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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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己巳,遼主如混同江。
辛未,京師大寒,詔有司恤民之凍死者。
壬申,碎通天犀,和藥以療民病。時京師大疫,太醫進方,內出犀牛角二本,析而觀之,其一通天犀也。內侍李舜卿請留供帝服禦,帝曰:“吾豈貴異物而賤百姓哉!”立命碎之。
建寧留後楊景宗卒,贈武安節度使兼太尉,謚莊定。景宗起徒中,以外戚故至顯官。然性暴戾,使酒任氣,知滑州,嘗毆通判王述仆地。帝深戒毋飲酒,景宗雖書其戒坐右,頃之輒復醉,其奉賜亦隨費無餘。始,宰相丁謂築第敦教坊,景宗為役卒,負土第中。後謂敗,帝以其第賜景宗,居之三十年乃終。
癸酉,貴妃張氏薨。
妃寵愛日盛,出入車禦華楚,頗侵後飾。嘗議用紅傘,增兵衛數;有司以一品青蓋奏,兵衛準常儀。帝守法度,
丁醜,追冊貴妃張氏為皇後,賜謚溫成。禦史中丞孫抃三奏請罷追冊,不報。初,賜謚曰恭德,樞密副使孫沔言:“太宗四後皆謚曰德,從廟謚也。今恭德之謚,其法何從?且張、郭二後不聞有謚,此雖禮官之罪,實貽譏於陛下,不可不改。”因改謚溫成。抃及侍禦史毋湜、殿中侍禦史俞希孟等皆求補外,知雜事郭申錫請長告,皆以言不用故也。
禁京城樂一月。己卯,殯溫成皇後於皇儀殿之西階,宰臣率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壬午,遣官告太廟、皇後廟、奉慈廟。
甲申,宰臣梁適奉溫成皇後謚冊於皇儀殿,百官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是夕,設警場於右掖門外,帝宿於皇儀殿。
乙酉,帝成服於殿幄,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是日,殯溫成皇後於奉先寺,輴車發引由右升龍門出右掖門,升大昪舉,設遣奠。
先是詔樞密副使孫沔讀哀冊,孫沔奏:“章穆皇後喪,比葬,行事皆兩制官,今溫成追謚,反詔二府大臣行事,不可。”於是執冊立帝前陳故事,且曰:“以臣孫沔讀冊則可,以樞密使讀冊則不可。”置冊而退。宰相陳執中取而讀之。既殯,百官復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戊子,夏遣使貢方物於遼。
壬辰,遼主如春水。
詔:“待制以下丁父母憂,已聽解官行服,今滿百日猶起復,其罷之。”
癸巳,延福宮使、武信留後、入內內侍省都知王守忠,罷延福宮使,為武信留後,它毋得援例。故事,宦官未有真為留後者,守忠介東宮恩,數求之。帝欲從其請,時高若訥為樞密使,持不可,故止。及是守忠疾,復求為節度使。宰相梁適曰:“宦官不除真刺史,況真節度使乎?”帝曰:“朕嘗許守忠矣。”適曰:“臣今日備位宰相,明日除一內臣為節度使,臣雖死有餘責。”禦史中丞孫抃亦奏疏力諫,乃罷節度使不除,然猶得真為留後。守忠謹願細密,故眷遇最厚。方在疾告,帝令用浮屠法,集僧於其家,凡四十九日,為之禬禳。既卒,贈太尉、昭德節度使,謚安僖,特給鹵簿以葬。
