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論

《博物誌》 > 卷四 > 藥論

《神農經》曰:上藥養命,謂五石之練形,六芝之延年也。中藥養性,合歡蠲忿,萱草忘憂。下藥治病,謂大黃除實,當歸止痛。夫命之所以延,性之所以利,痛之所以止,當其藥應以痛也。違其藥,失其應,即怨天尤人,設鬼神矣。

《神農經》曰:藥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入即殺人。一曰鉤吻。【盧氏曰:陰也。黃精不相連,根苗獨生者是也。二曰鴟,狀如雌雞,生山中。三曰陰命,赤色著木,懸其子山海中。四曰內童,狀如鵝,亦生海中。五曰鴆,羽如雀,黑頭赤喙,亦曰蟲?高蟲?希,生海中,雄曰蟲?希,雌曰蟲?高蟲?希也。】

《神農經》曰:藥種有五物:一曰狼毒,占斯解之;二曰巴豆,藿汁解之;三曰黎盧,湯解之;四曰天雄,烏頭大豆解之;五曰班茅,戎鹽解之。毒菜害,小兒乳汁解,先食飲二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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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论》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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