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㬎德祐元年(元至元十二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一百八十二 > 帝㬎德祐元年(元至元十二年)

八月,己亥朔,總制毛獻忠將衢州兵入衛。

辛醜,疏決臨安府罪人。

壬寅,右正言徐直方遁。

加復貴兩淮宣撫大使,李芾為湖南鎮撫大使、知潭州。

乙巳,吳繼明復平江縣,旋加繼明湖北招討使。

己酉,拘閻貴妃集慶寺、賈貴妃演福寺田還安邊所。

丁巳,加張世傑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總都督府諸兵。

庚戌,劉師勇攻呂城,破之;戊午,加師勇和州防禦使。

趙淇除大理少卿。王應麟言:“昔內外以寶玉獻賈似道,淇兄弟為甚。”己未,罷之。

辛酉,元主歸自上都。

甲子,文天祥至臨安,上疏言:“本朝懲五季之亂,削籓鎮,建都邑,雖足以矯尾大之弊,然國以浸弱,故敵至一州則一州破,至一縣則一縣破,中原陸沈,痛悔何及!今宜分境內為四鎮,建都督統禦於其中,以廣西益湖南而建閫於長沙,以廣東益江西而建閫於隆興,以福建益江東而建閫於番陽,以淮西益淮東而建閫於揚州。責長沙取鄂,隆興取蘄、黃,番陽取江東,揚州取兩淮;地大力眾,乃足以抗敵。約日齊奮,有進而無退,日夜以圖之,彼備多力分,疲於奔命,而吾民之豪傑者,又伺間出於其中,如此則敵不難卻也。”時議以為迂闊,不報。命天祥知平江府。

元廉希憲既安輯荊南之民,嘆曰:“教不可緩也!”遂大興學校,選教官,置經籍,希憲仍親詣講舍以厲諸生。由是思、播田、揚二氏及西南溪峒,皆越境請降。元主聞之,曰:“先朝非用兵不可得地,今希憲能令數千百裏外越境納士,其治化可見也。”

九月,己巳,授陳宜中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不至。

庚午,元阿哈瑪特,以軍興國用不足,請復立都轉運使九,量增課程元額,鼓鑄鐵器,官為局賣,禁私造銅器。

丁醜,元弛河南鬻馬之禁。

己卯,陳宜中乞任海防,不允。

辛醜,有事於明堂,赦。先是議以上公攝行,權工部侍郎兼給事中楊文仲曰:“今祗見天地之始,雖在幼沖,比即喪次,已勝拜跪,執禮無違,所當親饗。”從之。

丙戌,命文天祥為都督府參贊官,總三路兵,仍知平江。

鄭虎臣監押賈似道,舟次南劍州黯淡灘,虎臣曰:“水清甚,何不死於此?”似道曰:“太皇許我不死。”至漳州木綿庵,虎臣曰:“吾為天下殺似道,雖死何憾!”遂拘其子與妾於別館,即廁上,拉其胸殺之。後陳宜中至福州,捕虎臣,斃於獄。

元兵入泰州,孫虎臣自殺,旋贈太尉。

甲午,揚州都統姜才率步騎萬五千人攻元灣頭堡,為阿珠所敗,乙未,元兵攻呂城,張彥被執,降於元。呂城既失,常州勢益孤。

丙申,元以伊實特穆爾為禦史大夫,括江南諸郡書版及臨安秘書省《乾坤寶典》等書。

元兵攻常州,久不下,昭文館大學士姚樞言於元主曰:“陛下降不殺人之詔,巴延濟江,兵不逾時,西起蜀川,東薄海隅,降城三十,戶逾百萬,自古平南未有如此之神捷者。今自夏徂秋,一城不降,皆由軍官不思國之大計,不體陛下之深仁,劫財剽殺所致。揚州、焦山、淮安、人殊死戰,我雖克勝,所傷亦多。宋之不能為國審矣,而臨安未肯輕下。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惟懼我招徠止殺之信不堅耳。宜申止殺之詔,使賞罰必立,恩信必行,聖慮不勞,軍力不費矣。”

冬,十月,戊戌朔,元享於太廟。

己亥,加張世傑沿江招討使,劉師勇福州觀察使,總統出戍兵。

癸卯,玉牒殿災。

丁未,以留夢炎為左丞相,陳宜中為右丞相,並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宜中在溫州,被召,以親老辭。太後自為書遺其母揚州,使諭之,宜中乃赴召。

李芾至潭州,元遊騎巳入湘陰、益陽諸縣。城中守卒不滿三千,芾結峒蠻為援,繕器械,峙芻糧,柵江修壁。及元兵圍城,芾慷慨登陴,與諸將分地而守,民老弱皆出,結保伍助之,不令而集。芾日以忠義勉將士,死傷相籍,人猶飲血乘城,殊死戰,有來招降者,輒殺之以恂。

