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三年(金大定十六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一百四十五 >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三年(金大定十六年)

春,正月,甲寅,以常州旱,寬其逋負之半。賑淮東饑,仍命貸貧民種。金亦以是日免去年被水旱路分租稅。

甲子,金詔:“宗屬未附玉牒者,並與編次。”

丙寅,金主與親王宰執論古今興廢事,曰:“經籍之興,其來久矣,垂教後世,無不盡善。今之學者,既能誦之,必須行之,然知而不能行者多矣。女直舊風,最為純直,雖不知書,然其祭天地,敬親戚,尊耆老,接賓客,信朋友,禮義款曲,皆出自然,其善與古書所載無異。汝輩學習學之,舊風不可忘也。”

戊辰,金宮中火。

二月,辛巳,帝閱兩浙、福建士兵。帝曰:“軍士皆好身手,教閱甫三數月,事藝已精熟,弓弩手自可比殿司之數。”因諭輔臣曰:“向來烏珠南下,陳思恭邀截於平江,官軍乃用長槍不能及,烏珠遂以輕舸遁。韓世忠江上之戰亦然。今次州郡起發禁軍、土軍極整肅,茲及時遣歸,更加激犒,它時調發,必易集也。”

甲申,賜韓世忠謚忠武。

庚寅,金沈王妃圖克坦氏,以奸伏誅。妃,平章政事克寧之女也。克寧坐是罷。

端明殿學士汪應辰卒。

應辰接物溫遜,而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嶺嶠十七年,秦檜死,始還朝,正直敢言。

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是日為金萬春節,改明日朝賀。

戊申,金臨潢雨土。

辛亥,進《上皇日歷》。

戊午,金主禦廣仁殿,太子、親王皆侍。金主從容訓之曰:“大凡資用,當務節省,如其有餘,以周親戚,勿妄費也。”因舉所禦服曰:“此服已三年未嘗更換,尚爾完好。汝等宜識之。”

夏,四月,戊寅,四川總領所請再借四路職田租課十年,充揀汰人請給。帝曰:“昨借諸路職田,尋已給還。四川自當一體,豈可再借!”龔茂良、李彥穎曰:“圭田所以養廉,誠不當借。”帝曰:“卿等可契勘別撥,其職田便與給還。”

龔茂良等繳進令侍從、臺諫、兩省官薦舉監司、郡守指揮。帝曰:“薦舉本欲得人,又恐幹求請托,卻長奔走之風。”茂良等言:“天下事未有無弊,雖三代良法,久亦不免於弊。今陛下既欲精選監司、郡守,非薦舉何由知之!”帝曰:“若令雜舉,則須眾論僉允,庶幾近公。況又經中書考察而後除授,亦足見朕於人材,博采遴選,非茍然也。”乃詔:“侍從、臺諫、兩省官,參照資格,不以內外,雜舉監司、郡守,歲各五人。”

辛巳,兩浙運判吳淵請諸路州郡輸納秋苗,加耗不得過三分。龔茂良等言近年州縣納苗,加耗太重,甚者兩石以上方可納一石,帝曰:“如此則民力安得不困!吳淵既為漕臣,自當覺察奏劾,重作行遣。”

靖州猺寇邊,遣兵討捕之。

丙戌,金京府設學養士,及定宗室、宰相子程試等第。

戊子,金制:“商賈舟車不得用馬。”

金以東京留守崇尹為樞密副使。

己醜,葉衡責居郴州,以言者追論其沈湎於酒,徇私背公也。

壬寅,金主如金蓮川。

初,湯邦彥敢為大言,虞允文深器之。允文出為四川宣撫也,辟邦彥以行。允文歿,邦彥還朝,上亦喜其敢言,既,以薦充申議使使金,求陵寢地。邦彥至金,金人拒不納,既旬餘,乃命引見,夾道皆控弦露刃之士,邦彥大怖,不能措一詞而出。及還,帝大怒,詔流新州。帝諭宰臣曰:“敵人既不受本朝禮幣,邦彥乃受敵人所賜。辭受之際,理亦易曉,乃不顧名節,辱命如此!”邦彥既斥不復用,自是河南之議始息,不復遣泛使矣。

己亥,詔諸路提刑,歲五月理囚。

五月,戊申,權知隆興府呂企中上言:“本路鈐轄錢卓,初到官,權借印記,慍怒形於公移。”龔茂良等言:“祖宗朝,分道置帥以任一面之寄,事權至重。平時分守嚴,則緩急號令得行。一路兵官,於帥臣自有階級,豈容如此!”帝曰:“祖宗立法,具有深意。”卓降一官。

金南京宮殿火,留守、轉運兩司官皆抵罪。

癸亥,王淮言步軍司宜相度牧馬,帝曰:“前日朕戒牧馬官,以牧馬當如愛身,饑飽勞佚,各隨時調節。若身所不能堪者,馬亦不能堪,但馬不能言耳。”龔茂良曰:“陛下曲盡物情,仁不可勝用矣。”