遼主先獵於雙子澱,甲午,復獵於盤直坡。先是牌印郎君耶律陳嘉努逐鹿圍內,鞭之二百。會耶律仁先薦陳嘉努健捷比海東青鶻,授禦盞郎君。
二月,丁酉,詔禮院,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後、章惠皇太後、溫成皇後皆立小忌。先是有請立溫成忌者,直集賢院劉敞言:“太祖以來,後廟四室,陛下之妣也,猶不立忌,豈可以私昵之愛至變古越禮乎!”於是並四後及章惠皆詔立忌。樞密副使孫沔極陳其不可,中丞孫抃累奏論列,而禮院官亦以為言,皆不聽。尋罷之。
庚子,詔:“治河堤民有疫死者,蠲戶稅一年;無戶稅者,給其家錢三千。”
戊申,太常博士、史館檢討鄄人張芻,落職監潭州稅。詔立溫成忌,禮官列言其不可,宰相患之。或謂宰相曰:“芻獨主茲議,它人皆不得已從之耳。”芻父太祝牧,當任蜀官,芻嘗奏乞代其父,且求知廣安軍,執政謂曰:“故事,史館檢討不為外官,若舍去此職則可往。”芻始謂必換職名,及知弗得,乃言父欲自行,仍願留史館。無何,牧至京師,復上書乞免入蜀。宰相既惡芻,因追罪芻奏事前後異同而黜之。
戊午,詔乾元節度僧尼。
己未,以直史館張掞為戶部副使。
樞密副使孫沔,數言追冊溫成於禮不可,且曰:“皆由佞臣贊茲過舉。”宰相陳執中等甚銜之。沔不自安,力求解職。壬戌,授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浙俗貴僧,或縱婦女與交;沔嚴察之,杖配者甚眾。
以三司使、禮部侍郎田況為樞密副使。
樞密使、彰德節度使、同平章事王貽永,數以疾求罷。三月,己巳,罷為景靈宮使、加右仆射兼侍中,仍詔特依宗室例,歲賜在京公使錢五千緡,其進奉聽如兩府例。貽永性清謹寡言,頗通書,不為聲伎之樂。舊制,外姻未有輔政者,貽永在樞密十五年,歸第則
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王德用為樞密使。
辛未,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自今三歲一代。”
壬申,置提點京畿刑獄官,以度支員外郎蔡挺為之。
乙亥,司天監言四月朔日當食。庚辰,德音,改元,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癸未,易服,避正殿,減常膳。
丁亥,遼主幸皇太弟重元帳。
夏,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遣官祀社以救日。是日,雷雨,至申時,見所食九分之餘。丙申,宰相以日食不及算分率,百官表賀。
戊戌,詔三司鑄“至和元寶”錢。
辛醜,禦正殿,復常膳。
祥源觀火。
先是知制誥胡宿言:“臣竊以國家乘火而王,火於五行屬禮。古者祭天神無二主,禮專一配,所以奉天帝之尊,明不敢瀆。唐初始有兼配之事。垂拱中,禮官希旨,郊丘諸祠遂有三祖同配之禮。開元十一年,明皇親享圜丘,禮官建議,遂罷三祖同配。國家至道三年,詔書親郊圜丘,以太祖、太宗並配。陛下即位,景祐二年,詔禮官詳按典禮,辨崇配之序。詔書節文:‘自今以住,太祖定配,二宗叠侑。’去年八月八日詔書:‘今次南郊,三聖並侑,後次卻依舊禮。’未逾旬日,復有‘今後每遇南郊三聖並侑’之詔。竊尋詔旨,先後不同。臣愚欲望今後南郊,且依景祐二年禮官所定太祖定配之典,追寢去年‘每遇南郊三聖並侑’之詔,告謝天地,以順火性。”不報。
