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宋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全昭孝皇帝元祐二年(遼大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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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乙卯,遼主如魚兒濼。
壬戌,王覿言:“硃光庭訐蘇軾策問,呂陶力辨。臣謂軾之辭不過失輕重之體耳。若悉考同異,深究嫌疑,則兩岐遂分,黨論滋熾。夫學士命詞失指,其事尚小;使士大夫有朋黨之名,此大患也。”太皇太後深然之。時議者以光庭因軾與其師程頤有隙而發,而陶與軾皆蜀人,遂起洛、蜀二黨之說,故覿有是疏。
夏國以其故主秉常留遺物使遣來進。乙醜,封乾順為夏國王,如明道二年元昊除節度使、西平王例。
戊辰,詔:“自今舉人程試,並許用古今諸儒之說,或出己見,勿引申、韓、釋氏書。考試官以經義、論、策通定去留,毋於《老》、《列》、《莊子》出題。”
辛未,傅堯俞、王巖叟入對,論蘇軾策題不當,太皇太後曰:“此硃光庭私意,卿等黨光庭耳。”堯俞、巖叟同奏曰:“臣等蒙宣諭,謂黨附光庭彈軾,上辜任使,更不敢詣臺供職,伏俟譴斥。”
甲戌,遼出錢粟賑南京貧民,仍復其租賦。
丙子,詔:“蘇軾所撰策題,即無譏諷祖宗之意,然自來官司試人,亦無將祖宗治體評議者。蓋一時失於檢會,劄付學士院知。令傅堯俞、王巖叟、硃光庭速依舊供職。”蓋從呂公著議也。
辛巳,詔蘇轍、劉分攵編次神宗禦制。
二月,丙戌,遼發粟賑中京饑。
丁亥,遣左司諫硃光庭乘傳詣河北路,與監司一員遍視災荒,措置賑濟。
辛卯,賜富弼神道碑,以“顯忠尚德”為額,仍命翰林學士蘇軾撰文。
詔:“施、黔、戎、瀘等州保甲,監司免歲閱。”
己醜,知澶州王令圖相度河北水事。張問奏乞如前議,分河水入孫村口置約,使復歸東流故道;從之。
己亥,命吏部選人改官,歲以百人為額。
甲辰,遼以民多流散,除安泊逃戶征償法。
辛亥,觀文殿大學士、知陳州蔡確,坐弟軍器少監碩貸用官錢事,落職,徙知安州。
是月,代州地震。
三月,乙卯,高麗遣使貢於遼。
丁巳,太皇太後詔曰:“祥禫既終,典冊告具,而有司遵用章獻明肅皇後故事,謂予當受冊於文德殿。雖皇帝盡孝愛之意,務極尊崇,而朝廷有損益之文,各從宜稱。將來受冊,可止就崇政殿。”
己未,遼免錦州貧民租。
壬戌,輔臣奏事延和殿,太皇太後諭曰:“性本好靜,昨止緣皇帝幼沖,權同聽政,蓋非得已。況母後臨朝,非國家盛事。文德殿天子正衙,豈女主所當禦!”呂公著等言:“陛下執謙好禮,思慮精深,非臣等所及。”
戊辰,詔:“內外待制、大中大夫以上,歲舉第二任通判資序堪知州者一人。”呂陶言任官之弊,其輕且濫者惟郡守為甚,故有是詔。
令禦史臺察民俗奢僭者。
夏國遣使來謝封冊。
癸酉,奉安神宗神禦於景靈宮宣光殿。
甲戌,遼免上京貧民租。
遼主如錦州。
庚辰,詔:“內侍省供奉官以下至黃門,以百人為定額。”
女真貢良馬於遼。
是月,神宗大祥。範祖禹上疏太皇太後曰:“今即吉方始,服禦一新,奢儉之端,皆由此起,凡可以蕩心悅目者,不宜有加於舊。皇帝聖性未定,睹儉則儉,睹奢則奢,所以訓導成德者,動宜有法。今聞奉宸庫取珠,戶部用金,其數至多,恐增加無已。願止於未然,崇儉敦樸,輔養聖性,使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淫哇之聲,非禮勿動,則學問日益,聖德日隆,此宗社無疆之福。”故事,服除開樂,當置宴,祖禹以為:“如此,則似因除服而慶賀,非君子不得已而除之之意也。請罷開樂宴,惟因事則聽樂。”從之。
