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明道二年(遼重熙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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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戊寅,罷館閣侍書。
初,光祿寺丞盛申甫、馬直方在館閣讀書,自陳歲久,請一貼職,帝止令大官給食,候三年與試,因詔後毋得復置。
己卯,詔發運使以上供米百萬斛賑江、淮饑民。
癸未,鑄“明道元寶”錢。
壬辰,女直貢於遼。女直即女真,避遼主名,改稱女直。
二月,庚子,詔:“江、淮民被災死者,官為葬祭。”
乙巳,皇太後服袞衣、儀天冠,享太廟,為初獻,皇太妃亞獻,皇後終獻。是日,上皇太後尊號曰應天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皇太後。丁未,祀先農,行藉田禮,禮成,禦正陽門,大赦。百官上尊號曰睿聖文武體天法道仁明孝德皇帝。
三月,庚寅,皇太後不豫,大赦。丁謂特許致仕。
甲午,皇太後崩於寶慈殿。遺誥:“尊太妃為皇太後,軍國大事與太後內中裁處;賜諸軍緡錢。”乙未,帝禦皇儀殿之東楹,號慟見輔臣,曰:“太後疾不能言,猶數引其衣,若有所屬,何也?”參知政事薛奎曰:“其在袞冕也,服之何以見先帝?”帝悟,以後服斂。命呂夷簡為山陵使。既宣遺誥,閣門趨百官賀太後於內東門。禦史中丞蔡齊目臺吏毋追班,入白執政曰:“上春秋長,今始親國政,豈宜使女主相繼稱制乎?”遂罷預政。
是月,溫逋奇囚嘉勒斯賚於阱中,而出兵收不附己者。守阱人出之,嘉勒斯賚因集部眾討殺溫逋奇而徙居青唐。
夏,四月,丙申朔,下詔求言。刪去遺誥“皇帝與太後裁處軍國大事”之語。
皇太後既崩,左右有以宸妃事聞者,帝始知為宸妃所生,號慟累日不絕。壬寅,追尊宸妃為皇太後;甲辰,詔改葬於永定陵,以大行皇太後山陵五使並兼追尊皇太後園陵使。或言太後死非正命,喪不成禮,帝亦疑焉。因易梓宮,帝遣太後弟李用和視之,則容貌如生,服飾嚴具。用和入告,帝嘆曰:“人言其可信哉!”遇劉氏加厚。
戊申,帝聽政於崇政殿西廂。
庚戌,以流人林獻可為三班奉職。明道初,獻可抗言請太後還政,太後怒,竄於嶺南,至是特錄之。
壬子,群臣上表請禦正殿,不允;表三上,乃從之。詔:“內外毋得進獻以祈恩澤,及緣親戚通章表。”罷創修寺觀。帝始親政,裁抑僥幸,中外大悅。
癸醜,召知應天府宋綬、同判陳州範仲淹赴闕。
初,太後稱制,宦者江德明、歲崇勛、任守忠等,交通請謁,權寵頗盛;參知政事薛奎言不遂斥逐,恐階以為亂。帝不欲暴其罪狀,止黜之於外。
己未,呂夷簡罷為武勝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澶州;樞密使張耆罷為左仆射、護國節度使,判許州,尋改陳州;樞密副使夏竦罷為禮部尚書,知襄州,尋改潁州;參知政事陳堯佐罷為戶部侍郎,知永興軍;樞密副使範雍罷為戶部侍郎,知荊南府,尋改揚州,又改陜州;樞密副使趙稹罷為尚書左丞,知河中府;參知政事晏殊罷為禮部尚書,知江寧府,尋改亳州。
帝始親政,夷簡手疏八事,曰正朝綱,塞邪徑,禁賄賂,辨佞壬,絕女謁,疏近習,罷力役,節冗費,其語甚切。帝與夷簡謀,以耆、竦等皆太後所任用,欲悉罷之。退,告郭後,後曰:“夷簡獨不附太後邪?但多機巧,善應變耳。”由是並罷夷簡。及宣制,夷簡方押班,聞唱其名,大駭,不知其故。而夷簡素厚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因使為中訁冋,久之,乃知事由後雲。
