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符元年(遼壽昌四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八十五 >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符元年(遼壽昌四年)
春,正月,壬子,遼主如魚兒濼。
戊午,以右諫議大夫安惇權國子祭酒。
丙寅,鹹陽縣民段義於河南鄉劉銀村修舍,得古玉印,有光照室,其文曰“
己巳,遼徙準布貧民於山前。
甲戌,幸瑞聖園,觀北郊齋宮。
二月,丙戌,
壬辰,復罷翰林侍讀、侍講學士。
丙申,詔:“河北路轉動副使呂升卿,提舉荊湖南路常平等事董必,並為廣南東、西路察訪。”
蔡京等究治同文館獄,卒不得其要領,乃更遣二人嶺外,謀盡殺元祐流人。時朝廷猶未知劉摯、梁燾之死;已而知之,二人並罷。
丁酉,嗣濮王宗祐卒,以其弟宗漢嗣。
戊申,知蘭州王舜臣討夏人於塞外。
築興平城。
三月,壬子,命三省、樞密院三歲一試刑法。
內辰,米脂砦成。
丁巳,五王外第成,賜名懿親宅。
戊午,三省言究治前皇城使張士良辭服。
士良以禦藥院官給事宣仁聖烈皇後,與陳衍更直宮中,掌文書,其所從違某事,皆衍輒自予奪頒降,未嘗以聞。間有臣僚奏請東朝還政者,衍匿其奏,置櫃中,不以聞東朝,亦不以聞於帝。於是蔡京、安惇言:“司馬光、劉摯、呂大防等,交通中人張茂則、梁惟簡、陳衍之徒,獵取高位,盡變先帝成法。深懼陛下一日親政,則必有
初,章惇、蔡卞恐元祐舊臣一旦復起,日夜與邢恕謀所以排陷之者。既再追貶呂公著、司馬光,又責呂大防、劉摯、梁燾、範祖禹、劉安世等過嶺,意猶未慊,仍用黃履疏高士英狀,追貶王珪,皆誣以圖危上躬。其言浸及宣仁皇後,帝頗惑之。最後起同文獄,將悉誅元祐大臣;內結宦者郝隨為助,專媒蘗垂簾時事。建言欲追廢宣仁,自皇太後、太妃皆力爭之,帝感悟,焚其奏。隨覘知之。密語惇、卞。明日,惇、卞再有言,帝怒曰:“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廟乎!”惇、卞乃已。
張士良者,前竄雷州,惇、卞逮赴詔獄,欲使證宣仁廢立。及士良至,以舊禦藥告,並列
乙醜,詔蔡京等辨驗段義所獻玉印,京目為秦璽,遂名曰“天授傳國受命寶。”
戊辰,吏部郎中方澤等坐私謁後族宴聚,罰金補外。
庚午,遼主如春州。
帝幸申王府。辛未,幸端王府。甲戌,進封鹹寧郡王俁為莘王,普寧郡王似為簡王,祁國公偲為永寧郡王。
丙子,築熙河通會關。
夏,四月,庚辰,安定郡王世開卒。
甲申,幸睿成宮及莘王、簡王府。
丙戌,章惇等進《神宗帝紀》。
詔:“梁燾不許歸葬,家屬令昭州居住。”
壬辰,同知樞密院事林希罷知亳州,禦史中丞邢恕罷知汝州。希既叛章惇,至是恕論希罪,惇因並去之。
丙申,建顯謨閣,藏《神宗禦集》。
丁酉,詔權禮部尚書蹇序辰兼侍讀。
庚子,幸睿成宮。
辛醜,遼主以雨罷獵。
壬寅,學士院上《寶璽靈光翔鶴樂章》。
癸卯,詔學官增習兩經。
五月,戊申朔,禦大慶殿,受“天授傳國受命寶”,行朝會禮。
己酉,班德音於天下,減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蔡京治同文獄畢,言劉摯等有
以給事中徐鐸為吏部侍郎。
癸醜,以受寶恭謝景靈宮。
庚申,詔獻寶人段義為右班殿直,賜絹二百匹。
癸酉,遼烏爾古德勒部統軍使諾延奏北邊之捷。諾延為統軍,邊境以寧。其後部民乞留,遼主許再任。
甲戌,遼主駐薩裏納。
六月,戊寅朔,詔改元。
夏遣使求援於遼。
丙戌,遣官分詣鄜延、涇原、河東、熙河按驗所築城砦。
丁亥,遼以遼興軍節度使尼哩為特裏袞,以前知特裏袞事耶律廓沙為南京統軍使。
甲午,翰林學士承旨蔡京等上《常平、免役敕令格式》。
遼以參知政事牛溫舒攝中京留守;既而部民詣闕請真授,從之。
壬寅,詔蹇序辰、安惇看詳元祐訴理所陳述語言於先朝不順者職位姓名,別具以聞。序辰初有是請,帝亦厭之。蔡卞勸章惇力使必行,故有是詔。自後緣訴理被禍者凡七八百人,序辰及惇實啟之。
秋,七月,庚午,詔:“範祖禹移化州安置,劉安世梅州安置,王巖叟、硃光庭諸子並勒停,永不收敘。”
遼主如黑嶺。
壬申,京師地震。
時有請以王安石《三經義》發題試舉人者,右正言晉陵鄒浩言:“《三經義》者,所以訓經,而其書非經也。以經造士,而以非經之題試之,甚非先帝專任經術之義。”乃止。