癸卯,高麗遣使貢於遼。
癸醜,遼主獵於合隻忽裏。
五月,己巳,夏乞進馬駝於遼,遼主命歲貢之。
乙亥,以馬軍副都指揮使、昭信留後張茂實為寧遠節度使、知潞州。茂實之母微,既生茂實,入宮乳悼獻太子。茂實方繈褓,真宗以付內侍張景宗曰:“此兒貌厚,汝養視之。”景宗遂以為子。於是開封民繁用扣茂實馬首,言茂實乃真宗子,茂實執以聞。事下開封府。用蓋病狂易。事既明,言者以嫌請罷茂實兵柄。帝察其無它故,擢節度使出守。用坐配竇州牢城。
己醜,客星出天關之東南可數寸。
庚寅,遼主如永安山。
壬辰,夏遣使貢於遼。
六月,乙未,詔益州路鈐轄司:“應蠻人出入處,皆預擇人為備禦。”時黎州言儂智高自廣源州遁入雲南之故也。
丙申,遼主如慶州。己亥,謁慶陵。
辛亥,吐蕃遣使貢於遼。
癸醜,殿中侍禦史裏行吳中復上殿彈宰相梁適奸邪,帝曰:“近馬遵亦有彈疏,且言唐室自天寶而後治亂分,何也?”中復對曰:“明皇初任姚崇、宋璟、張九齡為宰相,遂致太平。及李林甫用事,紀綱大壞,治亂於此分矣。雖威福在於人主,而治亂要在輔臣。”帝曰:“朕每進用大臣,未嘗不采公議,顧知人亦未易耳。”遵,樂平人也。
甲寅,出內藏庫絹五十萬,緡錢三十萬,下河北助糴軍儲。
秋,七月,丁卯,以端明殿學士、給事中、知益州程戡參知政事。
禮院言:“奉詔參定即溫成皇後舊宅立廟及四時享祀之制。檢詳國朝孝惠皇後,太祖嫡配,止即陵所置祠殿以安神主,四時惟設常饌,無薦享之禮。今溫成皇後宜就葬所立祠殿,參酌孝惠故事施行,仍請題葬所曰‘溫成皇後園’。”從之。
戊辰,禮部侍郎、平章事梁適罷,以本官知鄭州。先是殿中侍禦史馬遵等彈適奸邪貪黯,任情徇私,且弗戢子弟,不宜久居重位,適表乞與遵等辨。遵等即疏言:“光祿少卿向傳師,前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嘗以贓廢,乃授左曹郎中;又,留豪民郭秉,在家賣買,奏與恩澤;張掞還自益州,賂適得三司副使,故王逵於文德殿廷厲聲言:‘空手冷面,如何得好差遣!’”中丞孫抃亦言:“適為宰相,上不能持平權衡,下不能訓督子弟,言事官數論奏,非罷適無以慰清議。”帝不得已,乃罷之。
己巳,夏遣使求婚於遼。
殿中侍禦史馬遵知宣州,呂景初通判江寧府,殿中待禦史裏行吳中復通判虔州。
梁適之得政也,中官有力焉。及馬遵等彈適,左右或言:“禦史捃拾宰相,自今誰敢當其任者?”適既罷,左右欲並遵等去之。始,遵等言:“鹽鐵判官李虞卿,嘗推按茶賈李士宗負貼納錢十四萬緡,法當倍輸。而士宗與司門員外郎劉宗孟共商販,宗孟與適連親,適遽出虞卿提點陜西刑獄。”下開封府鞫其事,宗孟實未嘗與士宗共商販,且非適親,遵等皆坐是黜,而中復又落裏行。知制誥蔡襄,以三人者無罪,繳還詞頭,改付它舍人,亦莫敢當者,遂用熟狀降敕。虞卿,昌齡子也。
禦史中丞孫抃言:“臣等昨論列宰相梁適事,今日風聞呂景初以下並議譴責。臣詳觀朝旨,必是奸人以巧言移人主意,遂使邪正曲直,潰然倒置。況威賞二字,帝王之權,古先聖人尤所謹重。今梁適內恃私邪,外恃勢力,重輕高下,皆在其手,嗟怨之聲,沸騰中外,陛下庇而不問。臣恐緣此之後,朝廷事事盡由柄臣,臺諫之官,噤口結舌,畏不敢言,陛下深居九重,何從而知之!臣居風憲之長,既不能警策權臣,致令放縱私徇,又不能防閑奸人,致令惑誤聖聽,臣之罪多矣。乞奪臣官爵,竄臣遠方,以謝天下。”又言:“臣前與郭申錫等全臺上殿論列朝廷事,陛下亦優容不罪。今止言梁適,遽有此行遣,顯是犯天子之顏者其過輕,言宰相之事者其過重。方今幅員數萬裏,生齒至夥,