程頤上疏曰:“臣近言邇英漸熱,乞就崇政、延和殿。聞給事中顧臨以延和講讀為不可,臣料臨之意,不過謂講官不可坐於殿上,以尊君為悅耳。臣不暇遠引,以本朝故事言之,太祖召王昭素講《易》,真宗令崔頤正講《尚書》,邢昺講《春秋》,皆在殿上,當時仍是坐講。今世俗之人,能為尊君之言而不知尊君之道;人君惟道德益高者則益尊,若勢位則崇高極矣,尊嚴極矣,不可復加也。”
王令圖卒,以王孝先代領都水,亦請如令圖議。
時知樞密院事安燾以東流為是,兩疏言:“朝廷之議回河,獨憚勞費,不顧大患。蓋自小吳未決以前,河入海之道雖屢變移,而仍在中國,故京師恃以北限強敵,景德澶淵之事可驗也。且河決每西,則河尾益北,若復不止,則南岸遂為遼境,彼必作橋梁,守以州郡。如慶歷中因取河南熟戶之地,遂築軍以窺河外,已然之效如此。蓋自河而南,地勢平衍,直抵京師,
夏,四月,丁亥,果莊使其子寇洮東。
戊子,遼賜中京貧民帛,及免諸路貢輸之半。
己醜,以文彥博累章乞致仕,詔十日一赴朝參,因至都堂議事,仍一月一赴經筵。
辛卯,詔:“自今月十一日,避正殿,減常膳,公卿大夫其勉修厥職,共圖消復。”以梁燾奏春夏大旱故也。
丙申,遼賜烏庫部貧民帛。
丁酉,以四方牒訴上尚書省,或冤抑不得直,令禦史分察之;用範純仁之言也。
己亥,太皇太後以旱,權罷受冊禮。詔諸路監司分督郡縣刑獄。五日而雨。
庚子,遼主如涼陘。
甲辰,張舜民罷監察禦史,依前權判登聞鼓院。
先是舜民言:“夏人政亂,強臣爭權,乾順存亡未可知,朝廷未宜遽加爵命,近差封冊使劉奉世等幸勿遣,緣大臣有欲優加奉世者,為是過舉。”大臣,指文彥博也,故舜民有是責。傅堯俞乞速賜追還,以協《易》“不遠復”之義,王巖叟、孫升、上官均、韓川、梁燾、王覿皆以為言,不報。
遼南府宰相王績卒。
乙巳,以布衣彭城陳師道為徐州教授。師道受業於曾鞏,博學,善為文。熙寧中,王氏《經義》盛行,師道心非其說,絕意進取。至是以蘇軾、傅堯俞、孫覺薦授是職,尋又用梁燾薦為太學博士。言者謂在官嘗越境至南京見蘇軾,改潁州教授。又論其進非科第,罷歸。家素貧,或經日不炊,妻子慍見,弗恤也。
呂公著請復制科,丁未,詔復置
遼主命出戶部司粟,賑諸路流民及義州之饑。
戊申,禦殿,復膳。
李清臣罷。時熙、豐法度,一切厘正,清臣固爭之,以為不可。於是傅堯俞、王巖叟言清臣竊位日久,有患失之心,無自立之誌,乞早賜罷黜,上官均、梁燾亦相繼論之,遂罷為資政殿學士、知河陽。
五月,壬子朔,王巖叟、傅堯俞等言:“臣等累章論張舜民不當罷禦史,不蒙開納。言責難以冒居,伏望降黜。”呂公著慮言者將激怒上意,致朝廷有罪言者之失,乃奏乞稍與優遷,令解言職。
癸醜,夏人圍南川砦。
庚申,遼海雲寺進濟民錢千萬。
丁卯,以尚書右丞劉摯為尚書左丞,兵部尚書王存為尚書右丞。
戊辰,貶右諫議大夫梁燾知潞州,侍禦史孫升知濟州。
先是燾乞還張舜民臺職,章十上,不聽。又於省中面責給事中張問不能駁還舜民制命,以為失職,因誚問貪祿不去,不知世所謂羞恥,而升亦劾問,引燾不知羞恥等語,坐朋附同貶。
癸酉,以胡宗愈為禦史中丞。
宗愈首進六事,曰端本、正誌、知難、加意、守法、畏天。它日,奏對便殿,帝問朋黨之說,宗愈曰:“君子謂小人為奸邪,則小人必指君子為朋黨。陛下擇
六月,甲申,以京西路提點刑獄彭汝礪為起居舍人。執政有問新舊之政者,汝礪曰:“政無彼此之辨,一於是而已。今所更大者,取士及差役法,行之而士民皆病,未見其可也。”
