。
甲戌,征浙東、福建、湖廣夏稅,罷民間鹽、鐵爐竈及淮西諸巡禁打捕人員。
戊寅,元江賊舍資掠邊境,梁王命集賽坦討平之。
甲申,雲南省臣額森布哈征奇蘭。拔瓦農、開陽兩寨,其黨達喇率諸蠻來降,奇蘭悉平,以其地為雲遠路軍民總管府。
辛卯,諸王楚布言“汪總帥等部眾貧乏”,帝以其久戍,命留五千駐冬,餘悉遣還,至明年四月赴軍。
李呼喇齊入覲,授陜西行中書省右丞、議本省公事。尋卒,後謚襄敏。
冬,十月,丁酉,有事於太廟。
壬子,帝至自上都。
詔:“職官坐贓論斷,再犯者加本罪三等。”
贛州民劉六十,聚眾至萬餘,建立名號,朝廷遣將討之,觀望退縮,守令又因以擾良民,盜勢益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選請自往,即日就道,不求益兵,但率掾吏李霆鎮、元明善二人持文書以去,眾莫測其所為。至贛境,捕官吏害民者治之,民相告語曰:“不知有官法如此!”進至興國,距賊營不百裏,命擇將校,分兵守地待命。察知激亂之人,悉置於法,復誅奸民之為囊橐者。於是民爭出自效,不數日,六十就擒,餘眾悉散。軍中獲賊所為文書,具有旁近郡縣富人姓名,霆鎮、明善請焚之,民心益安。遣使以事平報於朝。博果密召其使謂之曰:“董公上功簿耶?”使者曰:“某且行,左丞授之言曰:‘朝廷若以軍功為問,但言鎮撫無狀,得免罪幸甚,何功之可言!’”因出其書,但請黜贓吏數人而已,不言破賊事,時稱其不伐。
十一月,己巳,烏圖達等進所譯《太宗、憲宗、世祖實錄》。
辛未,以洪澤、芍陂屯田軍萬人修大都城。
遣樞密院官整飭江南諸鎮戍,凡將校勤怠者,列實以聞。
增海運明年糧六十萬石。
乙酉,樞密院言:“江南近邊州縣,宜擇險要之地合群成為一屯,卒有警急,易於征發。”詔行省圖地形、核軍實以聞。
增大都巡防漢軍。
十二月,戊戌,立徹裏軍民總管府。
雲南行省臣言:“大徹裏地與八百媳婦
癸卯,定諸王朝會賜與之數有差。
丁未,詔行省征補逃亡軍。
癸亥,釋在京囚百人。
增置侍禦史二員。
是歲,大都、保定、汴梁、江陵、沔陽、淮安水;金、復州風損禾;太原、開元、河南、芍陂旱。蠲其田租。
初,裕宗即世,世祖欲定皇太子,未知所立。以問鄂爾根薩理,即以帝為對,且言帝仁孝恭儉宜立,於是大計乃決。帝與太後皆莫之知也,數召鄂爾根薩理,不往。帝撫軍北邊,世祖遣鄂爾根薩理奉皇太子寶於帝,乃一至其邸。及即位,謂鄂爾根薩理曰:“朕在潛邸,誰為不願事朕者!惟卿雖召不至,今乃知卿真得大臣體。”遂加守司徒、集賢院使、領太史院事。自是召對不名,賜坐,視諸侯王等。嘗語左右曰:“若全平章者,真全材也,於今殆無其比。”鄂爾根薩理父別名萬全,故以全為氏雲。○成宗欽明廣孝皇帝大德元年(丁酉,一二九七年)
春,正月,丙戌,錫寶齊等為叛寇所掠,仰食於官,賜以農具、牛種,俾耕種自給。
辛卯,以張斯立為中書參知政事。
給晉王所部屯田農器。
建五福太乙神壇畤。
二月,丙申,蒙陽甸部長納款,來獻方物,且請歲貢銀千兩及置驛傳,詔即其地立通西軍民府。
甲辰,詔:“諸軍民相訟者,軍民官同聽之。”
丁未,省打捕鷹房府入東京路。
己未,改福建省為福建、平海等處行中書省、徙治泉州。平章高興言泉州與琉球相近,或招或取,易得其情,故徙之。
封緬酋為國王,仍戒飭雲南等處邊將,毋擅興兵甲。
庚申,詔改元,赦天下,免上都、大都、隆興差稅三年。
召耶律有尚為國子祭酒,以其前在國學能振儒風也。尋除集賢學士,兼其職。
以行徽政院副使王慶端為中書右丞。
奇徹親軍都指揮使托克托呼自北邊入朝,拜同知樞密院事,命還北邊。行至宣府卒,贈司空,謚武毅。
三月,庚午,以陜西行省平章額森特穆爾為中書平章政事,中書左丞梁得珪為中書右丞。
以徹爾為江南諸道行臺禦史大夫。
徹爾之官,謂都事賈鈞曰:“國家置禦史臺,所以肅清庶官,美風俗,舉教化也。乃者禦史不存大體,按巡以苛為明,征贓以多為功,至有迫子證父、弟證兄、奸訐主者,傷風敗教,
丙子,帝如上都。命典瑞少監焦養直進講《資治通鑒》,養直因陳規諫之言,帝厚賜之。
