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二年(遼清寧三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五十七 >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二年(遼清寧三年)

八月,乙巳朔,知襄州、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賈黯,降知郢州。黯請解官就養,不報,乃棄官去,為禦史吳中復所劾,故降。

詔編集樞密院機要文字,樞密副使程戡提舉,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丁未,琦又言:“天下見行《編敕》,自慶歷四年以後,距今十五年,續降四千三百餘件,前後多抵牾,請加刪定。”乃詔宰臣富弼等及參知政事曾公亮同提點詳定《編敕》。

戊申,兗國公主出降。己酉,駙馬都尉李瑋入謝,宴於禁中。

辛亥,遼主作《君臣同誌華夷同風詩》,後亦屬和,並進於太後。

丁卯,建廣惠倉。初,韓琦請罷鬻諸路戶絕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輸之課給在城老幼貧乏不能自存者。即建倉,乃詔逐路提點刑獄司專領之,歲終,具所支納上三司。

戊辰,知諫院陳旭言:“比日內降營求恩賞者甚多,請令中書、樞密院推劾,以正幹請之罪。”從之,仍榜禦史臺、閤門。

是月,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陛下向未有皇嗣,尚有公主之愛,上慰聖顏。今既出降,漸疏左右,則陛下萬幾之暇,處深宮之中,誰可與語言,誰可承顏色!臣愚亦謂宜因此時,出自聖意,於宗室中選材賢可喜者錄以為皇子,使其出入左右,問安視膳,以慰聖情。”

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吏部郎中王洙、病逾月,帝遣使問。九月,甲戌朔,洙卒,賜謚曰文,禦史吳中復言洙官不應謚,乃止。

庚辰,詔內臣為鈐轄、都監者,逐路止置一員。

乙酉,樞密院言:“自今舉使臣,須本路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方為舉主。其在京文臣非知雜禦史、武臣非觀察使以上所舉,毋得施行。”從之。

庚子,遼主幸中會川。

遼遣樞密使蕭扈等來請禦容。冬,十月,巳酉,以翰林學士胡宿為回謝使,使於遼,禮賓使李綬副之,且許以禦容,約賀正使置衣篋中交致焉。

遼主謁祖陵。庚申,謁讓國皇帝及世宗廟。辛酉,奠酎於玉殿。

辛未,贈太尉兼侍中劉平謚曰壯武。

初,三司言:“商旅於榷貨務入見錢算東南鹽,歲課四百萬緡,諸路般運不足而課益虧,請選官置司以主之。”十一月,癸西朔,置江、淮南、荊湖制置司句當運鹽公事一員。

丙子,遼以左伊勒希巴瑪嚕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丁醜,以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馬遵為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以疾自請也。遵尋卒,錄其子侄二人。遵性樂易,言時政得失,不為激訐,故多見推行,杜衍、範仲淹皆稱道之。

己卯,以河北提舉便糴糧草薛向提點河北刑獄,仍兼提舉便糴糧草。當河北大水,民乏食,詔輟太倉米六十萬斛以賑之;向以為北人不便食粳,且漕路回遠不時至,請出本司米四十萬石以代之。

丙申,詔三司使、副,體量在省判官才否以聞,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戌,以昭德軍節度使、知並州龐籍為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初,司馬光建議築堡,籍檄麟州如光議。及郭恩等敗歿,詔侍禦史張伯玉按鞫,籍匿光初所陳事,故光得以去官免責。而籍為禦史劾奏,罷節度使,光不自安,三上書乞獨坐其罪,不報。

己亥,殿中丞、國子監直講孫復,治《春秋》,著聞於時。既疾,韓琦言:“請選書吏給紙劄,命其門人祖無擇即家錄之。”書藏秘閣,特官其子。復卒,又賜錢十萬。復惡胡璦為人,在太學常相避。璦治經不如復,而教養諸生過之。

庚子,高麗貢於遼。

先是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至三年大比,帝曰:“古者選士如此,今率四五歲一下詔,故士有抑而不進者。為今之計,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鹹請易以間歲之法,則無滯才之嘆;薦舉數既減半,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十二月,戊申,詔:“自今間歲貢舉,進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又別置明經科;舊置說書舉,今罷之。其不還鄉裏而寓戶它州以應選者,嚴其法。每秋試,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於州;州長、貳復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已保任而後有缺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紕繆,坐元考官。”又用孫抃奏,諸州解試額多而中程少者,不必足額。

庚戌,遼禁職官於部內假貸貿易。

辛亥,立內降關白二府法。

癸醜,詔:“大臣所舉館職,自今令中書籍記姓名,候在官員數稍少,即選文行為眾所推者與試,其考校無得假借等第。”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辰,遼以太皇太後不豫,曲赦行在五百裏內囚。己巳,太皇太後殂,謚欽哀。欽哀自聽政,弒其嫡後,為國人所不服。既廢而復迎,以不得顓政,猜忌興宗,然猶幹預政事。郡王特布家奴濟哩節告其主,言涉怨望,鞫之無驗,當反坐,以欽哀言,竟不加罪,亦不斷付其主,僅籍沒焉。寧遠軍節度使蕭白掠烏庫德寽勒都詳兗迪嚕之女,強為妻,亦因欽哀言,僅杖而奪其官。興宗末年,政刑廢弛,亦多由欽哀使然。時欽哀諸弟惟孝友尚存,先以柴冊恩遙授洛京留守,致仕,至是進封豐國王。

是歲,夏改元奲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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