帝以張默為秀王夫人之親,欲與一添差監當。龔茂良言:“近制,惟宗室、戚裏及歸正人方得添差。”帝曰:“朕正不欲先自廢法,可勿行。”遂除國子監書庫官。

金翰林學士圖克坦子溫進所譯《史記》、《西漢書》、《貞觀政要》、《白氏策林》,金主命頒行之。遂選諸路學生三十餘人,令編修溫特赫吉達教以古書,習作詩、策。

癸醜,合利州東、西路為一。

安南國王李天祚卒。子龍A147嗣。

是月,以柴瑾為殿中侍禦史。瑾入對,帝曰:“惟卿不求進,所以有些除。”

六月,乙酉,四川制置使範成大奏:“四川酒課,折沽虛額錢四十七萬餘緡,請自淳熙三年為始減放。”詔以湖廣總領所上供錢內撥還。

甲午,龔茂良言:“近奉詔獎用廉退之士,硃熹操行耿介,屢召不起,宜蒙錄用。”詔除秘書郎。熹以改官之命,正以嘉其廉退,乃蒙進擢,力辭。會有言虛名之士不可用者,再辭。即命主管沖祐觀。

帝謂執政曰:“魏掞之安在?”龔茂良等言已物故。帝曰:“其人直諫,方欲稍加擢用,不謂已死。朝廷不可無直諒之士,近有鄭鑒,議論亦甚切直,觀其所言,似出肝膽,非矯偽為之者。因看鄭鑒劄子,頗思魏掞之。”時鑒為太學正,遂命召試。又曰:“掞之雖死,宜少加旌別,可贈宣教郎、直秘閣。”

除呂祖謙秘書郎、國史院編修官,以修撰李燾薦重修《徽宗實錄》也。

是月,金山東兩路蝗。

秋,七月,壬子,金夏津縣令伊喇珊珠,坐贓伏誅。

乙醜,禁浙西圍田。

是月,以鄭鑒為校書郎。帝語執政曰:“鑒試館職,議論切直可取,除校書郎以賞其盡言。”因曰:“策中所言,或是或非,大率剴切不易。”

詔獎劉珙。珙時知建康府,以江東荒歉,賑濟有方也。

八月,乙亥,以王淮同知樞密院事,禮部尚書趙雄簽書樞密院事。

庚辰,立貴妃謝氏為皇後,後,丹陽人,幼孤,鞠於翟氏,冒其姓。及長,選入宮,侍太上皇後,後以賜帝,累位貴妃。夏後崩,中宮虛位,妃侍帝過德壽宮,太上諭帝立之,遂復姓。

先是詔禦史臺六察,許隨事彈奏,至是詔:“近日糾察各揚乃職,臺綱益振,各進二官。”

戊戌,靖州猺寇平。

九月,乙巳,金主還都。

己酉,金主謂赫舍哩良弼曰:“西邊自來不備儲蓄,其令所在和糴,以為緩急之備。”癸醜,又諭之曰:“海陵非理殺戮臣下,甚可哀憫,其遺骸仰逐處訪求,官為收葬。”

癸醜,侍讀周必大進讀《三朝寶訓》,至真宗嘗擇廣南轉運使,因謂左右曰:“交、廣去朝廷遠,當選操心平允,能安遠人者任之。”帝曰:“於所不聞之處,尤當留意。”

是月,召宰執,宣示中宮袆衣,帝雲:“珠玉之屬,乃就用禁中舊物,所費不及五萬緡。”龔茂良等曰:“不因宣諭,無由得知支用之儉。”帝曰:“朕安肯妄有所費!”因問:“近來風俗奢移如何?”對曰:“輦轂下似稍侈,皆由貴近之家仿效宮禁,以故流傳民間。彼若知聖意崇樸,亦必觀感而化。”帝曰:“革弊當自宮禁始。”茂良等復言:“仁宗嘗以南海沒入大珠賜溫成皇後,後時為貴妃,以充首飾,戚裏靡然效之,京城珠價至數十倍。仁宗禁中內宴,望見貴妃首飾,不復回顧,曰:‘滿頭白紛紛,豈無忌諱!’貴妃惶恐易去。仁宗大喜,命剪牡丹遍賜妃嬪。不數日間,京城珠價頓減。”帝聞之,甚喜。

提舉玉隆萬壽觀李浩卒。浩忠憤激烈,言切時弊,以此取忌於眾;帝察其衷,始終全之。為大郡,廉潔,奉養如布衣時。嘗論風俗不美者八事,其略曰:“陛下求規諫而臣下專務迎合,貴執守而臣下專務順從,惜名器而僥幸之路未塞,重廉恥而趨附之門尚開,儒術可行而有險诐之徒,下情當盡而有壅蔽之患,期以氣節而偷惰者得以茍容,責以實效而誕慢者得以自售。”帝嘉其直諫雲。