辛醜,以同知樞密院安燾知樞密院事。
壬寅,有星如瓜,出文昌。
阿裏骨逼果莊率眾竊據洮州,殺掠人畜,羌酋結藥密使所部怯陵來告。阿裏骨遣人執怯陵,結藥恐事覺,以其妻子來歸。丙午,授結藥三班奉職。
戊申,以丁騭為右正言。騭自行新法,即不肯為知縣,折資監當,幾二十年,人多稱之。
以秘閣校理諸城趙挺之為監察禦史。
挺之始通判德州,希意行市易法。時黃庭堅監德安鎮,謂鎮小民貧,不堪誅求。及召試館職,蘇軾曰:“挺之聚斂小人,學行無取,豈堪此選!”挺之深銜之。庭堅,分寧人也。
秋,七月,辛亥,詔戶部修《會計錄》。
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名府韓絳,以司空致仕。
夏人寇鎮戎軍諸堡,劉昌祚等禦之而退。
詔府界三路教閱保甲。
復課利場務,虧額科罰。
乙卯,權開封府推官張商英,出提點河東刑獄。
初,朝廷稍更新法,商英上書言:“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今先帝
丙辰,罷諸州軍數外歲貢。
遼主獵於黑嶺。丁巳,出雜帛賜興聖宮貧民。
戊午,以遼使賀坤成節,曲宴垂拱殿,始用樂。
庚申,進封李乾德為南平王。
辛酉,改誠州為渠陽軍。
壬戌,禦劄付中書省曰:“門下侍郎韓維,嘗面奏範百祿任刑部侍郎所為不正。輔臣奏劾臣僚,當形章疏,明論曲直,豈但口陳,意欲無跡,何異奸讒!可罷守本官,分司南京。”呂公著上疏言:“自來大臣造膝密論,未嘗須具章疏。維素有人望,忽然峻責,罪狀未明,恐中外人情不安。”呂大防亦以為言。
甲子,詔維除資政殿大學士、知鄧州。中書舍人曾肇封還詞頭,具狀曰:“古者
乙醜,以左司諫呂陶為京西轉運副使,侍禦史上官均為比部員外郎。
先是禦史杜純、右司諫賈易緣張舜民罷職事,劾陶、均面欺同列,不肯論救。陶自請補外,上疏言:“杜純及韓維之客,以此媚維,賈易乃程頤之死黨,為頤報怨,必欲臣廢逐而後已,惟陛下幸察!”易凡五狀劾陶,謂詭譎奸人,托朋附以自安,故陶、均皆罷言職,而陶獨外補。
庚午,遼主以大雨罷獵。
丁醜,遼秦越國王阿輦卒,尋追封秦魏國王。
八月,辛巳,右司諫賈易罷知懷州。自蘇軾以策題事為臺諫官所言,而言者多與程頤善,軾、頤交惡,其黨叠相攻。易獨建言請並逐二人,又言呂陶黨軾兄弟,而文彥博實主之,語侵彥博及範純仁。太皇太後怒,欲峻責易,呂公著言易所言頗切直,惟詆大臣太甚爾,乃止罷易諫職,出外。公著退,語同列曰:“諫官所言,未論得失。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時有導諛惑上心者,正敕左右爭臣,不可預使人主輕言者。”眾皆嘆服。
程頤罷經筵,權同管句西京國子監。
先是頤赴講會,帝瘡疹,不禦邇英已累日。頤退,詣宰相問曰:“上不禦殿,知否?”曰:“不知。”曰:“二聖臨朝,上不禦殿,太皇太後不當獨坐。且人主有疾而宰相不知,可乎?”翼日,呂公著等始以頤言問疾。由是大臣多不悅,故黜之。頤因三上章,乞納官歸田裏,不報;又乞致仕,亦不報。
時呂公著獨相,群賢在朝,不能不
癸未,以西蕃寇洮、河,民被害者給錢粟,死者賜帛其家。
乙酉,命呂大防為西京奉安神宗禦容禮儀使。
丁亥,孔文仲、丁騭進對,太皇太後宣諭曰:“一心為國,勿為朋比。”
癸巳,以夏國政亂主幼,強臣梁乙逋等擅權逆命,詔諸路帥臣嚴兵備之。
庚子,授西蕃首領心牟欽氈銀州團練使,溫溪心瓜州團練使,以不從結咓齪入寇故也。
辛醜,涇原路言夏人寇三川諸砦,官軍敗之。
丁未,熙河路言知岷州種誼復洮州,擒果莊青宜結;戊申,宰臣率百官表賀。
