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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杳字士深,年,征士明僧之,而言曰:“此千之。”十三丁父,每哭,哀感行路。梁天中,爲宣惠豫章王行。

杳博群,沈、任昉以下每有忘,皆焉。坐及宗樽,:“玄答逸爲皇尾婆娑然。今此器,不依古。”杳曰:“此言未必可安。古者樽彜皆刻木爲,及背以出酒。魏郡地中得大夫子尾送女器,有樽作牛形。永嘉中,曹嶷青州景公冢又得二樽,形亦爲牛象。二皆古之器,知非也。”大以爲然。又:“何承天纂文奇博,其仲及王事,此何所出?”杳曰:“仲尺二寸,唯出衡。是毗王,朱建安扶南以南:‘古至今不死’。”即取二,一如杳言。郊居宅新,杳爲二首,以所撰文章呈,即命工人其壁。仍杳,共相美。又在任昉坐,有人昉酒而作搌字,昉杳此字是不,杳曰:“葛洪字苑作木旁右。”昉又曰:“酒有千日醉,是言。”杳曰:“桂程有千酒,之至家而醉。亦其例。”昉大曰:“吾自忘,不此。”杳:“出元所撰置郡事。元是魏代人,此仍其‘三重五品,商溪’。”昉即,言皆不差。王僧孺被使撰,杳血所因。杳:“桓新:‘太史三代世表旁行邪上,效周。’以此而推,起周代。”僧孺曰:“可得所未。”周舍又杳尚紫荷橐,相挈囊,竟何所出?“杳曰:“安世:‘持橐簪,事孝武皇帝十年。’昭、晏曰:‘橐,囊也。簪以待。’岫撰字音又杳焉。佐周舍撰史。

出爲津令,有善,秩,三百余人留,敕焉。詹事徐勉杳及等五人入林撰遍略,成,以安王府兼廷尉正,以足疾解。因林庭,王僧孺而曰:“郊居以,此作。”累尚曹郎,仆射徐勉以文委杳焉。出爲余姚令,在清。湘王教褒美之。

大通元年,爲步兵校尉,兼通事舍人。昭明太子曰:“酒非卿所好,而爲酒之,政爲卿不愧古人耳。”太子有瓠食器,因以焉,曰:“卿有古人之,故卿古人之器。”俄有敕代裴子野知作郎事。昭明太子薨,新建,人例停者,敕特留杳焉。仆射何敬容奏杳王府,武帝曰:“杳先中。”仍除中侍郎。爲平西湘,兼舍人、作如故。尚左丞,卒。

杳清所嗜好,自居母,便腥膻,持蔬食。命:“以法服,以露,葬墓,得一地,容棺而已。不得筵及祭醊。”其子遵行之。

撰要雅五卷,楚草木疏一卷,高士二卷,新三十卷,古今四部目五卷,文集十五卷,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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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杳》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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