以權知開封府、龍圖閣直學士呂公弼為樞密直學士、知益州。先是帝每念呂夷簡,聞公弼有才,書其名於殿柱。公弼奏事,帝目送之,語宰相曰:“公弼甚似其父。”既召程戡入輔,因使公弼代戡。公弼固辭,乃復授龍圖閣直學士、同知群牧使。甲戌,以知滑州張方平為戶部侍郎、知益州。
遼主如秋山。己卯,詔八房族皆加巾幘。
戊子,以龍圖閣直學士、吏部郎中歐陽修知同州。
先是修守南京,以母憂去,服除入見,帝惻然憐修發白,問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命判吏部流內銓。小人恐修復用,乃偽為修奏,乞汰內侍挾恩令為奸利者,宦官忿怨,陰求所以中修者。會選人張俅、胡宗堯例改京官,宗堯前任常州推官,知州以官舟假人,宗堯連坐。及引對,修奏宗堯所坐薄,且更赦去官,於法當選。讒者因是言宗堯翰林學士宿子,故修特庇之,奪人主權,修坐是出。修在銓曹未浹旬也。
八月,癸巳,以判吏部南曹吳充同知太常禮院,同判吏部南曹馮京同判登聞鼓院。二人皆以胡宗堯故易任。充上疏為歐陽修辨,不報。
出內藏庫錢二百萬緡,令入內供奉官張茂則置司以市河北入中軍糧鈔。先是上封者言:“河北入中軍糧,京師給還緡錢、絹,商人以算請,久未能得,其鈔每百千止鬻六十千,今若出內藏庫錢二百萬緡量增價收市之,歲可得遺利五十萬。”帝以為然,故委茂則幹其事。既而知諫院範鎮言:“內藏庫、榷貨務同是國家之物,豈有榷貨務固欲滯商人算鈔,而令內藏庫乘錢以買之?與民爭利,傷體壞法,
甲午,以知制誥賈黯權判吏部流內銓。時承平日久,百官樂於因循,黯始欲以風義整救其弊。益州推官桑澤,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後代還,應格當遷,投牒自陳。人皆知其嘗喪父,莫肯為作文書。澤知不可,乃去,發喪制服,以不得家問為解。澤既除喪,求磨勘。黯以為澤三年不與其父通問,雖非匿喪,猶為不孝也,言之於朝,澤坐廢,歸田裏,不齒終身。晉州推官李亢,故嘗入錢得官,已而有私罪,默自引去,匿所得官,以白衣應舉及第,積十年,當磨勘,乃自首,言其初事。黯以為此律所謂罔冒也,奏罷之,奪其勞考。
丁酉,詔:“前代帝王後,嘗仕本朝官八品以下,其祖父母妻子犯流以下罪,聽贖;未仕而嘗受朝廷賜者,所犯非兇惡,亦聽贖。”
丙午,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劉沆依前官平章事。
以知鄭州梁適為觀文殿大學士、知秦州。禦史中丞孫抃再疏言舊相不當臨邊,不報。初,渭寨為蕃部所擾,及益兵拒守,而它族多驚疑。適具牛酒,召其酋長默羅多尼等撫定之,罷所益兵;終適之去,蕃部不為寇。
丁未,徙知宣州、殿中侍禦史馬遵為京東轉運使,通判江寧府、殿中待禦史呂景初知衢州,通判虔州、主客員外郎吳中復知池州。
初,歐創修罷判流內銓,吳充、馮京罷判南曹,知諫院範鎮言:“銓曹承禁中批旨,疑則奏稟,此有司之常也。今讒人以為撓權,竊恐上下更相疑畏,誰敢復論是非!請出言者主名,正其罪,復修等職任。”言之至再,帝意乃解;而宰臣劉沆亦請留修。戊申,命修刊修《唐書》。
