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慶二年
春,正月,丁未,以太府卿圖呼魯為中書右丞相;時特們德爾以病去職,故以圖呼魯代之。樞密副使張珪為中書平章政事,以代李孟也。
己未,置遼陽行省儒學提舉司。
召河南行省右丞郝天挺為禦史中丞。
天挺入見,首陳紀綱之要,以獵為喻,曰:“禦史職在擊奸,猶鷹揚焉。禽之弱者易獲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傷鷹之患矣。”帝嘉其言。
二月,壬戌,改典內院為中政院。秩正二品。
己卯,免征益都饑民所貸官糧二十萬石。
各寺修佛事,日用羊九千四百四十,敕遵舊制,易以蔬食。
命張珪綱領國子學。
辛巳,詔以錢糧、造作、訴訟等事悉歸有司,以清中書之務;從張珪之請也。
丁亥,敕:“外任官應有公田而無者,皆以至元鈔給之。”
功德使策琳沁等以佛事奏釋重囚,不允。
帝諭左右曰:“回回以寶玉鬻於官。朕思此物何足為寶,惟善人乃可為寶。善人用則百姓安,茲國家所宜寶也。”
三月,丙午,冊立皇後鴻吉哩氏。
壬子,圖呼魯言:“臣等職專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間乏食,而又隕霜雨毛,天文示變,皆由臣等不能宣上恩澤,致茲災異,乞黜臣等以答天譴。”帝曰:“事豈關汝,其勿復言。”
教坊使曹耀珠得幸,命為禮部尚書。張珪諫曰:“伶人為大宗伯,何以示後世?”帝曰:“姑聽其至部而去之。”珪力言不可,乃止。
皇太後命以特們德爾為太師,以萬戶博實參知行省政事。張珪言於帝曰:“太師輔上道德,特們德爾非其人。萬戶無功,不得為外執政。”帝然之。太後聞而怒甚,於是實勒們之譖得行。
禦史中丞郝關挺上疏論時政,其略曰:“先帝即位之初,大事方定,故於左右三五有功之人,爵之太高,遂使近幸之臣,因而相襲,王公師保,接跡於朝。比者雖令裁罷,曾未經歲,又復紛然。昔人有言:‘服之不衷,身之災也’。是則朝廷名器重,則
又言:“國初設官,在內須三十月,在外須三周歲,考其殿最以為黜陟。比者省院臺部之臣,久者一二歲,少者三五月,甚有旬日之間而屢遷數易者,奔走往來之不暇,何暇宣風布化,參理機務哉!請自今,惟大臣可急遴選授,其餘內外大小官屬,必候任滿方許超遷,以免朝除夕改,啟幸長奸之弊。”
尋出為海南行省平章。時河南王布琳濟達為丞相,待以師禮,由是政化大行。未幾卒,謚文定。
丙辰,帝以亢旱既久,於宮中焚香默禱,遣官分禱諸祠。
詔敦諭勸課農桑。
夏,四月,乙亥,帝如上都。
丙子,高麗國王王璋辭位,以其世子王燾為征東行省左丞相,封高麗國王。時朝廷欲璋歸國,璋無以為詞,請傳位於其子。
甲申,詔遴選賢士,纂修國史。
乙酉,禦史臺言:“富人夤緣特旨,濫受官爵;徽政、宣徽用人,率多罪廢之流;內侍托為貧乏,互奏恩賞。而西僧以作佛事之故,累釋重囚。外任之官,身犯刑憲,輒營求內旨以免罪。諸王、駙馬、寺觀土田每歲征租,擾民尤甚。請悉革其弊。”制可。
真定、保定、大寧路饑,並免今年田租之三。
安南國貢方物。
五月,中書平章政事張珪罷。
時太後多寵幸,惡張珪持正,幸臣實勒們等尤嫉之,以帝遇之厚,未敢遽發。至是帝由居庸巡上都,乃以中旨召珪,至宮門下,數以違懿旨之罪,杖之。珪創甚,輿歸京師,明日出國門。珪子景元掌符璽,不得一日去宿衛,至是以父病篤告,遽歸。帝驚曰:“朕來時,卿父無病。”景元頓首涕泣不敢言。帝不懌,遣人賜珪酒,遂拜大司徒。珪謝病家居。
辛醜,以中書右丞哲伯都拉為平章政事,左丞巴喇托音為右丞,參知政事阿布哈雅為左丞,參議中書省事圖魯哈特穆爾為參知政事。
順德、冀寧饑,原州水,賑之。
六月,己未,京師地震。癸亥,圖呼魯等以災異乞賜放黜,不允。
丙寅,京師地又震。
己卯,河東廉訪使趙簡,請選方正博洽之士任翰林侍讀學士,講明治道以廣聖聽,從之。