元阿珠攻揚州,既築長圍,於是城中食盡,死者枕籍滿道,而李庭芝誌益堅。

元巴延次灣頭,阿刺罕自建康來會,巴延令還建康起兵,乃留博爾歡及阿裏布守灣頭,而自帥眾渡江。壬戌,至鎮江,分軍為三道:阿喇罕帥右軍,自建康出廣德四安鎮,趣獨松關;董文炳帥左軍,出江入海,以範文虎為張鄉導,取道江陰,趣澉浦、華亭;巴延及阿塔哈將中軍,以呂文煥為鄉導,趣常州;期並會於臨安。

癸亥,常州告急,朝廷遣張全將兵二千救之,知平江府文天祥亦遣部將尹玉、麻士龍、硃華將兵三千隨全赴援。士龍戰虞橋,敗死,全不救,走還五牧。時硃華駐軍五牧,華欲掘溝塹,設鹿角,全皆不許。既而元兵薄華,華率廣軍與之戰,自辰至未,勝負未決。逮晚,元兵繞出山後薄贛軍,尹玉力戰,殺千人,全提軍隔岸,不發一矢,玉遂敗。諸敗軍爭渡水,挽全軍船,全令其軍斬挽者指,於是溺死者甚眾。玉收殘卒五百人,復鏖戰,自夕達旦,殺元軍人馬,委積田間,玉復手殺數十人,力屈被執,元人恨之,橫四槍於其項,以棍擊殺之,其部下皆死,無一人降者。天祥欲斬全以警眾,帥府不許,宥之使贖。

十一月,丁卯朔,銅關將貝寶、胡巖起攻溧水,敗死。

庚午,以陳文龍同知樞密院事,黃鏞同簽書樞密院事。

癸酉,贈尹玉濠州團練使,麻士龍高州刺史。

戊寅,元阿喇罕破銀林東壩,戍將趙淮兵敗,與其妾俱被執,妾死之。阿珠使淮招李庭芝,許以大官,淮佯諾,至揚州城下,乃大呼曰:“李庭芝,爾為男子,死則死耳,毋降也!”阿珠怒,殺之。

元兵入廣德軍四安鎮,陳宜中倉皇發臨安民年十五以上者,皆籍為兵,號武定軍,召文天祥自平江入衛。

壬午,元將宋都木達等長驅而進,所至莫當其鋒,隆興轉運判官劉槃以城降。不數日,取江西十一城,進逼撫州。時黃萬石為江西制置使,開閫州治,聞兵至,奔建昌。都統密佑率眾逆戰進賢坪,元兵呼曰:“降者乎?鬥者乎?”佑曰:“鬥者也。”麾其兵突進,至龍馬坪,元軍圍之數重,矢下如雨。佑身被四矢、三槍,猶揮雙刀,率死士數十人斫圍南走,前渡,橋板斷,被執。宋都木達曰:“壯士也!”欲降之,系之月餘,終不屈。罵萬石為賣國小人,使我誌不得伸。宋都木達又命劉槃、呂師夔以金符遺之,許以官,佑不受。復令佑子說之曰:“父死,子安之?”佑斥曰:“汝行乞於市,第雲密都統子,誰不憐汝?”怡然解衣請刑,遂死,元兵皆泣下。佑之先,密州人,後渡淮,居廬州。

元兵進入建昌,黃萬石走入閩。

元改順天府為保定府。

元樞密院言:“新附郡縣,有既降復叛及糾眾為盜,犯罪至死者,請從權宜處決。”詔:“今後殺人者死,問罪狀已白,不必待時即行刑;其奴婢殺主者,具五刑論。”

癸未,元兵入興化縣,知縣胡拱辰自殺。

甲申,元巴延至常州,會兵圍城。知州姚訔,通判陳炤,都統王安節、劉師勇,力戰固守。巴延遣人招之,譬喻百端,終不聽。巴延怒,命降人王良臣役城外居民,運土為壘,土至,並人以築之,且殺之,煎油作砲,焚其牌杈,日夜攻不息。城中甚急,而訔等守誌益堅。巴延叱帳前諸軍奮勇爭先,四面並進。攻二日,城破,訔死之。炤與安節猶巷戰,或謂炤曰:“城北東門未合,可走。”炤曰:“去此一步,非死所矣!”日中,兵至,死焉。巴延命盡屠其民。執安節至軍前,不屈,亦死。師勇以八騎潰圍走平江。安節,堅之子也,事聞,贈龍圖閣待制,炤直寶章閣,並官其子。

乙酉,升宜興縣為南興軍。

以江東提刑謝枋得為江西招諭使。初,枋得聞淮西、江東、西州郡守將,皆呂師夔部曲,故爭降附,自以與師夔善,乃應詔上書,保師夔可言,宜分沿江諸屯,以師夔為鎮撫使,使之行成,且請身至江州見文煥與議。朝廷乃以枋得為沿江察訪使以往,會文煥北還,不及而反,遂改知信州。