詔學士院:“自今當宿學士以故請告者,令以次遞宿。”前一夕,命劉沆為宰相,召當宿學士楊偉草麻,不至,乃更自外召趙概草之,故有是詔。
戊午,知制誥賈黯言:“陛下日禦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其咨訪之際,動關政體,而史臣不得預聞;欲乞令修起居註官入侍閣中,事有可書,隨即記錄。”從之。賜坐於禦坐西南。
詔:“自今將相遷拜見辭之禮,令閤門以故事舉行。”從知制誥韓絳言也。
九月,辛酉朔,以權三司使、翰林學士楊察為戶部侍郎、提舉集禧觀事。內侍楊永德建請於蔡汴河置水遞鋪,察條不便,罷之,永德毀察於帝。三司有獄,辭連衛士,皇城司不即遣,而有詔移開封府鞫之。察由是乞罷,帝從其請。
知諫院範鎮言:“外議皆謂察近因點檢內衣庫積尺羅帛及建水遞鋪非便,內藏庫不當買交鈔,香場人吏取乞錢物,皇城司占護親從官不以付外勘鞫。此等事皆是害政傷理之大者,三司義當論列,而讒邪小人,多方沮毀,使其請解使權,朝廷因遂其請,臣竊為陛下惜之。夫邪正之辨,不可不審,陛下以察之所陳是邪非邪?以為是,則宜使察主大計,以塞奸幸之路;以為非,則不當改官,使自暇逸。累日以來,日色不光,天氣沈陰,欲雨而不雨,此邪人用事之應,而忠良之情不得上通也。陛下宜以察所爭四事下中書、樞密大臣,詳正是非,付有司依公施行,復察所任,庶幾上應天變,下塞人言。”殿中侍禦史西安趙抃亦言:“察若有罪,不當更轉官資;若本無罪,不當改任。乞追還新命。”不報。抃為禦史,彈劾不避權幸,時號
先是鹽鐵判官王鼎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永德請沿汴置輔挽漕舟,歲可省卒六萬,鼎議以為不可。永德橫滑,執政重違其奏,乃令三司判官一員將永德就鼎議。鼎發八難,永德不能復。鼎因疏言:“陛下幸用臣,不宜過聽小人,妄有所改,以誤國計。”於是永德言不用。居二年,遂以為使。前使者多漁市南方物,因奏計京師,持遺權貴。鼎一無所市,
以殿中丞王安石為群牧判官。安石力辭召試,有詔與在京差遣。及除群牧判官,安石猶力辭,歐陽修諭之,乃就職。館閣校勘沈康,詣宰相陳執中求為群牧判官,執中曰:“安石辭讓召試,故朝廷優與差遣。且朝廷設館閣以待天下賢才,當以德讓為先,而爭奪如此,公視安石,顏何厚也!”康慚沮而退。
癸亥,起居舍人、知制誥呂溱,工部郎中、知制誥兼侍講、史館修撰王洙,並為翰林學士。故事,翰林學士六員,時楊察、趙概、楊偉、胡宿、歐陽修並為學士,於是察加承旨,溱及洙復同除學士,洙蓋第七員也。溫成皇後之喪,洙與石全彬附會時事,陳執中、劉沆在中書,喜其助己,故員外擢洙。議者非之。
甲子,以直集賢院、同修起居註吳奎、劉敞並知制誥,仍以敞為右正言。陳執中言奎、敞修註未一月,不應驟遷,帝不聽,曰:“此豈計算日月邪!”謝日,帝面諭以“外間事不便,有聞當一語朕也。”
丙寅,翰林學士王洙上《周禮禮器圖》。先是洙讀《周禮》,帝命畫車服、冠冕、籩豆、簠簋之制,及是圖成,上之。
樞密副使王堯臣,務裁抑僥幸,於是有鏤匿名書布京城以搖軍情者,帝不信。丁卯,詔開封府揭榜募告者,賞錢二千緡。
己巳,邇英閣講《周禮》“大荒大劄,則薄征緩刑”。楊安國曰:“所謂緩刑者,乃過誤之民耳,當歲歉則赦之,閔其窮也。今眾持兵杖,劫糧廩,一切寬之,恐不足以禁奸。”帝曰:“不然,天下皆吾赤子也。一遇饑饉,州縣不能存恤,餓莩所迫,遂致為盜,又捕而殺之,不亦甚乎!”
