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四年(蒙古至元五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一百七十九 >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四年(蒙古至元五年)

冬,十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皇子憲生。

參知政事常挺罷,尋卒。

蒙古以中書、樞密事多壅滯,言者請置督事官各二人。離鳴上言曰:“官得人,自無滯政。臣職在奉憲,願舉察之,毋為員外置人也。”己卯,詔:“中書省、樞密院,凡有事民禦史臺同奏。”

蒙古立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以參知政事阿哩行中書省事。庚辰,以禦史中丞阿哩為參知政事。

庚寅,蒙古命從臣錄《毛詩》、《論語》、《孟子》。

乙未,蒙古享於太廟。

蒙古中書省言前朝必有《起居註》,故善政嘉謨,不致遣失;詔即以和爾果斯、通呼喇充翰林待制兼起居註。

戊戌,蒙古宮城成。劉秉忠辭領中書省事,許之,為太保如故。

己亥,詔:“四川州縣鹽酒課再免征三年。”

十一月,癸醜,樞密院言:“南平鎮撫使韓宣,築城於渝、嘉、開、達、常、武諸州縣,峽州至江陵,水陸有備。宣盡瘁以死,宜視歿於王事加恩。”詔任其子承節郎。

戊午,皇子锽生。

庚申,襄陽軍攻沿山諸寨,為阿珠所敗,被殺甚眾。

丙寅,福建安撫使湯漢再辭免,乞祠祿,詔別授職。

辛未,以文武官在選,困於部吏,隆寒旅瑣可閔,命吏部長、貳、郎官日趣銓註,小有未備,特與放行,違者有刑。自是隆寒盛暑,申嚴戒飭。

壬申,行義役法。

癸酉,蒙古禦史臺言:“立臺數月,發摘甚多,追理侵欺糧粟近二萬石,錢物稱是。”詔褒諭之。

蒙古朝儀未立,凡遇稱賀,臣庶雜至帳殿前。執法者患其喧擾,不能禁。太常少卿王磐上疏曰:“按舊制,天子宮門不應入而入者,謂入闌入;闌入之罪,由第一門至第三門輕重有差。宜令宣徽院籍兩省而下百官姓名,各依班序,聽通事舍人傳呼贊引,然後進。其越次者,殿中司糾察定罰。不應入而入者,準闌入罪。庶朝廷之禮漸可整肅。”於是議定朝儀。

十二月,戊寅,蒙古以中都、南京、北京州郡大水,免田科。

丙戌,簽書樞密院事包恢罷。

辛卯,以夏貴為沿江制置使兼知黃州。

戊戌,以汪立信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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