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明聖安孝皇帝淳祐十一年(蒙古憲宗元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一百七十三 >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明聖安孝皇帝淳祐十一年(蒙古憲宗元年)
春,正月,丁卯,皇侄益國公孟啟,改賜名孜,進封建安郡王。
丁亥,詔:“江、浙沿流郡縣,刷具流民口數,於朝廷樁管錢米內賑濟,仍許於寺觀及空閑官舍居止。”
己醜,程元鳳上言:“陛下以神聖之資,接帝王之統,思祖宗侍托之重,為社稷久長之圖。元正謹始,宸筆渙頒,懋嘉宗英之賢,誕舉錫名之典,爰即公社,用進王封,於以隆萬世之基,於以系四海之望,溥天率士,雷動歡聲,甚盛舉也。然資善有堂,講讀有官,所願博叠端方純謹之士,增置輔導贊翊之員,下至給使服役之人,皆有重厚篤實之行,使之
詔:“經筵進講《周易》終篇,講讀、修註官各進一秩,餘補轉、賞犒有差。”
二月,壬辰,賜李埴謚文肅。
乙未,左丞相鄭清之等上光宗、寧宗《寶訓》、《皇帝玉牒》、《日錄》、《會要》。丁酉,清之等進秩有差。
三月,壬申,詔:“諸道制、總、監司、州郡不得以堂除、部註之闕攙越申辟;縱元系辟闕,若現任有人,亦不許預辟下次,仰常切遵守。”
戊寅,以謝方叔知樞密院、參知政事,吳潛參知政事,徐清叟同知樞密院事。潛言:“國家之不能無弊,猶人之不能無病。今日之病,不但倉、扁望之而驚,庸醫亦望而驚矣。願陛下篤念元老,以為醫師,博采眾益,以為醫工,使臣輩得收
夏,四月,壬辰,賜殿前司十七界會子十萬貫,絹千匹,步軍司五萬,絹五百匹,令樁留濟給貧乏累重官兵。
己亥,以潭州林符,三世孝行,一門義居,福州陳氏,笄年守誌,壽逾九邪,詔旌門閭。
鄭清之等上敕令所《淳祐條法事類》。
帝諭輔臣曰:“昨鑒京湖報程璡盧氏縣之捷,
壬寅,帝諭輔臣曰:“邊事它無聞否?遷避之民,已復業否?”謝方叔曰;“近來三邊幸無它警,淮民之遷避者,皆已歸耕,其貧甚者,聞制司亦少資給之矣。”
乙巳,帝諭輔臣曰:“積雨於二麥無害否?”鄭清之曰:“目前雖不為過,然得晴則佳。”謝方叔曰:“二麥似無害。蠶事惡寒,恐少減分數。帝曰:“淮上諸城,惟合肥壕塹差淺,可諭許堪令其開浚。”
戊申,帝諭輔臣曰:“近日內引承相,朕因及
庚戌,樞密都承旨兼權吏部侍郎陳昉言:“尚書省、樞密院應答刂子非降旨者,必先繳進奏請而後施行,可謂盡善。然樞密院之法與尚書省不同,或邊或正急,或盜賊急熾,機變倏聞,酬應宜速,小有需俟,關系匪輕。請令樞密院,自今邊防及盜賊急務,且奏且行,勿拘常程。”從之。
五月,癸酉,以久雨,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屬縣見臨贓賞錢。
辛巳,出封樁庫十八界會子十萬貫給諸軍。
壬午,詔決中外系囚,杖以下釋之,復蠲贓賞錢。
六月,甲午,詔:“余玠整頓蜀閫,守禦飭備,農戰修舉,蓄力俟時,期於恢拓。茲以便宜自為調度,親率諸將行邊搗壘,捷奏之來,深用嘉嘆。勉規雋功,以遂初誌,圖上全蜀,以歸職方,嗣膺殊徽,式副隆倚。立功一行將士,速與具奏推賞。”
乙卯,詔求遺書。
是月,蒙古諸王大臣,共推莽賚扣即位於庫騰敖拉之地,追尊其考為帝,廟號睿宗。實勒們及諸弟,心不能平,蒙古主因察諸王有異同者,並羈縻之,取主謀者誅之。遂頒便宜事於國中,罷不急之役,凡諸王大臣濫發牌印,詔旨宣命,盡收之,政始歸一。
秋,七月,甲戌,帝諭輔臣曰:“近聞外間多有關節之說,關系風俗不小,若不禁戢,蠱壞世道。令禦史臺覺察,仍下帥漕兩司訪緝,究治如律。”
壬午,太白晝見,經天。
癸未,帝謂輔臣曰:“去歲罷京學類申,欲令四方之士,各歸鄉校,以課試理校定,稍復鄉舉裏選之意。近覽土著士人投匭之書,謂猶有未還鄉井者。科舉在近,可令臨安守臣曉諭士子,早還本鄉。所有土著人,自依此制行歲校之法;其遊士出學年久,不能赴鄉舉者,與赴浙漕試,令行考校,仍取待補以示優恤。”