先是遼主欲見帝容像,以耶律防善畫,因其來使,竊畫帝容以歸,然以為未得其真。上年,遼主諭其大臣曰:“朕與宋皇帝約為兄弟歡,故欲見其畫像,可告來使。”至是遼使蕭德、吳湛以為請,又乞進本國酒饌;不許。
丁醜,詔開封府:“自今凡決大辟囚,並覆奏之。”初,開封府言得樞密院答刂子,軍人犯大辟無可疑者,更不以聞,其百姓則未有明文。帝重人命,至是軍人亦令覆奏。
辛巳,以三司使王拱辰為回謝使,德州刺史李珣副之,使於遼。
癸未,禮院言溫成皇後葬所,請稱園陵,從之。乙酉,溫成皇後啟殯,帝不禦前後殿,百官進名奉慰。禦史中丞孫抃率其屬言劉沆既為宰相,不當領溫成皇後監護使,且言立廟建陵皆非禮。章累上,不報。因相與請對,固爭不能得,抃伏地不起,帝為改容遣之。
庚寅,遼主出獵,遇三虎,縱犬獲之。
冬,十月,辛卯朔,太白晝見。
壬辰,詔:“士庶之家嘗更傭雇之人,自今毋得與主人同居親為婚;違者離之。”
丁酉,葬溫成皇後。帝禦西樓,望柩以送,自制輓歌詞,宰相率百官進名奉慰。知諫院範鎮言:“太常議溫成皇後葬禮,前謂之溫成園,後謂之園陵;宰相劉沆前為監護使,後為園陵使。如聞此議皆出禮官,前日是則今日非,今日是則前日非,必有一非於是矣。古者法吏舞法,而今世禮官舞禮。若不加詰問,恐朝廷典章浸壞而不可救。乞下臣章,劾禮官前後異狀,以正中外之惑。”不報。鎮又請葬溫成皇後罷焚瘞錦繡、珠玉以舒國用,從之。
遼主如中京,戊戌,幸新建秘書省。
先是都官員外郎燕度議,川峽選人遭父母喪,須代者至,然後聽去官;知制誥、同判流內銓劉敞言,此非所以全人子之孝也。辛醜,詔自今並聽奔喪。敞嘗建議曰:“竊見舊制官自三司副使以上及班行使臣,不論高低,遭父母喪者,例皆百日公除。孝子雖有思慕之心,逼於王命,不得遂行,此誠傷教害禮,無取於今。伏以三年之喪,通於天下。以義制恩,古人有之,自謂身在軍旅、躬備金革者,不敢以私事辭王事耳;本非承平侍從之臣所當行,又非班行冗下之職所當預。習俗既久,浸以成風,其賢者則以不即人心為悲,其不肖者則以當喪墨缞為榮;以之錫類,是為傷恩,以之教民,是為忘孝。今天下往往有聞哀不舉,廢哀圖仕,原自此始,不可不慮。竊謂惟在軍中者可從權變禮,其舊制三司副使以上及班行使臣百日公除,不合禮意,宜聽行三年之服,以崇孝悌之風。臣又聞,古者大夫去國,三年然後收其田裏,明有恩也。今丁憂臣僚,即日絕其俸祿,亦為太薄,豈有行禮之人,反不及被放之臣乎?臣往見丁憂者家貧無食,乞丐糊口,其皇皇傷孝子之心,非所以
遼有事於太廟。
癸醜,遼以開泰寺鑄銀佛像,曲赦在京囚。
丙辰,以太常少卿穰人周湛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湛入辭,帝諭曰:“朝廷遴選此職,不可陰致苞苴於京師。”湛惶恐對曰:“臣蒙聖訓,不敢茍附權要以謀進身也。”
戊午,幸城北砲場觀發砲,宴從臣,賜衛士緡錢。
是月,夏進誓表於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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