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二十四年
【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鄭。
秋七月。
冬,天王出居於鄭。
晉侯夷吾卒。
【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紲從君巡於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
呂、郤畏偪,將焚公宮而弒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後余從狄君以田渭濱,女為惠公來求殺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猶未也,又將及難。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其出也,竊藏以逃,盡用以求納之。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仆人曰:“沐則心覆,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之仆,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仇匹夫,懼者甚眾矣。”仆人以告,公遽見之。
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樓嬰。趙姬請逆盾與其母,子餘辭。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己下之。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洩、堵俞彌帥師伐滑。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盟。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耼,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曰:‘常棣之華,鄂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其四章曰:‘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狄固貪惏,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王復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禦士將禦之。王曰:“先後其謂我何?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王出適鄭,處於氾。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鷸冠。鄭伯聞而惡之,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詩》曰:‘彼己之子,不稱其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夏書》曰,‘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敢告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我請昆弟仕焉。”乃往,得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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