宰臣張士遜加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資政殿大學士、工部尚書、判都省李迪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王隨參知政事;禮部侍郎、權三司使事李諮為樞密副使;步軍副都指揮使王德用為檢校太保、僉署樞密院事。
始,太後臨朝,有求內降補軍事者,德用曰:“補吏,軍政也;敢挾此以幹軍政,不可與。”太後固欲與之,卒不奉詔,乃止。帝閱太後閤中,得德用前奏軍吏事,奇之,以為可大用,故擢任樞密。德用謝曰:“臣武人,待罪行間,不足以當大任。”帝遣使者趣入院。
以權禦史中丞蔡齊為龍圖閣學士,權三司使事;天章閣待制範諷為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時有飛語傳荊王元儼為天下兵馬都元帥者,即捕得,系獄,逮及數百人,齊案之元跡。帝督責愈急,齊曰:“小人無知,不足治,且無以安荊王。”一夕三疏。帝大悟,止笞數人而已。
先是諷出知青州,時山東旱蝗,前宰相王曾,家多積粟,諷發取數千斛濟饑民,因請遣使安撫。於是以禦史中丞召,其在青州不逾歲也。
以太常博士、秘閣校理範仲淹為右司諫。仲淹初聞遺誥以太妃為皇太後,參決軍國事,上疏言:“太後,母號也,自古無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後崩,又立一太後,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後之助矣。”時已刪去參決等語,然太後之號訖不改,止罷冊命而已。
降殿中丞、知吉州方仲弓為太子中舍、監豐國監。
初,仲弓請依唐武後故事立劉氏七廟,太後見其奏,怒曰:“吾不作此負祖宗事!”裂而擲之,猶用是得知吉州。帝以累更赦宥,止薄責焉。
壬戌,始禦崇政殿。
癸亥,上太後謚曰莊獻明肅。舊制,後謚二字;稱制加四字自此始。追尊李太後謚曰莊懿。
五月,丁卯,判河南府錢惟演請以莊獻、莊懿皇太後並祔真宗室。惟演既罷景靈宮使,還河南,不自安,乃建此議以希帝意。
戊辰,詔禮部貢舉。
辛未,以屯田員外郎武城龐籍為殿中侍禦史。籍奏請下閣門取垂簾儀制盡焚之。又奏:“陛下躬親萬機,用人宜辨邪正,進擢近列,願采公論,毋令出於執政。”孔道輔嘗謂人曰:“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獨龐君可謂天子禦史也。”
癸酉,詔:“太後垂簾日詔命,中外毋輒以言。”
始,太後稱制,雖政出宮闈,而號令嚴明,左右近習亦少假借,賜與皆有節。賜族人禦食,必易以釦器,曰:“尚方器勿使入吾家也。”晚,稍進外家,任內官羅崇勛、江德明等訪外事,崇勛等以此勢傾中外,又以劉從德故黜曹修古等。然太後保護帝既盡力,帝奉太後亦甚備。及太後崩,言者多追斥垂簾時事。範仲淹言於帝曰:“太後受遺先帝,保佑聖躬十餘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帝大感悟,乃降是詔。
丙子,命張士遜撰《藉田》及《恭謝太廟記》,以翰林學士馮元為編修官,直史館宋祁為檢討官。既而祁言皇太後謁廟非後世法,乃止撰《藉田記》。
帝始召宋綬,將大用之,為張士遜所沮。丁醜,以綬為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判都省。
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壬寅。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
辛亥,太子少傅致仕孫奭卒。帝謂張士遜曰:“朕方欲召奭還,而奭遂死矣!”嗟惜久之,罷朝一日,贈左仆射,謚曰宣。
奭勸講禁中二十餘年,討論典禮,必取前代中正合法事類陳之,故政府奉行無疑。當真宗封禪時,獨正言諫諍不少阿。晚節勇退。疾甚,徙正寢,屏婢妾,謂其子瑜曰:“無令我死婦人手也!”
