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治元年
春,正月,丁醜,修佛事於文德殿。
甲申,召高麗王王璋赴上都。
丙戌,帝服袞冕,享太廟,以左丞相拜珠亞獻,知樞密院事圖哲伯終獻。
自世祖建太廟以來,歷十四年,未行親享之禮,拜珠乃言曰:“古雲禮樂百年而後興,此其時矣。”帝悅曰:“朕能行之。”敕有司上親享太室儀註。至是禮畢,詔群臣曰:“一歲惟四祀,使人代之,不能致如在之誠,實所未安。歲必親祀,以終朕身。”廷臣或言祀事畢宜赦天下,帝諭之曰:“恩可常施,赦不可屢下。使殺人獲免,則死者何辜!”命中書陳便宜事,行之。
丁亥,帝欲結彩樓於禁中,元夕張燈設宴。參議中書省事張養浩上疏於左丞相拜珠,拜珠謂當進諫,即袖其疏入奏,其略曰:“世祖臨禦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宮掖之邃,尤當戒慎。今燈山之構,臣以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樂者淺,所患者深。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樂近為戒。”帝覽而喜曰:“非張希孟不敢言。”遽命罷之,且曰:“有臣如此,朕復何憂!自今朕凡有過,豈特臺臣當諫,人皆得言。”賜養浩帛以旌其直。
二月,戊申,改中都威衛為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己酉,作仁守神禦殿於普慶寺。
辛亥,調軍三千五百人修上都華嚴寺。
大永福寺成,賜金銀鈔幣。
丁巳,畋於柳林,敕更造行宮。
壽安山寺役甚急,監察禦史索約勒、哈迪密實與同列觀音保、成珪、李謙享上章極諫,以為“東作方始而興大役,以耗財病民,非所以祈福也。且歲在辛酉,不宜興築。”奏入,帝怒。初,司徒劉夔妄獻浙右民田,冒出內帑鈔六百萬貫,丞相特們德爾分取其半;禦史發其奸,由是疾忌臺諫。治書侍禦中索諾木,特們德爾之子也,至是密奏曰:“彼宿衛舊臣,聞事有不便,弗即入白,而訕上以揚己之直,大不敬。”帝乃殺索約勒、哈迪密實與觀音保;杖珪、謙享,黥之,竄於紐爾幹地。二人始亦不測,而特們德爾方引左丞張思明為己助,思明為言於丞相曰:“言事,禦史職也。祖宗以來,未嘗殺諫臣。成、李既屬吏,當論法。”二人由是得輕典。
丁卯,以僧法洪為釋源宗主,授司徒。
罷先朝傳旨濫選者。
三月,丙子,建帝師帕克斯巴寺於京師。
丁醜,發民兵疏小直沽白河。
庚辰,廷試進士,賜泰布哈、宋本等六十四人及第、出身。
辛巳,帝如上都,拜珠從至察罕諾爾,帝以行宮制度卑隘,欲廣之,拜珠曰:“此地苦寒,入夏始種粟黍。陛下初登大寶,不求民瘼,而遽興大役以妨農務,恐失民望。”帝乃止。
帝嘗謂拜珠曰:“朕委卿以大任者,以乃祖穆呼哩從太祖開拓土宇,安圖相世祖克成善治也。卿念祖宗令聞,豈有不盡心者乎!”拜珠再拜曰:“陛下委臣以大任,臣有所畏者三:畏辱祖宗;畏天下事大,識見有所未盡;畏年少不克負荷,無以上報聖恩耳。”
壬午,遣咒師多爾濟往牙濟、班蔔二國取《佛經》。
癸未,制禦服珠袈裟。
甲申,敕纂修《仁宗實錄》、《後妃功臣傳》。
乙酉,寶集寺金書西番《般若經》成,置大內香殿。
益壽安山造寺役軍。
己醜,大同路麒麟生。
己亥,宦者博啰特穆爾,坐罪流紐爾幹地。
辛醜,以特克實為禦史大夫,佩金符,領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帝嘗謂特克實曰:“徽政雖隸太皇太後,朕視之與諸司同,凡簿書宜悉令禦史檢核。”
夏,四月,己未,造象駕金脊殿。
戊辰,敕賜特們德爾父祖碑。
命宦者博啰臺為太常署令,太常官言“刑人難與大祭”,遂罷之。
五月,丙子,毀上都回回寺,以其地營帝師殿。
壬午,遷武宗子親王圖蔔特穆爾於瓊州。時持們德爾懷私固寵,構釁骨肉,諸王、大臣莫不自危。中政使耀珠告托歡徹爾等交通親王,於是徙圖蔔特穆爾遠居海南。因禁日者勿交通諸王、駙馬,掌陰陽五科者毋泄占候。
辛卯,海漕糧至直沽,遣使祀海神天妃。
作行殿於縉山流杯池。
乙未,命
辛醜,太常禮儀院進太廟制圖。禦史、翰林、太常臣集議,以為:“前代廟室,多寡不同。晉則兄弟同為一室,正室增為十四間,東西各一間;唐九廟,後增為十一室;宋增室至十八,東西夾室各一間,以藏祧主。今太廟雖分八室,然兄弟為世,止六世而已。世祖所建,前廟後寢,往歲寢殿災,請以今殿為寢,別作前廟十五間,中三間通為一室,以奉太祖神主,餘以次為室,庶幾情文得宜。”帝稱善,期以來歲營之。
