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崇寧三年(遼乾統四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八十九 >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崇寧三年(遼乾統四年)
五月,丁醜,以收復鄯、廓,遣親王奏告太廟,侍從官分告社稷、諸陵。
戊寅,罷開封權知府,置牧、尹、少尹;改定六曹,以士、戶、儀、兵、刑、工為序,增其員數,仿《唐六典》易胥吏之稱。
己卯,以復鄯、廓推賞,進蔡京守司空,封嘉國公。
庚辰,許將、趙挺之、吳居厚、安惇、蔡卞各轉三官。
甲申,改鄯州為西寧州,仍為隴右節度。
辛醜,詔黜守臣進金助修宮庭者。
罷行水磨茶。
六月,壬寅朔,圖熙寧、元豐功臣於顯謨閣。
甲辰,遼主駐旺國崖。
丙午,詔:“諸路州軍未曾立學者並增置。”
戊申,詔以荊國公王安石配享孔子。
壬子,置書、畫、算學,其生皆占經以試,其取士法略如太學上舍,三等推恩,以通仕、登仕、將仕郎為次。
戊午,詔:“重定元祐、元符黨人及上書邪等者,合為一籍,通三百九人,刻石朝堂,餘並出籍,自今毋得復彈奏。”
元祐奸黨,文臣曾任宰臣、執政官,司馬光等二十七人;待制以上官,蘇軾等四十九人;餘官,秦觀等一百七十六人;武臣,張巽等二十五人;內臣,梁惟簡等二十九人。為臣不忠,曾任宰臣,王珪、章惇。
壬戌,蔡京奏:“奉詔,令臣書元祐奸黨姓名。恭唯皇帝嗣位之五年,旌別淑慝,明信賞罰,黜元祐害政之臣,靡有佚罰。乃命有司,夷考罪狀,第其首惡與其附麗者以聞。得三百九人,皇帝書而刊之石,置於文德殿門東壁,永為萬世子孫之戒。又詔臣京書之,將以頒之天下。臣敢不對揚休命,仰承陛下孝悌繼述之誌,謹書元祐奸黨名姓,仍連元書本進呈。”於是詔頒之州縣,令皆刻石。
有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
癸亥,吐蕃遣使貢於遼。
乙醜,詔:“內外官毋得越職論事。”
秋,七月,壬申朔,詔:“應入籍人父,並不得任在京差遣。”
癸酉,以婉儀王氏為德妃。
戊寅,降授中大夫蔣之奇,追復右正議大夫,念其進對之際嘗陳紹述之說也。
庚辰,詔:“自今大禮不受尊號,群臣毋上表。”
是日,遼主獵於南山。
癸未,遼以西北路招討使蕭德勒岱、北院樞密副使耶律慎思並知北院樞密使事。
辛卯,蔡京等言:“自開阡陌,使民得以田私相賈易。富者恃其有餘,厚立價以規利;貧者迫於不足,薄移稅以速售。富者莫非膏腴,而賦調反輕;貧者所存瘠薄,而賦調反重。因循至今,其弊愈甚。熙寧初,神宗灼見此弊,遂詔有司講究方田利害,作法而推行之。蓋以土色肥磽別田之美惡,定賦之多寡,方為之帳,而步畝高下丈尺不可隱;戶給之帖,而賦調升合尺寸無所遺。以賣買則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收則吏無所措其奸,邦財自此豐,民賦自此省。五路州縣有經方田者,至今公私以為利。遭元祐紛更,美意良法,未遍於天下。今檢會《熙寧方田敕》,推廣神考法意,刪去重復,取其應行者,為《崇寧方田敕令格式》,乞付三省頒降施行。”從之。
遼以同知南院樞密使事蕭迪裏為西北路招討使。
八月,壬寅朔,大雨,壞民廬舍,令收瘞死者。
甲辰,蔡京等上《神宗正史》。
丙午,門下侍郎許將罷。將居政府十年,不能有所建明。中丞硃諤,劾將在元祐則盡更元豐之所守,居紹聖則陰匿元祐之所為,遂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河南。諤,蔡京之黨也。
荊湖南路轉運判官元書言:“澧州醴陵縣學生季邦彥試卷,言涉謗訕。”辛酉,詔:“邦彥特送五百裏外編管,其考校長諭屏出學。”
九月,乙亥,以趙挺之為門下侍郎,吳居厚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張康國為尚書左丞,刑部尚書鄧洵武為尚書右丞。