果莊桀黠有智謀,所部精銳,數為邊患。熙寧中,誘陷河州,神宗屢詔王韶,欲生致之。至是與夏人解仇為援,築洮州居之。誼率眾破其城,擒果莊,檻送京師。誼,諤之弟也。
時二邊少靖,而西塞猶苦寇掠。安燾言:“為國者不可好用兵,亦不可畏用兵。好則疲民,畏則遺患。今朝廷每戒疆吏,非舉國入寇,毋得應之,則固畏用兵矣。雖僅保障戍,實墮其計中,願復講攻擾之策。且乾順幼豎,梁氏擅權,族黨酋渠,多反側顧望,若有以離間之,未必不回戈而復怨。此制勝一奇也。”其後夏人自相攜貳,來修貢,悉如燾言。
九月,乙卯,發太皇太後冊寶於大慶殿。丙辰,發皇太後、皇太妃冊寶於文德殿。
己未,夏人寇鎮戎軍。
庚申,王覿奏:“蘇軾、程頤,向緣小忿,浸結仇怨,於是頤、軾素所親善之人,更相詆訐,以求勝勢。前日頤去而言者及軾,故軾乞補外;既降詔不允,尋復進職經筵。今執政大臣有闕,若欲保全軾,則且勿大用,庶幾使軾不遽及於悔吝。”又奏:“小人近乃造為飛語,有五鬼、十物、十八奸之說,大概不過取一二公義所共惡者以實其言,而餘皆端良之士也。伏望詔榜朝堂,明示不信讒言之意,以安士大夫之心。”
丁卯,禁私造金箔。
庚午,呂公著言:“十五日以經筵講畢《論語》,賜輔臣及講官宴,內出禦書唐賢律詩,分賜臣等。次日於簾前謝,蒙太皇太後宣諭:‘皇帝好學,在宮中別無所為,惟是留心典籍。’天下幸甚!臣輒於《尚書》、《論語》、《孝經》中節取要語共一百段進呈,庶便於省覽。”它日,三省奏事畢,太皇太後宣諭公著曰:“皇帝取卿所進,每日書寫看覽,甚有益於學問,與詩篇不同也。”
乙亥,遼主駐匣魯金。
冬,十月,庚辰,遼以參知政事王經為三司使。
甲申,知懷州賈易責知廣德軍。
易謝表謂以忠直獲罪,而指言群臣讒邪罔極,朋黨滔天;又言蘇轍持密命以告人,轍上疏自辨。於是禦史交章論易諂事程頤,默受教戒,
辛卯,減西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壬辰,遼罷節度使以下官進珍玩。
庚子,論復洮州功,種誼等遷秩、賜銀絹有差。
癸卯,劉摯言:“知陳州傅堯俞,知齊州王巖叟,知潞州梁燾,通判虢州張舜民,知廣德軍賈易,皆忠直不撓,願召入備任使,以慰公議。”
甲辰,泉州增置市舶,從戶部尚書李常請也。
丁未,範祖禹乞於邇英閣復張掛仁宗時王洙、蔡襄所書《無逸》、《孝經圖》,從之。
十一月,甲寅,遼以特裏袞耶律坦同知南京留守事。
丙辰,復置漣水軍。
庚申,獻果莊於崇政殿,詰犯邊之狀,諭以聽招其子及部屬歸附以自贖。果莊服從,赦之,以為陪戎校尉,遣居泰州。
壬申,詔:“講讀官遇不開講日,輪具漢、唐故事有益政體者三條進入。”先是蘇頌言:“國朝典章,大抵沿襲唐舊。乞詔史官采《新唐書》中臣主所行,日進數事。”故有是詔。頌每進可為規戒有補時政者,必述又己意,反復言之。
乙亥,以大雪,民多凍死,詔加賑恤,其無親屬者,官瘞之。
罷內殿承制試換文資法。
十二月,己卯朔,遼以樞密直學士呂嗣立參知政事。
乙酉,以大寒,賜諸軍薪炭錢;又令開封府閱坊市貧民,以錢百萬,計口量老少給之。
丙戌,興龍節,初上壽於紫宸殿。
己醜,以大寒,罷集英殿宴。
壬辰,兀征聲延部族老幼萬人渡河南,遣使廩食之,仍諭聲延勿失河北地。
壬寅,頒《元祐敕令式》。
丙午,趙挺之奏:“蘇軾學術,本出《戰國策》縱橫揣摩之說。近日學士院策試廖正一館職,乃以王莽、袁紹、董卓、曹操篡漢之術為問。使軾得誌,將
是冬,始閉汴口。
是歲,夏改元天儀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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