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論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帝曰:願聞其狀。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俠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幹,不得臥也。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甲乙經》《太素》等並作骨),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太素》作腑)者,故可汗而已。
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幹。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幹而渴。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三陰三陽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幹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谷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帝曰:善。治遺奈何?
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
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
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幹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
帝曰:五臟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
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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