初,以錢惟演議下,禮院言:“夏、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後,禮之正儀,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文。”詔都省與禮院議,皆以為:“莊穆位崇中壺,與懿德有異,已祔真廟,自協一帝一後之文。莊獻輔政十年,在懿誕育聖躬,德莫與並,退就後廟,未厭眾心。案《周禮》大司樂職:‘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先妣者,姜嫄也,帝嚳之妃,後稷之母,特立廟而祭,謂之閟宮。宜於太廟外別立新廟,奉安二後神主,同殿異室,歲時薦享,用太廟儀。別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享。忌前一日不禦正殿,百官奉慰,著之甲令。”詔從之。己未,命權知開封府程琳、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度地營建新廟。
秋,七月,丁醜,詔知富平縣事張龜年增秩再任,以其治行風告天下。
癸未,降知永興軍陳堯佐知廬州,為狂人王文吉所誣也。堯佐罷政,過鄭,文吉挾故怨,告堯佐謀反。帝遣中官訊問,復以屬禦史臺。中丞範諷,夜半被旨,詰旦得其誣狀,上之,堯佐猶坐是左降。時復有誣諫官陰附宗室者,宰相張士遜置二奏帝前,且言:“憸人誣隱良善以搖朝廷,若一開奸萌,臣亦不能自保。”帝悟,置文吉於法,誣諫官事亦寢。
先是右司諫範仲淹以江、淮、京東災傷,請遣使循行,未報。仲淹請間,曰:“宮掖中半日不食,當如何?今數路艱食,安可不恤!”甲申,命仲淹安撫江、淮,所至開倉廩,賑乏絕,禁淫祀,奏蠲廬、舒折役茶,江東丁口鹽錢。饑民有食烏昧草者,擷草進禦,請示六宮貴戚,以戒侈心。
又上疏曰:“祖宗時,江、淮饋運至少,而養六軍又取天下。今東南漕米歲六百萬石,至於府庫財帛,皆出於民,加之饑年,艱食如此。願下各有司,取祖宗歲用之數校之,則奢儉可見矣。
“祖宗欲復幽薊,故謹內藏,務先豐財,庶於行師之時不擾於下。今橫為墮費,或有急難,將何以濟!天之生物有時,而國家用之無度,天下安得不困!江、淮、兩浙諸路,歲有饋糧,於租稅外復又入糴,計東南數路不下二三百萬石,故雖豐年,谷價亦高。至於造舟之費及饋運兵夫給受賞與,每歲又五七百萬緡,故郡國之民率不暇給。
“國家以饋運數廣,謂之有備。然冗兵冗吏,遊惰工作,充塞京都。臣至淮南,道逢羸兵,自言三十人自潭州挽新船至無為軍,在道逃死,止存六人,去湖南猶四千餘裏,六人者比還本州,尚未知全活。乃知饋運之患。其害人如此。
“今宜銷冗兵,削冗吏,禁遊惰,減工作,既省京師用度,然後減江、淮饋運,租稅上供之外,可罷高價入糴。國用不乏,東南罷糴,則米價不起;商人既通,則入中之法可以兼行矣。真州建長蘆寺,役兵之糧已四萬斛,棟宇像塑金碧之資又三十萬緡。施之於民,可以寬重斂;施之於士,可以增厚祿;施之於兵,可以拓舊疆。自今願常以土木之勞為戒。”上嘉納之。
戊子,詔以蝗旱自責,去尊號“睿聖文武”四字,仍令中外直言闕政。
八月,甲午朔,遼遣使來祭奠、吊慰。
