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經》佚文
三合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掌禹錫曰:本草例,神農本經以朱書,《名醫》別錄以墨書,神農藥三百六十五種,今此言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是並《名醫》別錄副品而言也,則此下節別錄之文也,當作墨書矣,蓋傳寫浸久,朱墨錯亂之所致耳。
案禹錫說是也,改為細字。
藥有
藥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根莖花實,草石骨肉,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時之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藥有酸鹹甘苦辛五
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及有毒無毒。陰幹暴幹,采造時月,生熟土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
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
欲療病先察其原,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府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
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註蠱毒,以毒藥。
癰腫創瘤,以創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其所宜。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夫大病之主,有中風傷寒,寒熱溫瘧,中惡霍亂,大腹水腫,腸澼下利,大小便不通,賁肫,上氣,咳逆,嘔吐,黃疽,消渴,留飲,癖食,堅積,癥瘕,驚邪瘨病,鬼註,喉痹,齒痛,耳聾,目盲,金創,踒折,癰腫,惡創,痔瘺,癭瘤。男子
上藥令人身安命延,升天神仙,遨遊上下,役使萬靈,體生毛羽,行廚立至(《抱樸子》內篇,引神農經,據太平《禦覽》校)。
中藥養性,下藥除病,能令毒蟲不加,猛獸不犯,惡氣不行,眾妖並辟(《抱樸子》內篇,引神農經)。
太一子曰:凡藥上者養命,中者養性,下者養病(藝文類聚引《本草經》)。
太一子曰:凡藥上者養命,中藥養性,下藥養病,神農乃作赭鞭鉤(尺制切),從六陰陽,與太乙外(巡字)。五嶽四讀,土地所生草石,骨肉心灰,皮,毛羽,萬千類,皆鞭問之,得其所能治主,當其五
味。一日(二字舊誤作百)。七十毒(太平《禦覽》引《本草經》)。
神農
按此諸條,與今本經卷上文略相似,諸書所引。較本經文多。又雲:是太一子說,今無者,疑後節之,其雲赭鞭,鉤,當是煮辨,候制之假音,鞭問之,即辨問之,無怪說也。
藥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殺人,一曰鉤吻(盧氏曰:陰地黃精,不相連,根苗獨生者,是也)。二曰鴟(狀如雌雞,生山中)。三曰陰命(赤色,著木縣其子,生海中)。四曰內童(狀如鵝,亦生海中)。五曰鴆羽(如雀,墨頭赤喙)。六曰(生海中,雄曰,雌曰想也,《博物誌》引神農經)。
藥種有五物,一曰狼毒,占斯解之,二曰巴頭,藿汁解之,三曰黎,盧湯解之,四曰天雄烏頭,大豆解之,五曰班茅,戎鹽解之,毒菜害小兒,乳汁解,先食飲二升(《博物誌》引神農經)。
五芝,及餌丹砂,玉劄,曾青,雄黃,雌黃,雲母,太乙禹余糧,各可單服之,皆令人飛行長生(《抱樸子》內篇,引神農四經)。
春夏為陽,秋冬為陰(文選註引《神農本草》)。
春為陽,陽溫生萬物(同上)。
黃精與術,餌之卻粒,或遇兇年,可以絕粒,謂之米脯。(太平《禦覽》引《抱樸子》神農經)。
五味,養精神,強魂魄,
五石,養髓,肌肉肥澤,
諸藥:
其味酸者,補肝養心除腎病,
其味苦者,補心養脾除肝病。
其味甘者,補肺養脾除心病,
其味辛者,補肺養腎除脾病,
其味鹹者,補肺除肝病。
故五味應五行,四體應四時,夫人性生於四時然後命於五行以一補身,不死命神,以母養子,長生延年,以子守母除病究年(太平《禦覽》引養要略,神農經)。
案此諸條,當是玉石草木三品前總論,而後人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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