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之

《宋書》 > 卷八十一 > 劉秀之

劉秀之,字道寶,東莞莒人,司徒劉穆之從兄子也,世居京口。祖爽,尚書都官郎,山陰令。父仲道,高祖克京城,以補建武參軍,與孟昶留守,事定,以為余姚令,卒官。

秀子少孤貧,有誌操。十許歲時,與諸兒戲於前渚,忽有大蛇來,勢甚猛,莫不顛沛驚呼,秀之獨不動,眾並異焉。東海何承天雅相知器,以女妻之。兄欽之為硃齡石右軍參軍,隨齡石敗沒,秀之哀戚,不歡宴者十年。景平二年,除駙馬都尉、奉朝請。家貧,求為廣陵郡丞。仍除撫軍江夏王義恭、平北彭城王義康行參軍,出為無錫、陽羨、烏程令,並著能名。

元嘉十六年,遷建康令,除尚書中兵郎,重除建康。性纖密,善糾摘微隱,政甚有聲。吏部尚書沈演之每稱之於太祖。世祖鎮襄陽,以為撫軍錄事參軍、襄陽令。襄陽有六門堰,良田數千頃,堰久決壞,公私廢業。世祖遣秀之修復,雍部由是大豐。改領廣平太守。二十五年,除督梁、南北秦三州諸軍事、寧遠將軍、西戎校尉、梁、南秦二州刺史。時漢川饑儉,境內騷然,秀之善於為政,躬自儉約。先是,漢川悉以絹為貨,秀之限令用錢,百姓至今受其利。

二十七年,大舉北伐,遣輔國將軍楊文德、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劉弘宗受秀之節度,震蕩汧、隴。秀之遣建武將軍錫千秋二千人向子午谷南口,府司馬竺宗之三千人向駱谷南口,威遠將軍梁尋千人向斜谷南口。氐賊楊高為寇,秀之討之,斬高兄弟。元兇弒逆,秀之聞問,即日起兵,求率眾赴襄陽,司空南譙王義宣不許。事寧,遷使持節、督益寧二州諸軍事、寧朔將軍、益州刺史。折留俸祿二百八十萬,付梁州鎮庫,此外蕭然。梁、益二州土境豐富,前後刺史,莫不營聚蓄,多者致萬金。所攜賓僚,並京邑貧士,出為郡縣,皆以茍得自資。秀之為治整肅,以身率下,遠近安悅焉。

南譙王義宣據荊州為逆,遣參軍王曜征兵於秀之,秀之即日斬曜戒嚴。遣中兵參軍韋山松萬人襲江陵,出峽。竺超民遣將席天生逆之,山松一戰,即梟其首。進至江陵,為魯爽所敗,山松見殺。其年,進號征虜將軍,改督為監,持節、刺史如故,以起義功,封康樂縣侯,食邑六百戶。明年,遷監郢州諸軍事、郢州刺史,將軍如故。未就。

大明元年,征為右衛將軍。明年,遷丹陽尹。先是,秀之從叔穆之為丹陽,與子弟於事上飲宴,秀之亦與焉。事柱有一穿,穆之謂子弟及秀之曰:“汝等試以栗遙擲此柱,若能入穿,後必得此郡。”穆之諸子並不能中,唯秀之獨入焉。時賒市百姓物,不還錢,市道嗟怨,秀之以為非宜,陳之甚切,雖納其言,竟不從用。廣陵王誕為逆,秀之入守東城。其年,遷尚書右仆射。四年,改定制令,疑民殺長史科,議者謂值赦宜加徙送,秀之以為:“律文雖不顯民殺官長之旨,若值赦但止徙送,便與悠悠殺人曾無一異。民敬官長,比之父母,行害之身,雖遇赦,謂宜長付尚方,窮其天命,家口令補兵。”從之。明年,領太子右衛率。

五年,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反,為土人所誅,遣秀之以本官慰勞,分別善惡。事畢還都,出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隨二郡諸軍事、安北將軍、寧蠻校尉、雍州刺史。上車駕幸新亭,視秀之發引,將征為左仆射,事未行,八年卒,時年六十八。上甚痛惜之,詔曰:“秀之識局明遠,才應通暢,誠著蕃朝,績宣累嶽。往歲逆臣交構,首義萬裏,及職司端尹,贊戎兩宮,嘉謀征譽,實彰朝野。漢南法繁民嗛,屬佇良牧,故暫輟心膂,外弘風規,出未逾期,德庇西服。詳考古烈,旅觀終始,淳心忠概,無以尚茲。方式亮皇猷,入衛根本,奄至薨逝,震慟於朕心。生榮之典,未窮寵數,哀終之禮,宜盡崇飾。兼履謙守約,封社弗廣,興言悼往,益增痛恨。可贈侍中、司空,持節、都督、刺史、校尉如故,並增封邑為千戶。謚為忠成公。”秀之野率無風采,而心力堅正。上以其蒞官清潔,家無余財,賜錢二十萬,布三百匹。

子景遠嗣,官至前軍將軍。景遠卒,子俊,齊受禪,國除。秀之弟粹之,晉陵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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