丙申,以太常丞永新劉沆直集賢院。沆前同判舒州,莊獻太後遣內侍張懷信修山谷寺,建資聖浮屠,懷信挾詔命,督役嚴急,州將至移疾不敢出,沆奏罷之。
贈工部員外郎曹修古為諫議大夫。修古鯁直,有風節。當莊獻時,權幸用事,人人顧望畏忌,而修古遇事輒言,無所回撓。忤太後旨,貶同判杭州;未行,改知興化軍,卒於官,貧不能歸葬。賓佐賻錢五十萬,季女泣白其母曰:“奈何以是累吾先人也!”卒拒不納。帝思修古忠,故優贈之,仍恤其家。
壬寅,名莊獻明肅太後、莊懿太後新廟曰奉慈。
癸卯,詔:“凡除轉運使及籓鎮、邊郡守臣,自今並許上殿奏事。”
甲辰,詔:“中外毋避莊獻明肅太後父諱。”
丁酉,遼主如溫泉宮。
壬子,宰臣張士遜等言:“比諸道旱蝗,請用漢故事冊免,蒙賜詔不許。今陛下既減損尊名,願各降官一等,以塞天異。”帝慰勉之。
乙卯,遼遣使閱諸路禾稼。
丁巳,置端明殿學士,以翰林侍讀學士宋綬為之。
三司言:“自藉田後,繼有賞賚,用度不足,請假於內藏庫。”庚申,出緡錢百萬賜之。帝謂張士遜曰:“國家錢本無內外,蓋以助經費耳。”自是歲歉或調發,則出內藏以濟之。
九月,丙寅,崇信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錢惟演落平章事,還本鎮。
初,惟演欲為自安計,首建二後並配議。既與劉美為親,又為其子曖娶郭皇後妹,至是又欲與莊懿太後族為婚。禦史中丞範諷,劾惟演擅議宗廟;前在莊獻時權寵太盛,且與後族連姻,請行降黜。帝諭輔臣曰:“先後未葬,朕不忍遽責惟演。”諷袖告身對曰:“臣今奉使山陵,而惟演守河南,臣朝暮憂刺客,願納此,不敢復為禦史中丞矣。”帝不得已可之,諷乃趨出。丁卯,復奪曖一官,落集賢校理,聽隨惟演行,諸子皆補外州監當。
甲戌,幸洪福院,臨莊懿太後梓宮。丙子、壬午,臨如之。
丁醜,詔:“國忌日罷佛像前設神禦。”
壬午,莊獻明肅皇太後靈駕發引,帝顧輔臣曰:“朕欲親行執紼,以申孝心。”乃引紼行哭,出皇儀殿門,禮官固請而止。遣奠正陽門外,遂詣洪福院,服素紗襆頭、淡黃衫,從官常服、黑帶奉引莊懿太後梓宮,遣奠廷中,皆改衰服。奉辭,隨梓宮攀號不已。左右固請止,帝泣曰:“
冬,十月,丁酉,祔葬莊獻明肅皇太後、莊懿皇太後於永定陵。
甲辰,詔:“兩川歲貢綾錦羅綺之屬,以三之二易為絹,供軍需。”
帝
己酉,祔莊獻明肅太後、莊懿太後主於奉慈廟。
辛亥,帝諭輔臣曰:“近歲進士試詩賦,多浮華,宜令有司兼取策論。”
以司封員外郎、秘閣校理吳遵路為開封府推官。
始,莊獻太後稱制,遵路條奏十餘事,語皆切直,忤太後意,出知常州。遵路至常州,即令轉市吳中米以備歲儉,已而果大乏食,民賴以濟,自它郡流至者亦十全八九。範仲淹安撫淮南,薦遵路,乞以遵路救災事跡頒諸州為法,並付史館。遵路,淑子也。
癸醜,降東、西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緣二太後陵應奉民戶,免租賦、科役有差。
戊午,張士遜罷為左仆射,判河南府,樞密使楊崇勛罷為河南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許州。先是蝗旱仍見,士遜居首相,無所建明,帝頗復思呂夷簡。及百官詣洪福院上莊獻太後謚冊,退而奉慰,士遜乃過崇勛園飲酒,日中不至,群臣離立以俟。禦史中丞範諷劾奏之,遂與崇勛俱罷;然制辭猶以均勞佚為言。