丙戌,帝諭輔臣曰:“諸州間多水、旱,皆由人事未盡,如省刑罰,薄稅斂,蠲逋負,禁科抑,懲官吏之奸,察民情之枉。可令諸路監司下之郡邑,有關涉六事者,日下遵行。”
攸縣富民陳衡老,以家丁糧食資強賊,劫殺平民。湖廣提點刑獄高斯得至,有訴其事者,首吏受賕左右之,斯得發其奸,械首吏下獄,於是發其狀,黥配之。具白朝省,追毀衡老官資,簿尋其家。會諸邑水災,衡老願出米五萬石賑濟以贖罪。衡老婿吳自性,謀中傷斯得,誣其盜拆官櫝。斯得白於朝,且出一篋書,具得自性等交通省部吏胥狀。乃置獄,黥配自性及省吏高鑄等。初,自性厚賂宦者,言於帝曰:“斯得以緡錢百萬進,願易近地。”帝曰:“高斯得硬漢,安有此?”斯得力求去,鄭清之以書留之。
蒙古主既立,察諸弟長而賢者惟呼必賚,命以皇弟總治漢南,凡軍民在漢南者皆總之,開府於金蓮川。皇弟宴群下,罷酒,將出,遣人止姚樞,問曰:“頃者群臣皆賀,汝獨默然,何耶?”樞對曰:“今天下土地之廣,人民之殷,財賦之阜,有如漢地者乎?王若盡有之,則天子何為!異時必悔而見奪。不若但持兵權,凡事付之有司,則勢順理安。”皇弟曰:“慮所不及。”乃以聞,蒙古主從之。
蒙古主更新庶政,姚樞、張文廉、僧子聰,每擇時務所急者白於皇弟呼必賚,因得入告。
子聰為書以進皇弟,其略曰:“昔武王,兄也;周公,弟也。周公思天下善事,
“天下之大,非一人之可及;萬事之細,非一心之可察。當擇
“天子以
“天下之民,未聞教化,見在囚人,宜從赦免,明施教令,使之知畏,則犯者自少。教令既設,則不宜繁,因我朝舊例,增益民間所宜設者十餘條足矣。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後決,犯死刑者,覆奏然後聽斷。笞箠之制,宜會古酌今,均為一法,無得私置牢獄。嚴禁鞭背之刑,以彰
“古者庠序學校未嘗廢,今郡縣即有學,並非官置。宜從舊制,修建三學,設教授,開選擇才,以經義為上,詞賦、論策次之。兼科舉之設,已奉太宗皇帝聖旨,因而言之,易行也。開設學校,宜擇
“近代禮樂器具靡敝,宜令刷會,征太常舊人,教引後學,使器備人存,漸以修之,實太平之基,王道之本。今天下廣遠,雖太祖皇帝威福之致,亦
“見行遼歷,
“國滅史存,古之常制。宜撰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業不墜於後世。
“明君用人,如大匠用材,隨其巨細長短以施
“君子之心,一於理義;小人之心,一於利欲。君子得位,能容小人;
皇弟納其言,顧一時不能盡行。
九月,丙寅,詔:“昭慈、永祐、永思、永阜、永崇、水永六陵,並成穆、成恭、慈懿、恭淑四攢宮,遇有修奉告遷神禦合行事務,令檢察宮陵所關太常寺,請降香表,擇日依例排辦。”
己巳,朝獻景靈宮。庚午,朝饗太廟。辛未,大饗於明堂,大赦。
己卯,觀文殿大學士遊侶,五疏乞歸,不許。鄭清之辭扶掖,凡五奏,詔從之。
是秋,蒙古都元帥察罕入見,命兼領尚書省事。
冬,十月,壬子,謝方叔累乞解罷機政,不許。
閏月,丁巳朔,侍禦史陳垓言:“硃熹近世大儒,有功斯道。曾任浙東常平使者,適值旱歉,講荒政,立義倉,流風善政,逮今未泯。帥臣馬天驥,規創書堂,請廣其未備,招延名儒,以重教育。”從之。
自鄭清之再相,程公許屏居湖州,四年後乃差知婺州,未上。帝欲召為文字官,清之奏已令守婺,帝曰:“朕欲其來。”召令權刑部尚書。
時罷京學類申,散遣生徒。公許奏:“京學養士,其法本與三學不侔。往者立類申之法,重輕得宜,人情便安,一旦忽以鄉庠散選而更張之。令行之始,臣方還朝,未敢強聒以撓既出之令。今士子擾擾道途,經營朝夕,即未能盡復舊數,莫若權宜以五百為額,仍用類申之法,使遠方遊學者得以肄習其間。京邑四方之極,而庠序一空,弦誦寂寥,遂使逢掖皇皇市廛,敢怨而不敢議,非所以作成士氣也。”清之益不樂,授稿陳垓,使劾公許,吳潛奏留之。帝夜半遣小黃門取垓疏入,徐清叟上疏論垓。尋授公許寶章閣學士,出知隆興府,而公許已死矣。