康國,揚州人,紹聖中,蔡京治役法,薦為屬。及京當國,定元祐黨籍,置看講議司,編匯章牘,康國皆預密謀,故京引援之甚力。自福建轉運判官,不三歲入翰林為承旨,遂澄政府。復以其兄康伯代為翰林學士。
壬辰,詔:“諸路州學別置齋舍,以養材武之士。”
初,東南六路糧斛,自江、浙起綱,至於淮甸以及真、揚、楚、泗,為倉七,以聚畜軍儲,復自楚、泗置汴納,般運上京,以江淮發運使董之,故常有六百萬石以供京師,而諸倉常有數年之積。州郡告歉,則折納上等價錢,謂之額斛;計本州歲額,以倉儲代輸京師,謂之代發。復於豐熟以中價收糴,谷賤則官糴,不至傷農,饑歉則納錢,民以為便。本錢歲增,兵食有餘。及蔡京求羨財以供侈費,乃以其姻家胡師文為發運使,以糴本數百萬緡充貢,擢戶部侍郎。自是繼者效尤,時有進獻,而本錢竭。本竭則不能增糴,儲積空而轉般之法壞矣。
冬,十月,辛醜朔,大雨雹。
丁未,賢妃張氏薨。
己酉,鳳凰見於遼境之淳阝陰。
初,蔡京使王厚招夏卓羅右廂監軍仁多保忠,厚言保忠雖有歸意而下無附者,章數上,不聽。京責厚愈急,厚乃遣弟詣保忠;還,為夏邏者所獲,遂追保忠赴牙帳。厚以保忠縱不為夏所殺,亦不能復領軍政,使得之,一匹夫耳,何益於事!京怒,必令以金幣招之。夏乃點兵延、渭、慶三路,各數千騎,遣使求援於遼。朝議命西邊能招致夏人者,毋問首從,賞同斬級。又以陶節夫經制陜西、河東五路,在延州大加招誘。夏主遣使巽請,皆拒之,且令殺其放牧者。夏人遂寇涇原,戊午,圍平夏城,河西節度使趙懷德等出降。夏人又入鎮戎軍,掠數萬口而去。於是羌酋谿賒羅撒合兵逼宣威城,知鄯州高永年出禦之,行三十裏,為羌人所執。多羅巴謂其下曰:“此人奪我國,使我宗族漂泊無處所。”遂殺之,探其心肝以食焉。谿賒羅撒復焚大通河橋,新疆大震。事聞,帝怒,新書五路將帥劉仲武等十八人姓名,敕禦史侯蒙往秦州逮治。蒙至秦,仲武等囚服聽命,蒙諭之曰:“君輩皆侯伯,無庸以獄吏辱君,第以實對。”獄既具,蒙奏言:“漢武帝殺王恢,不如秦穆公赦孟明。今羌殺吾一都護,而使十八將由之而死,是自艾其支體也,欲身不病,得乎?”帝悟,釋不治。唯王厚坐逗遛,責授郢州團練使。
己未,遼主如南京。
己巳,立九廟,復祀翼祖、宣祖。
庚午,貴妃邢氏薨。
十一月,甲戌,幸太學,官論定之士十六人。遂臨辟雍,賜司業吳絪、蔣靜四品服,學官推恩有差。
乙亥,遼主禦迎月樓,賜貧民錢。
庚辰,詔:“上書邪等選人,除不得註知縣、令、丞外,其職官錄、參、判、司、簿、尉並許差註。”
時雖設辟雍太學,以待士之升貢者,然州縣猶以科舉貢士,蔡京以言。丁亥,詔:“天下取士,悉由學校升貢,其州郡發解,凡試禮部法並罷。”而每歲試上舍生,則差知舉如禮部法雲。
癸巳,改上神宗謚曰體元顯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加上哲宗謚曰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
丙申,禮圜丘,大赦。應系貶謫官員,除元祐奸黨籍及別有指揮不許移放之人外,未量移者與量移。
十二月,辛醜,遼以戶部使張琳為南府宰相。
乙巳,升通遠軍為鞏州。
復封孔子後奉聖公端友為衍聖公。
是歲,諸路蝗。
桂州黎洞蠻楊晟免等內附。
時蔡京務開邊,知桂州王祖道欲乘時僥利,乃誘王江酋楊晟免等使納土,
同知樞密院事安惇卒,贈特進。
後二年,惇長子郊,擢福建轉運判官,登對歸,與客言:“穆若之容,不合相法,當有播遷之厄。”客告其語,坐指斥乘輿誅。流其弟邦於涪州,,而追貶惇單州團練副使,其祀遂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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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崇宁三年(辽乾统四年)》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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