丁醜,以江西行省左丞巴特瑪琳沁為中書左丞。
庚辰,達嚕噶齊托爾蘇受賂,為其奴所告,毒殺其奴,坐棄市。
丁亥,禁正月至七月捕獵,大都八百裏內亦如之。
庚寅,立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及提舉司。
以梁曾為杭州路總管。曾善撫字,戶口復者五萬餘。上言請禁暮夜鞫囚、遊市酷刑,詔著為令。
先是五臺山佛寺成,皇太後親往祈祝。監察禦史真定李元禮上書於太後曰:“古人有言:‘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系職司者,獨宰相得行之,諫官得言之。’今朝廷不設諫官,禦史職當言路,即諫官也,烏可坐視得失,而無一言以裨益聖治萬分之一哉!伏見五臺山創建寺宇,土木既興,工匠失役,不下數萬。附近數路州縣,供億煩重,男女廢耕織,百物踴貴,
臺臣不敢以聞,至是侍禦史萬僧與禦史中丞崔彧不合,詣架閣庫取前章,封之入奏曰:“崔中丞私黨漢人,李禦史為大言謗佛,謂不宜建寺。”帝大怒,遣近臣賫其章,敕鄂勒哲、博果密鞫問。
博果密以國語譯而讀之,鄂勒哲曰:“其意與吾正同。往吾嘗以此諫,太後曰:‘吾非喜建此寺,蓋先嘗許為之,非汝所知也。’”博果密曰:“他禦史懼不敢言,惟一禦史敢言,誠可賞也!”鄂勒哲等以其章上聞,帝沈思良久曰:“禦史之言是也。”乃罷萬僧,復元禮職。
歸德、徐、邳、汴梁水,免其田租;道州旱,遼陽饑,並賑之。
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丙申,中書省、禦史臺言:“阿喇蔔丹及崔彧條陳臺憲諸事,請依舊例。禦史臺不立選,其用人則於常調官選之,惟監察禦史、首領官,令禦史臺自選。各道廉訪司,必擇蒙古人為使,或缺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為之,其次參以色目、漢人。又,哈喇齊、阿蘇各舉監察禦史非便,亦宜止於常選擇人,各省文案,行臺差人檢核。宿衛近侍,奉特旨令臺憲擢用者,必須明奏,然後任之。行臺禦史秩滿而有效績者,或遷內臺,或呈中書省,遷調廉訪司亦如之,其不稱職,省臺擇人代之。未歷有司者,授以牧民之職,經省臺同選者,聽禦史臺自調。中收省或用臺察之人,亦宜與禦史臺同議,各官府憲司官,毋得輒入體察。今擬除轉運鹽司使外,其餘官府,悉依舊例。”從之。
董文用請致仕。文用自世祖時,每侍燕,與蒙古大臣同列。裕宗嘗就榻上賜酒,使毋下拜跪飲。帝在東宮,正旦受賀,於眾中見文用,召使前,曰:“吾向見至尊,其稱汝賢。輒親取酒賜之,眷賫益厚。至是許其歸,官一子鄉郡侍養。
五月,丙寅,河決汴梁,發民三萬人塞之。
戊辰,追收諸位下為商者制書驛券。
建臨洮佛寺。
詔:“強盜奸傷事主者,首從悉誅。不傷事主,止誅為首;從者剌配,再犯亦誅。”
丁醜,禁民間捕鬻鷹鷂。
各路平準行用庫,舊制選部民富有力者為副。庚寅,命自今以常調官為之,隸行省者從行省署用。
上思州叛賊黃勝許,遣其子誌寶來降。
漳水溢,損民禾稼。
六月,甲午,諸王額爾罕遣使乘驲祀五嶽、四瀆,命追其驲券,仍切責之。
以湖廣行省參政崔良知廉貧,賜鹽課鈔十錠。
臧夢解遷江西廉訪副使。臨江路總管李倜,素狡獪,而又附大臣勢以控持省憲,夢解按其贓罪,吏治以澄。
中丞崔彧,居禦史臺久,又
詔:“僧道犯奸盜重罪者,聽有司鞫問。”
戊寅,前翰林學士承旨董文用卒。
文用以忠言正論為己任,平居聞朝政有一未善,輒終夜不寐,倚壁嘆憾不置曰:“祖宗艱難成立之天下,豈可使賊臣壞之!”故每與朝議,即奮言不顧危禍。阿哈瑪特、盧世榮、僧格之黨,百計欲殺之,
是月,和州歷陽縣江溢,漂沒廬舍萬八千五百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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