以呂夷簡為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同平章事;知河南府王曙加檢校太傅,充樞密使;僉署樞密院事王德用為樞密副使;端明殿學士、刑部侍郎宋綬參知政事;權三司使事蔡齊為樞密副使。
庚申,詔:“自今每日禦前殿視事。”帝即位之初,尚循真宗晚年故事,惟隻日禦殿,至是始復舊制。
自唐以來,民計田輸賦外,增取它物,復折為賦,謂之雜變,亦謂之沿納,名品煩細。官司歲附帳籍,並緣侵擾,民以為患。帝詔三司,沿納物以類並合。於是三司請悉除諸名品,並為一物,夏秋歲入,第分粗細二色。百姓便之。
十一月,癸亥朔,參知政事薛奎,罷為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判都省。始,莊獻崩,二府大臣皆罷去,奎獨留,帝且倚以為相。而奎得喘疾,數辭位,久之乃罷。
以龍圖閣待制孔道輔為石諫議在夫,權禦史中丞。
詔增宗室俸。
乙醜,追冊美人張氏為皇後。
寇準以責死既十一年,以庚寅赦書,始得太子太傅。甲戌,贈準中書令,復萊國公,其婿屯田員外郎張子臯復直史館。仍令賫詔賜其家,祭酹之。子臯,齊賢孫也。
戊寅,以大理評事保塞劉渙為右正言。初,渙上疏莊獻太後,請還政,太後怒,議黥面配白州。屬太後疾革,宰相品夷簡故為稽留,不即行。至是渙以前疏自言,夷簡請褒擢。帝既用渙,顧謂夷簡曰:“向者樞密院亟欲投竄,賴卿以免。”夷簡謝曰:“渙疏外,敢言;大臣或及此,則太後必疑風旨自陛下,使母子不相安矣。”帝喜,以夷簡為忠。
己卯,徙判天雄軍王曾判河南府。始,陳堯咨與曾有隙,曾實代堯咨於天雄,政有不便者徐更之,彌縫不見其跡。及去,堯咨復繼曾後,見府署及什器皆因堯咨舊規,但完葺,無所改,嘆曰:“王公度量,我不及也!”
十二月,丙申,帝謂輔臣曰:“朕退朝,凡天下之奏必親覽。”呂夷簡曰:“小事皆聽覽,恐非所以養聖神。”帝曰:“朕承先帝之托,萬幾之重,敢自泰乎!”又曰:“朕日膳不欲珍美,衣服多以繒縑,屢經浣濯,宮人或以為笑。大官進膳,有蟲在食器中,朕掩而不言,恐罪及有司也。”夷簡因稱盛德。帝曰:“偶與卿等言之,非欲聞於外,嫌近名耳。”
復置諸路提點刑獄官,仍參用武臣。
甲辰,以京東饑,出內藏庫絹二十萬下三司,代本路上供之數。
丁未,出侍禦史張沔知信州,殿中侍禦史韓瀆知嶽州。
先是宰相李迪除二人為臺官,言者謂臺官必由中旨,乃祖法也。既數月,呂夷簡復入,因議於帝前。帝曰:“祖法不可壞也。宰相自用臺官,則宰相過失無敢言者矣。”迪等皆惶恐。遂出沔、瀆,仍詔:“自今臺官有缺,非中丞、知雜保薦者,毋得除授。”
戊申,出宮人二百。帝時屢出宮人,呂夷簡曰:“此誠美事,然出宮人,恐有失所者。”帝因曰:“曩太後臨朝,臣僚戚屬多進女,今已悉還其家矣。”
己酉,遼禁夏國使沿途私市金鐵。
