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十六年
【經】
十有六年春,齊侯伐徐。
楚子誘戎蠻子殺之。
夏,公至自晉。
秋八月己亥,晉侯夷卒。
九月,大雩。
季孫意如如晉。
冬十月,葬晉昭公。
【傳】
十六年春,王正月,公在晉,晉人止公。不書,諱之也。
齊侯伐徐。楚子聞蠻氏之亂也,與蠻子之無質也,使然丹誘戎蠻子嘉殺之,遂取蠻氏。既而復立其子焉,禮也。
二月丙申,齊師至於蒲隧。徐人行成。徐子及郯人、莒人會齊侯,盟於蒲隧,賂以甲父之鼎。叔孫昭子曰:“諸侯之無伯,害哉!齊君之無道也,興師而伐,遠方會之,有成而還,莫之亢也。無伯也夫。《詩》曰:‘宗周既滅,靡所止戾。正大夫離居,莫知我肄。’其是之謂乎!”
三月,晉韓起聘於鄭,鄭伯享之。子產戒之曰:“茍有位於朝,無有不共恪。”孔張後至,立於客間。執政禦之,適客後。又禦之,適縣間。客從而笑之。事畢,富子諫曰:“夫大國之人,不可不慎也,幾為之笑而不陵我?我皆有禮,夫猶鄙我。國而無禮,何以求榮?孔張失位,吾子之恥也。”子產怒曰:“發命之下衷,出令之不信,刑之頗類,獄之放紛,會朝之不敬,使命之不聽,取陵於大國,罷民而無功,罪及而弗知,僑之恥也。孔張,君之昆孫,子孔之後也,執政之嗣也。為嗣大夫,承命以使,周於諸侯,國人所尊,諸侯所知。立於朝而祀於家,有祿於國。有賦於軍,喪祭有職,受脤歸脤,其祭在廟,已有著位,在位數世,世守其業,而忘其所,僑焉得恥之?辟邪之人而皆及執政,是先王無刑罰也。子寧以他規我。”
宣子有環,其一在鄭商。宣子謁諸鄭伯,子產弗與,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大叔、子羽謂子產曰:“韓子亦無幾求,晉國亦未可以貳。晉國、韓子,不可偷也。若屬有讒人交鬥其間,鬼神而助之,以興其兇怒,
韓子買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韓子請諸子產曰:“日起請夫環,執政弗義,弗敢復也。今買諸商人,商人曰,必以聞,敢以為請。”子產對曰:“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藜藋,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匄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於今。今吾子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為也。若大國令,而共無藝,鄭,鄙邑也,亦弗為也。僑若獻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韓子辭玉曰:“起不敏,敢求玉以僥二罪?敢辭之。”
夏四月,鄭六卿餞宣子於郊。宣子曰:“
公至自晉。子服昭伯語季平子曰:“晉之公室,其將遂卑矣。君幼弱,六卿強而奢傲,將因是以習。習實為常,能無卑乎?”平子曰:“爾幼,惡識國?”
秋八月,晉昭公卒。
九月,大雩,旱也。
鄭大旱,使屠擊、祝款、豎柎有事於桑山。斬其木,不雨。子產曰:“有事於山,蓺山林也;而斬其木,其罪大矣。”奪之官邑。
冬十月,季平子如晉葬昭公。平子曰:“子服回之言猶信,子服氏有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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