禦史臺言:“比年廉訪司多不悉心奉職,宜令監察禦史檢核名實而黜陟之。廣海及甘肅、雲南地遠,遷調者憚勿肯往,請今後加一等官之。”制可。
壬午,命監察禦史檢察監學官,考其殿最。
甲申,建崇文閣於國子監。
以宋儒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邵雍、司馬光、硃熹、張栻、呂祖謙及故中書左丞許衡從祀孔子廟廷。
河決陳、亳、睢州及開封之陳留縣,沿民田廬。先是命官沒河相視,上治河之議而竟未施行,故有此患。
秋,七月,癸巳,以作佛事,釋囚徒二十九人。
甲午,置榷茶批驗所並茶田局官。
庚子,立長秋寺,掌武宗皇後宮政。
壬寅,京師地震。
己酉,改淮東、淮西道宣慰司為淮東宣慰司,以淮西三路隸河南省。
敕:“守令勸課農桑,勤者升遷,怠者黜降。著為令。”
丁巳,太白經天。
八月,戊午朔,揚州路崇明州大風,海潮泛溢,漂沒民居。
丁卯,帝至自上都。
庚午,以侍禦史薛居敬為中書參知政事。
九月,癸巳,以宣徽院使鄂勒哲知樞密院事。
戊申,敕鎮江路建銀山寺,勿徙寺旁塋冢。
京師大旱。帝問弭災之道,翰林學士承旨程鉅夫舉桑林六事以對,忤時宰意。帝遣近侍賜上尊勞之曰:“中書集議,惟卿所言甚當,後臨事其極言之。”
陜西行臺治書侍禦史尉遲德誠亦上言:“西僧作佛事,疏放罪囚,以為祈福。奴婢殺主,妻妄殺夫,皆獲夤緣以免,實紊典常。必欲修政以答天遣,無有先於此者。”不報。
初,世祖、成宗皆嘗議定科舉制而未及行,至是帝與李孟論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漢、唐、宋、金,科舉得人為盛。今欲舉天下之賢能,如以科舉取之,猶勝於多門而進。然必先德行經術而後文辭,乃可得真材也。”帝深然其言,決意行之。冬,十月,丁卯,敕中書省議行科舉。
辛未,徙昆山州治於太倉,昌平縣治於新店。
癸未,以遼陽路之懿州隸遼陽行省;復置蒙陰縣,隸莒州。
乙酉,旌表高州民蕭乂妻趙氏貞節,免其家科差。
壬寅,漢人、南人、高麗人宿衛,分司上都,勿給弓矢。
甲辰,行科舉。帝使程鉅夫及李孟、許師敬議其事。鉅夫建言:“經學當主程頤、硃熹《傳》、《註》,文章宜革唐、宋宿弊。”於是命鉅夫草詔行之。令天下以皇慶三年八月,郡縣興其賢者、能者,充貢有司,次年二月,會試京師,中選者親試於廷,賜及第、出身有差。自後率三歲一開科。蒙古、色目人與漢人、南人各命題。蒙古、色目人願試漢人、南人科目,中選者加一等註授。
帝謂侍臣曰:“朕所願者,安百姓以圖至治,然匪用儒士,何以致此!設科取士,庶幾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興也。”集賢修撰虞集,獨謂當治其源,因會議學校,乃上議曰:“師道立則善人多。學校者,士之所受教,以至於成德達材者也。今天下學官猥以資格授,強加之諸生之上而名之曰師爾,有司弗信之,生徒弗信之,於學校無益也。如此而望師道之立,可乎?下州小邑之士,無所見聞,父兄所以導其子弟,初無必為學問之實意,師友之遊從,亦莫辨其邪正,然則所謂賢材者,非自天降地出,豈有可望之理哉!
十二月,丙子,定百官致仕資格。
京師以久旱,民多疾疫。帝曰:“此皆朕之責也,赤子何罪!”明日,大雪。
廣東采珠之人,懸絙於腰,沈入海中,良久得珠,撼其絙,舶上人引出之。葬於黿鼉蛟龍之腹者,比比而有,有司名曰烏蜒戶。至是特旨放免。江西行省參知政事敬儼,俾掾吏具烏蜒戶姓名,置冊申解,同列皆曰:“中書咨文無是,可不必也。”儼曰:“萬一申明舊典,庶不害及良民。”未幾,皇太後中使至,人鹹服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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