初,郭皇後之立,非帝意,浸見疏;而後挾莊獻勢頗驕,後宮希得進。及莊獻崩,帝稍自縱,宮人尚氏、楊氏驟有寵;後性妒,屢與忿爭。尚氏嘗於帝前語侵後,後不勝忿,起批其頰。帝自起救之,後誤批帝頸。帝大怒,有廢後意。內侍副都知閻文應,白帝出爪痕示執政近臣。呂夷簡以前罷相故怨後,而範諷方與夷簡相接,諷乘間言:“後立九年無子。義當廢。”夷簡贊其言。帝意未決,外人藉藉頗有聞者。右司諫範仲淹因對,極陳其不可,且曰:“宜早息此議,不可聞於外也。”
居久之,乃定議廢後,夷簡先敕有司無得受臺諫疏。乙卯,詔稱:“皇後以無子願入道,特封為凈妃、玉京沖妙仙師,賜名清悟,別居長寧宮。”臺諫疏皆不得入,仲淹即與權禦史中丞孔道輔率知諫院孫祖德、侍禦史蔣堂、郭勸、楊偕、馬絳、殿中侍禦史段少連、左正言宋郊、右正言劉渙伏閤爭之,詣垂拱殿門伏奏:“皇後不當廢,願賜對以盡言。”守殿門者闔扉不為通,道輔手撫銅镮大呼曰:“皇後被廢,奈何不聽臺諫入言!”尋詔詣中書。道輔等語夷簡曰:“人臣於帝後,猶子事父母也。父母不和,固宜諫止,奈何順父出母乎!”眾嘩然,爭進說。夷簡曰:“廢後自有故事。”道輔及仲淹曰:“人臣當道君以堯、舜,豈得引漢、唐失德為法?公不過引漢光武勸上耳,是乃光武失德,何足法也?”夷簡不能答,拱立曰:“諸君更自見上力陳之。”道輔與仲淹等退,將以明日留百官揖宰相廷爭。而夷簡即奏臺諫伏閤請對,非太平美事,乃議逐道輔等。祖德,北海人;偕,坊州人;少連,開封人。
丙辰旦,道輔等始至待漏院,詔道輔出知泰州,仲淹知睦州,祖德等各罰銅二十斤。故事,罷中丞必有告辭,至是直以敕除,道輔比還家,敕隨至,又遣使押道輔及仲淹亟出城。仍詔:“諫官、禦史,自今並須密具章疏,毋得相率請對,駭動中外。”絳、偕奏乞與道輔、仲淹俱貶,勸及少連再上疏,皆不服。
將作監丞、簽判河陽富弼上疏曰:“皇後自居中宮,不聞有過;陛下忽然廢斥,物議騰湧。自太祖、太宗、真宗三後未嘗有此。陛下為人子孫,不能守祖考之訓,而遂有廢後之事。治家尚不以道,奈天下何!範仲淹為諫官,所極諫者,乃其職也,陛下何故罪之?假使所諫不當,猶須含忍以招諫諍;況仲淹所諫,大愜眾心,陛下乃縱私忿,不顧公議,取笑四方,臣甚為陛下不取也。陛下以
時仍歲蝗旱,執政謂宜有變更以導迎和氣。丁巳,詔改明年元曰景祐。
禁邊臣增置堡砦。
參知政事王隨言:“淮南積鹽一千五百萬石,至無屋以貯,露積苫覆,歲以損耗。又,亭戶輸鹽得本錢,或無以給,故亭戶貧困,往往起為盜賊。其害如此,願得權聽通商三五年,使商人入錢京師,又置折博務於揚州,使輸錢及粟帛以資國用。”遂詔宋綬等與三司使、江、淮制置使同議可否,皆以為:“聽通商則恐私販肆行,侵蠹縣官。請敕制置司監造船,運至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畜。復天禧元年制,聽商人入錢粟京師及淮、浙、江南、荊湖州、軍易鹽。在通、泰、楚、海、真、揚、漣水、高郵貿易者,毋得出城,餘州聽詣縣鎮,毋至鄉邨。其入錢京師,增鹽予之。並敕轉運司經畫本錢以償亭戶。”詔皆施行。
遼以北府宰相蕭孝先為樞密使。孝先在樞密府,好惡自恣,權傾人主,朝多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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