十一月,丙申,京湖制置使李曾伯言:“調遣都統高達、晉德入襄、樊措置經理,漢江南北並已肅清,積年委棄,一旦收復。”詔:“立功將士官兵各進官給賞,曾伯除寶謨閣學士、京湖制置大使,兼職依舊。”
壬寅,以隆冬凝寒,出封樁庫十八界官會子二十萬貫賑都民。
癸卯,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屬縣見監贓賞錢。
丁未,決中外系囚,杖以下釋之。
乙酉,詔:“江東、西、湖南、北、福建、二廣,有災傷瘴癘去處,雖已賑恤,猶慮州縣奉行不虔,可令監司、守臣體認德意,多方拯救。”
庚戌,鄭清之薨。史彌遠擅廢立,清之預其謀,帝以其舊學,優禮之,妻孥納賄,屢致人言,而眷不衰。贈尚書令,追封魏國公,謚忠定。
辛亥,召牟子才還朝,旋命兼崇政殿說書。時並召黃師雍,未幾,師雍卒。
甲寅,以謝方叔為左丞相,吳潛為右丞相,並兼樞密使。時史嵩之夤緣復用,帝初欲相嵩之,中夜忽悟,召學士改相二人。
乙卯,以徐清叟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新知福州董槐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蒙古皇弟呼必賚入見,以趙璧從。蒙古主問璧曰:“天下何如而治?”對曰:“請先誅近侍之尤不善者。”蒙古主不悅。璧退,皇弟曰:“秀才,汝
先是皇弟使近侍托克托治邪州,有能名,既而驕恣不恤民,雕弊日甚。僧子聰言於皇弟曰:“邢,吾分地也。受封之初,民萬餘戶。今日減月削,才五七百戶耳。得良牧守如真定張耕、浼水劉肅者治之,猶可完復。”皇弟奏請以耕為邢州安撫使,肅為副使。由是流民復業。升邢州為順德府。
蒙古號僧納摩為國師。納摩,西域竺乾國人,與兄鄂多齊俱學浮屠。定宗常命鄂多齊佩金符,奉使,省民瘼,至是復尊禮納摩,令總天下釋,鄂多齊亦貴用事。
蒙古主召西夏人高智耀入見。智耀言:“儒者所學,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自古有國家者,用之則治,不用則否。養成其材,將以資其用也,宜蠲免徭役以教育之。”蒙古主問:“儒家何如巫、醫?”智耀對曰:“儒以綱常治天下,豈方技所得比?”蒙古主曰:“善!前此未有以是告朕者。”詔復海內儒士徭役,無有所與。
十二月,丙辰朔,謝方叔等入謝。帝降手詔曰:“昨來並命,往往各分朋黨,互持己見,交相捭闔,陰肆傾排,是以猜忌成風,眾弊膠轕。繼自今,勿牽人情,勿徇私意,以玄齡、如晦為法,以趙鼎、張浚為戒,務為正大之規,以副倚畀之意。”
丙寅,詔:“吏部四選以下,刷具應幹淹滯名件,並要了絕,違當重懲。”
詔:“遊侶依舊觀文殿大學士,進官二等,致仕。”
戊辰,詔:“殿、步軍兵應歿故累重之家,許以子弟填刺。”
辛未,詔:“襄、蜀、兩淮極邊並新復州郡縣及二廣惡弱去處,或遇闕官,許令斟酌辟上。”
壬申,詔:“諸路監司、帥守,但幹攤賴、支蔓、罥墨之人,並日下釋之。”
癸酉,帝諭輔臣曰:“邊事未息,武備當嚴;五兵所先,莫如孤矢。昔種世衡守清澗,日教習射,羌人畏之;其法可以推行。”詔:“諸路帥閫、守臣,講明區畫,詳議激勵,使各自衛鄉井;弓弩箭隻,聽從其便。”
乙卯,詔:“兩淮、沿江、京湖制司,於江北地分及淮西山寨管內,應有官屯、民田耕種去處,並令團結隊伍,隨其聚落,就中擇眾所服者充甲長,任責結保,有警,率其所部,務從便宜;或有疏虞,先懲頭目。人有能勵率強壯,精習武藝者,先與獎勵,將來能出力鏖戰,以真命旌賞。”
庚辰,遊侶薨,輟視朝二日。
是歲,蒙古東平行省嚴忠濟入覲,以張晉亨從。時包銀制行,朝議戶賦銀六兩。諸道長吏有請試行於民者,晉亨面責之曰:“諸君職在親民,民之利病,且不知乎?今天顏咫尺,
閱讀:19574
《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明圣安孝皇帝淳祐十一年(蒙古宪宗元年)》简体版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