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道德經》 > 道經 > 第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歿身不殆。

閱讀:21515

《第十六章》简体版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