八月,丙子朔,熙河蘭岷路復為熙河蘭會路。□□□□□□□□□□。
丁亥,詔:“侍從中書舍人以上各舉所知二人,權侍郎以上舉一人,仍指言所堪職任。”
九月,丁未,以霖雨罷秋宴。
己酉,吏部尚書葉祖洽言:“王珪罪惡,比劉摯等最為暴著,今罪罰輕重不侔,何以慰天下公議!”詔:“珪諸子並勒停,永不收敘。”
庚戌,橫州編管秦觀,特除名,永不收敘,移送雷州。
丙辰,朝奉大夫充秘閣校理孔平仲,特落職,送吏部與合入差遣,坐黨附元祐用事者非毀先朝所建立也。
丁巳,蹇序辰、安惇以訴理事入對。曾布言:“此事株連者眾,恐失人心。昨朝廷指揮,令言有不順者具名聞奏,中外皆以為平允,然恐議論者更有所加,願聖意裁察。臣嘗謂訴理之人,本無可罪。今刑部左右兩曹,一主斷獄,一主敘雪。蓋自祖宗以來,凡得罪經斷訴雪者,比比而有。但元祐用事之人,特置一司以
右正言鄒浩言:“初旨但分兩等,謂語及先帝並語言過差而已。而今所施行,混然莫辨,以其近似難分之跡,而典刑輕重,隨以上下,是乃陛下之威福操柄下移於近臣,願加省察,以為來事之鑒。”
壬戌,看詳訴理所言:“鄭俠上書謗訕朝政並王安國非毀安石等罪名,元祐初除雪不當。又,王A080、王斿進狀內言父安國冤抑未除。”詔:“鄭俠除名勒停,依舊送英州編管,永不量移。王A080罷京東轉運判官,差監衡州鹽酒稅,王斿監江寧府糧料院。”
冬,十月,乙亥朔,遼主駐藕絲澱。
己卯,遼以南府宰相額特勒兼契丹行宮都部署,以傅導燕國王延禧。
先是南府有訟,各州府得就按之,其後非奉樞密檄,不得鞫問,以故訟者稽留。額特勒奏請如舊制,遼主從之。
甲午,昭州別駕、化州安置範祖禹卒。
祖禹平居恂恂,口不言人過;至遇事,別白是非,不少借隱。在邇英,獻納尤多。嘗進《唐鑒》十二卷,深明唐三百年治亂,學者尊之,目為“唐鑒公”雲。
乙未,詔武官試換文資。
丁酉,以河北、京東河溢,遣官賑恤。
己亥,詔:“朝散郎汪衍,瀛州防禦推官余爽,並除官勒停,永不收敘;衍送昭州,爽送封州編管。”
先是蔡京薦爽,章惇惡之,具言:“元豐末,爽及衍各上書詆誣先朝;爽又元祐中曾上書乞宣仁歸政,險詐反覆。”故有是命。
夏人寇平夏城,知渭州章楶禦之,獲其勇將威明阿密、西壽監軍穆爾塔布,斬俘甚眾。捷至,帝為禦紫宸殿受賀。
楶在涇原久,時夏人肆暴,邊吏畏忄耎,楶上言:“夏人嗜利畏威,不有懲艾,邊不得休息。宜稍取其土疆,如古削地之制,以固吾圉;然後諸路出兵,據其要害,不一再舉,勢將自蹙。”章惇與楶同宗,言多見采,由是創州一,城砦九,屢敗夏人,而諸路亦多建城砦以逼夏。及平夏之敗,夏人遂不復振。
庚子,中書省言:“元祐初,起居舍人邢恕上書言:‘王安石、呂惠卿用事,臣時得召對,先帝詢及二人,臣具道發石之短、惠卿之奸,卒見排嫉。’又言:‘太皇太後躬親聽斷,並用忠良,全去弊蠹,臣於此時首蒙擢右司員外郎職,為宰相屬官,與聞政事,臣以謂千載之一時。’又言:‘韓維端諒名德,乃與司馬光、呂公著一等。’”詔:“邢恕特降授承議郎、知南安軍。”
恕始罷中丞,以本官知汝州,居五月,改知應天府。章惇恐恕復用,乃檢出恕所上書白帝曰;“邢恕除蔡確一事外,無事不同元祐。”故特責之。
癸卯,駙馬都尉張敦禮,坐元祐初上疏譽司馬光,奪留後,授環衛官。
詔:“秘閣校理、權知潞州歐陽棐,落職,送吏部與合入差遣。”坐朋附元祐權臣,每希進用也。
十一月,癸醜,三省言:“王鞏、張保源,累上書議論朝政,表裏奸臣,欲盡變先朝法度。”詔:“鞏除名勒停,全州編管;保源特勒停,峽州居住。”
辛酉,夏復遣使求援於遼。
甲子,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大赦,除元祐餘黨及特旨行遣者,並與量移。
十二月,丙子,知淮陽軍葉濤,改管句崇禧觀,以給事中範鏜言其訴理之狀,辭情不遜,侵黷先朝故也。
丁醜,以江、淮、荊、浙等路發運副使張商英為集賢殿修撰、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
壬辰,遼為燕國王延禧行再生禮,曲赦三百裏囚。
遼國舅詳袞蕭文知易州兼西南面安撫使。
高陽土沃民富,吏其邑者每黷於貨。文始至,悉去舊弊,務農桑,崇禮教。屬縣有蝗,方議捕除,文曰:“蝗,天災,捕之何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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