初,錢良臣以太府少卿為淮東總領,龔茂良聞戶部歲撥有浮額,總領悉充饋遺,奏遣戶部員外郎馬大同、著作佐郎何萬、軍器少監耿延年,分往升、潤、鄂三總司驅磨錢物。會良臣以歲用不足請於朝廷,茂良請並令萬等驅磨。而近習恐賕賂事覺,極力救之,茂良不顧。既而萬奏總所侵盜大軍錢糧累數十萬,茂良以聞,其事中止。俄中旨召良臣赴闕,漸見柄用,其後茂良之貶,良臣與有力焉。延年亦言湖廣總所有別庫,別歷所收,已行改正,故延年、萬並遷官,卒坐茂良黨罷去;大同獨無所舉,後得補外。蓋三總司苞苴賄賂,根株盤結,一時不能改雲。

是秋,彭州奏:“本州三縣,詔減課額,民間作佛會以報上恩,請以功德疏隨會慶節表疏同進。”帝勿許,令守臣諭以國家裕民之意,並諭執政曰:“前日蠲減蜀中折估錢,人情歡感已如此。若異時兵革偃息,數十年來額外橫賦,盡蠲除之,民間喜可知也。”龔茂良言:“陛下躬行節儉,所不獲已者,養兵之費,勢未能去爾。”帝曰:“自渡江後所增稅賦,比舊如何?”茂良曰:“如茶、鹽、榷酤,皆數倍元額。其最可念者,折帛、月樁等錢,為江、浙數路之害。陛下念念不忘,若一旦恢復舊疆,則輕徭薄賦,且有日矣。”帝曰:“然。”

臺、婺等州水。

冬,十月,丙子,禦文德殿,冊皇後。

帝嘗與侍臣言及中宮辭合得恩數,平居常服浣濯之衣,宰執聞之,進言:“中官儉德,見陛下齊家之效。”帝曰:“本朝家法,遠過漢、唐,獨用兵不及。”龔茂良對曰:“國家自藝祖開基,首以文德化天下,列聖相承,深仁厚澤,有以固結天下之心。蓋治體似成周,雖似失之弱,然國祚綿遠,亦由於此。漢、唐之亂,或以母後專制,或以權臣擅命,或以諸侯強大,籓鎮跋扈,本朝皆無之,可見祖宗家法,足以維持萬世。”帝曰:“然。大抵治體不可有所偏,正如四時,春生秋殺,乃可以成歲功,若一於肅殺,則物有受其害者。亦猶治天下者,文武並用,則為長久之術,不可專於一也。”

乙酉,令臨安守臣禁逾侈。帝曰:“今日習為奢侈者,在民間絕少,多是戚裏、中官之家。指揮內須添入‘有官者違犯,取旨重作施行’。”

庚寅,罷鬻爵之令。詔曰:“鬻爵,非古制也。夫理財有道,均節出入足矣,安用輕官爵以益貨財!朕甚不取。自今除歉歲,民願入粟賑饑,有裕於眾,聽取旨補官,其餘一切住罷。”

丁酉,吳淵言秀州十年收支,錢數多寡不同,帝曰:“此系累政守臣任內事,不欲深究,今後痛加撙節。大抵州郡用度不節,必至掊斂,惟先能節用,即年例違法妄取之數,可以蠲減,少寬民力。”

庚子,帝謂宰臣曰:“出令不可不審。《書》雲:‘屢省乃成事。’至於屢省,何患不成!凡天下事,朕與卿等立談之間,豈能周盡事情,須是再三詳熟思慮,方為盡善。前此正緣不審,故出令多反汗,無以取信於天下,比來甚悔也。”

十一月,壬寅朔,金參知政事王蔚罷。

癸醜,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

建康都統制郭剛言車船多壞損,合依海船樣造多槳飛江船,帝曰:“車船,古之艨沖,辛巳用以取勝,豈用改造!可令郭綱約束沿流諸軍,遇有損壞,隨即修葺,不得擅有更易。其多槳船,止許逐軍自行創造,不得充新管車船數。”

庚申,金以吏部尚書張汝弼為參知政事。汝弼,元妃之弟也。

十二月,壬申朔,金詔:“諸科人出身,四十年方註縣令,年歲太遠。今後仕及三十二年,別無負犯贓染追奪,便與縣令。”

丙子,金詔:“諸流移人老病者,官與養濟。”

金主諭宰臣曰:“凡經奏斷事有未當,卿等勿謂已行,不為奏聞改正。朕以萬幾之煩,豈無一失!卿等但言之,朕當更改,不可吝也。”

乙酉,龔茂良等言:“昨者中宮奏,檢照皇後親屬恩澤,裁減外尚餘一十八人,更請裁減八人。臣等檢紹興三年指揮,皇後受冊,親屬與恩澤三十人,十三年與二十五人。近制減作十八人,比舊例幾鐫其半,皇後仍謙沖辭免。以中宮之貴而猶務節約,則為臣下者當如何!望陛下明詔有司,申嚴法禁,凡僥幸冒濫者,必務革去;又詔侍從近臣,各思所以清入仕之源。”從之。

己醜,黎州蠻寇邊。官軍失利,蠻亦遁去。

是月,以袁樞所編《通鑒紀事》賜東宮,令與《陸贄奏議》熟讀,曰:“治道盡於此矣。”

禁監司交遺及因行部輒受諸郡折送,計所受悉以贓論。

是冬,旌蘄州黃梅縣方甫門閭,以三世同居,本路漕臣以其事來上也。

減徽州稅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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