丙戌,禮部尚書兼給事中王應麟,請為濟王立後,乃詔贈太師、尚書令、進封鎮王,謚昭肅,擇後奉祀,賜田萬畝。

留夢炎用徐囊為禦史,擢黃萬石、吳浚等。王應麟繳奏曰:“囊與夢炎同鄉,有私人之嫌。萬石粗戾無學,南昌失守,誤國罪大,今方欲引以自助,善類為所搏噬者,必攜持而去。吳浚貪墨輕躁,豈宜用之?況夢炎舛令慢諫,讜言勿敢告,今之賣降者,多其任用之士!”疏再上,不報,出關俟命,再奏曰:“因危急而紊紀綱,以偏見而咈公議,臣封駁不行,與大臣異論,勢不當留。”遂歸。

己醜,元兵破獨松關,馮驥死之,守將張濡遁。詔贈驥集英殿修撰。

獨松既破,鄰疆守者皆望風而走,朝廷大懼。時勤王師僅三四萬人,文天祥與張世傑議,以為:“淮東堅壁,閩、廣全城,若與敵血戰,萬一得捷,則命淮師以截其後,國事猶可為也。”世傑大喜。陳宜中白太後降詔,以王師務宜持重,議遂止。秘書監陳著上疏請從天祥之義曰:“與其坐以待困,曷若背城借一!萬有一幸,則人心賈勇!且敵非必真多智力,不過乘勝長驅。若少沮之,則主兵之與懸軍,其壯弱即異矣。”宜中不聽,出著知臺州。

元董文炳破江陰軍。

元以高麗國官制僭濫,遣使諭旨,凡省、院、臺、郡、官名、爵號與朝廷相類者,改正之。

乙未,左丞相留夢炎遁。

十二月,丁酉朔,詔賈似道歸葬,返其田廬。

庚子,以吳堅簽書樞密院事,黃鏞兼權參知政事。

時陳宜中當國,遭時多難,不能措一策,唯事蒙蔽,將士離心,郡邑降破,方且理會科舉、明堂等事及士大夫陳乞差遣,士人覬覦恩例。至是遣柳嶽奉書如元軍,稱“廉尚書之死,乃盜殺之,非朝廷意,乞班師修好。”嶽見巴延於無錫,泣謂曰:“嗣君幼沖,在衰绖之中,自古禮不伐喪。凡今日事至此者,皆奸臣賈似道失信誤國爾。”巴延曰:“汝國執戮我行人,故我興師。錢氏納土,李氏出降,皆汝國之法也。汝國得天下於小兒,亦失之於小兒,天道如此,尚何多言!”遂令囊嘉特偕嶽還。

癸卯,以陳文龍參知政事,謝堂同知樞密院事。

丙午,追封呂文德為和義郡王。朝議以呂文煥為元向導,乃追封文德,而以文德子師孟為兵部侍郎,覬成和議。

平江通判王矩之、都統制王邦傑,以城迎降於常州,巴延使呂文煥先往受之。

丁未,巴延入平江,張世傑未至,城已破,乃以兵入衛。

戊申,元右丞相呼圖岱爾請上尊號曰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皇後曰貞懿順聖昭天睿文光應皇後;不許。

庚戌,柳嶽至自元軍。癸醜,陳宜中復奏遣嶽及宗正少卿陸秀夫、侍郎呂師孟等同囊嘉特使元軍,求稱侄納幣,不從則稱侄孫,且敕呂文煥令通好罷兵。秀夫等見巴延於平江,巴延不許。宜中乃白太皇太後,奉表求封為小國,太後從之。

以文天祥簽書樞密院事。

黃萬石叛降元,都統米立死之。立,淮人,三世為將,初從陳奕守黃州,奕降,立潰圍出,萬石署為帳前都統。元軍略江西,迎戰於江坊,兵敗,被執,不降,系獄。至是萬石舉軍降,元行省遣萬石諭立曰:“吾官銜一牙牌書不盡,今亦降矣。”立曰:“侍郎國家大臣,立一小卒爾。但三世食趙氏祿,趙亡,何以生為!立乃生擒之人,當死,與投拜者不同。”萬石再三諭之,不屈,遂遇害。

元以中興路行省陳祐為南京總管兼開封府尹,吏多震懾失措,祐曰:“何必若是!前為盜跖,今為顏子,吾以顏子待之。前為顏子,今為盜跖,吾以盜跖待之。”由是吏皆修飭,不敢弄法。

元賽音諤德齊奏:“雲南諸夷未附者尚多,今擬宣慰司兼行元帥府事,並聽行省節制。”又奏:“哈喇章、雲南壤地均也,而州縣皆以萬戶、千戶主之,宜改置令長。”並從之。

潭州被圍,湖南安撫使兼知州李芾,拒守三閱月,大小戰數十合。至是元阿爾哈雅射書城中曰:“速下以活州民,否則屠矣。”不答。阿爾哈雅與諸將畫地分圍,決隍水以樹梯沖。阿爾哈雅中流矢,創甚,督戰益急,城中大窘,力不能支。諸將泣請曰:“事急矣,吾屬為國死可也,如民何?”芾罵曰:“國家平時所以厚養汝者,為今日也。汝第死守,有復言者,吾先戮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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