六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作金浮暑於上都,藏佛舍利。
乙卯,以特們德爾領宣政院事。
丁巳,以前中書參知政事敬儼為陜西行臺禦史中丞。儼告病家居,以其鄉在近圻,恐復征用,乃徙居淮南,雖親故皆不接見。至是聞命,堅辭不赴。
辛酉,太白經天。
趙弘祚等言事,勒歸田裏,仍禁妄言時政。
己巳,霸州大水,渾河溢,被災者二萬三千三百戶。
秋,七月,戊寅,通州潞縣榆埭水決。
庚辰,滹沱河及巨馬河溢。
郃陽道士劉誌先以妖術謀亂,命樞密院判官章臺捕之。
乙酉,大雨,渾河堤決。
丙申,禁服色逾制。
庚子,修上都城。
八月,壬寅,修大都城。
戊申,上都鹿頂殿成。
庚戌,以軍士貧乏,遣知樞密院事特們布哈整治;仍詔諭中外,有敢擾害者罪之。
乙卯,中書平章政事特穆爾圖罷,為上都留守。
壬戌,帝駐蹕興和,左右以寒甚,請還京師,帝曰:“兵以牛馬為重,民以稼穡為本。朕遲留,蓋欲馬得芻牧,民得刈獲,
雷州路海康、遂溪二縣海水溢,壞民田四千餘頃;免其租。
秦州成紀縣山崩。
九月,壬辰,中書平章政事塔斯哈雅坐受贓,杖免。
丁酉,帝至自上都。
庚子,安陸府漢水溢,壞民田,賑之。
冬,十月,辛醜朔,修佛事於大內。
庚戌,親享太廟;以中書左丞相拜珠亞獻,禦史大夫特克實終獻。
壬子,拜珠獻嘉禾,兩莖同穗。
癸醜,敕:“翰林、集賢官年七十者,毋致仕。”
延祐間,朔漠大風,羊馬駝畜盡死,蒙古人民流散,以子女鬻於回回、漢人為奴婢。拜珠以興王根本之地,其民宜加賑恤,請立宗仁衛統之,命縣官贖置衛中以遂生養。詔從之,且令給子女冬衣。
禁中書掾曹毋泄機事。
己巳,遣雅克特穆爾巡邊。雅克特穆爾,綽和爾第三子也,時為左衛親軍都指揮使。
十一月,乙亥,幸大護國仁王寺。
戊寅,群臣上尊號曰“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乙卯,詔天下;拜珠請釋囚,不允。
庚辰,益壽安山寺役卒三千人。
辛巳,命禦史大夫特克實領左、右阿蘇衛。
初,世祖立阿蘇巴圖達嚕噶齊,後招集阿蘇軍三千七百餘人,扈從車駕,掌宿衛禁城兼營潮河、蘇沽兩川屯田,並供給軍儲。本隸前後二衛,武宗至大初,始改立左、右衛阿蘇親軍都指揮使司,至是以特克實領之。
丙申,敕立故丞相安圖碑於保定新城。
右丞相特們德爾,廣樹朋黨,凡不附己者,必以事去之。尤惡平章王毅,右丞高昉,因在京諸倉糧儲失陷,欲奏誅之。左丞相拜珠密言於帝曰:“
特們德爾忌拜珠方正,每與其黨密謀中害之。左右得其情,乘間以告,且請備之,拜珠曰:“我祖宗為國元勛,世篤忠貞,百有餘年,我今年少,叨受寵命,蓋以此耳。大臣協和,國之利也。今以右相仇我,我求報之,非特吾二人之不幸,亦國家之不幸。吾知盡吾心,上不負君父,下不負士民而已。死生禍福,天實鑒之,汝輩勿復言。”至是奉詔往新城為其祖立碑,特們德爾久稱疾,聞拜珠行,將出蒞省事。入朝,至內門,帝遣蘇蘇賜之酒,且曰:“卿年老,宜自愛,待新年入朝未晚。”遂怏怏而還。
十二月,辛醜,立伊奇哩氏為皇後,遣攝太尉、中書右丞相特們德爾持節授玉冊、玉寶。
庚戌,作太廟正殿。
甲寅,幸西僧灌頂寺。
疏玉泉河。
甲子,命帝師往西番受具足戒,賜金千三百五十兩,銀四千五十兩,幣帛萬匹,鈔五十萬貫。
以諸王錫濟伯使者數入朝,發兵守北口及盧溝橋。
乙醜,置中瑞司,冶銅五十萬斤作壽安山寺佛像。
特們德爾雖家居,其黨布列朝中,事必稟於其家;以拜珠故,不得大肆其奸,百計傾之,終不能遂。
在京倉曹管庫之職,歲終例應註代,時左丞張思明稱疾不出,眾旨顧望。拜珠以事不可緩,乃日坐省中,謂僚屬曰:“左丞病,省事遂廢乎?”郎中李處恭曰:“金谷之職,須慎選擇,不得其人,未敢遽擬。”拜珠曰:“汝為賣官之計耳。”遣人善慰思明,思明乃出,共畢銓事。
是歲,集賢侍講學士李孟卒。
孟既罷政左遷,嘗語人曰:“老臣待罪中書,無補於國,聖恩寬宥,不奪其祿,今老矣,其何以報稱!”帝聞而善之,恩意稍加。及卒,禦史累章辨其誣,詔復元官,贈舊學同德翊戴輔治功臣,進封魏國公,謚文忠。
樞密院副使吳元珪與知械密院事特穆爾布哈上軍民之政十餘事,大抵言:“諸王、近侍不可幹軍政,管軍官吏不可漁取軍戶,軍官之材者當遷其職,有司賦役當務均一,而軍民不可有所偏,軍官襲職惟傳嫡嗣,而支庶不可有所亂。”帝並嘉納,詔施行之。
以右侍儀兼修起居註星吉為監察禦史。
星吉,河西人,少給事仁宗潛邸,以精敏稱,故帝擢用之。在臺中,直聲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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