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準之

《南史》 > 卷二十四 > 王準之

王準之字元魯,晉尚書仆射彬玄孫也。曾祖彪之,位尚書令,祖臨之、父訥之並禦史中丞。彪之博聞多識,練悉朝儀,自是家世相傳,並諳江左舊事,緘之青箱,世謂之王氏青箱學。

準之兼明禮傳,贍於文辭。桓玄篡位,以爲尚書祠部郎。宋武帝起兵,爲太尉主簿。出爲山陰令,有能名,預討盧循功,封都亭侯。宋臺建,除禦史中丞,爲百僚所憚。自彪之至準之四世居此職。準之嘗作五言詩,範泰嘲之:“卿唯解彈事耳。”準之正色答:“猶差卿世載雄狐。”坐世子左衛率謝靈運殺人不舉,免官。

武帝受命,拜黃門侍郎。永初中奏曰:“鄭玄註禮:三年之喪,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學者多謂得禮之宜。晉初用王肅議,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爲制。江左以來,唯晉朝施用,搢紳之士多遵玄義。夫先王制禮,以大順群心,‘喪也寧戚’,著自前經。今大宋開泰,品物遂理,愚謂宜同即物情,以玄義爲制。朝野一禮,則家無殊俗。”從之。元嘉中,歷位侍中,都官尚書,改領吏部,出爲丹陽尹。

準之究識舊儀,問無不對。時大將軍彭城王義康錄尚書事,每嘆曰:“何須高論玄虛,正得如王準之兩三人,天下便足。”然寡風素,情悁急,不爲時流所重。撰儀註,鹹見遵用。卒,贈太常。

子輿之,征虜主簿。輿之子進之,仕齊位給事黃門侍郎,扶風太守。梁武帝之舉兵也,所在回應,鄰郡多請進之同遣修謁。進之曰:“非吾誌也。”竟不行。武帝嘉之。梁臺建,歷尚書左丞,廣平、天門二郡太守,左衛將軍,封建寧公。

進之子清,位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鎮東府長史,新野、東陽二郡太守,安南將軍,封中廬公。承聖末,陳武帝殺太尉王僧辯,遣文帝攻僧辯婿杜龕,龕告難於清,引兵援龕,大敗陳文帝於吳興,追奔至晉陵。時廣州刺史歐陽頠亦同清援龕,中更改異,殺清而歸陳武帝。子猛。

猛字世雄,本名勇。五歲而父清遇害,陳文帝軍度浙江,訪之,將加夷滅。母韋氏攜之遁於會稽,遂免。及長勤學不倦,博涉經史,兼習孫、吳兵法。以父遇酷,終文帝之世不聽音樂,蔬食布衣,以喪禮自處。宣帝立,乃始求位。太建初,釋褐鄱陽王府中兵參軍,再遷永陽王府錄事參軍。

猛慷慨常慕功名,先是上疏陳安邊拓境之策,甚見嘉納,至是詔隨大都督吳明徹略地,以軍功封應陽縣子。累遷太子右衛率,徙晉陵太守。威惠兼舉,奸盜屏跡,富商野次,雲“以付王府君”。郡人歌之,以比漢之趙廣漢。至德初,征爲左驍騎將軍,加散騎常侍,深見信重。

時孔範、施文慶等並相與比周,害其梗直,議將出之而未有便。會廣州刺史馬靖不受征,乃除猛都督東衡州刺史,領始興內史,與廣州刺史陳方慶共取靖。猛至,即禽靖送建鄴,進爵爲公,加光勝將軍、平越中郎將、大都督,發廣、桂等二十州兵討嶺外荒梗,所至皆平。

禎明二年,詔授鎮南大將軍、都督二十四州諸軍事,尋命徙鎮廣州。未之鎮,而隋師濟江,猛總督所部赴援。時廣州刺史臨汝侯方慶、西衡州刺史衡陽王伯信並隸猛督府,各觀望不至。猛使高州刺史戴智烈、清遠太守曾孝遠各以輕兵就斬之而發其兵。及聞臺城不守,乃舉哀素服,藉稿不食,嘆曰:“申包胥獨何人哉。”因勒兵緣江拒守,以固誠節。及審後主不死,乃遣其部將辛昉馳驛赴京師歸款。隋文帝大悅,謂昉曰:“猛懷其舊主,送故情深,即是我之誠臣。保守一方,不勞兵甲,又是我之功臣。”即日拜昉開府儀同三司,仍詔猛與行軍總管韋洸便留嶺表經略。

猛母妻子先留建鄴,因隨後主入京,詔賜宅及什物甚厚,別賚物一千段,及遣璽書勞猛。仍討平山越,馳驛奏聞。時文帝幸河東,會猛使至,大悅。楊素賀,因曰:“昔漢武此地聞喜,用改縣名,王猛今者告捷,遠符前事。”於是又降璽書褒賞,以其長子繕爲開府儀同三司。猛尋卒於廣州,文帝聞而痛之,遣使吊祭,贈上開府儀同三司,封歸仁縣公。命其子繕襲,仍授普州刺史。仁壽元年,繕弟續表陳猛誌,求葬關中,詔許之。仍贈使持節、大將軍、宋州刺史、三州諸軍事,諡曰成。訥之弟瑰之字道茂,位司空諮議參軍。瑰之子逡之。

逡之字宣約,少禮學博聞。仕宋位吳令。升明末,尚書右仆射王儉重儒術,逡之以著作郎兼尚書左丞,參定齊國儀禮。初,儉撰古今喪服集記,逡之難儉十一條,更撰世行五卷。

國學久廢,齊建元二年,逡之先上表立學。轉國子博士,又兼著作。撰永明起居註。後位南康相,光祿大夫,加給事中。逡之率素,衣裳不澣,幾案塵黑,年老手不釋卷。建武二年卒。

從弟珪之,位長水校尉,撰齊職儀。永明九年,其子中軍參軍顥啓上其書,凡五十卷,詔付秘閣。

素字休業,彬五世孫而逡之族子也。高祖翹之,晉光祿大夫。曾祖望之、祖泰之,並不仕。父元弘,位平固令。素少有誌行,家貧母老,隱居不仕。宋孝建、大明、泰始中,屢征不就,聲譽甚高。山中有蚿聲清長,聽之使人不厭,而其形甚醜,素乃爲蚿賦以自況。卒年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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