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公諶臨汝侯坦之

《南史》 > 卷四十一 > 衡陽公諶臨汝侯坦之

臨汝侯坦之字君平,高帝絕服族子也。祖道濟,太中大夫。父欣祖,武進令。

坦之與蕭諶同族,爲東宮直合,以勤直爲文惠所知,除給事中、蘭陵令。武帝崩,坦之率太孫文武度上臺,除射聲校尉,令如故。未拜,除正員郎、南魯郡太守。少帝以坦之文惠舊人,親信不離,得入內見皇後。帝於宮中及出後堂雜狡獪,坦之皆得在側,或遇醉後裸袒,坦之輒扶持諫喻。見帝不可奉,乃改附明帝,密爲耳目。

隆昌元年,追錄坦之父勛,封臨汝縣男。少帝微聞外有異謀,憚明帝在臺內,敕移西州。後在華林園華光殿露著黃縠褌,跂床垂腳,謂坦之曰:“人言鎮軍與王晏、蕭諶欲共廢我,似非虛傳,蘭陵所聞雲何?”坦之嘗作蘭陵令,故稱之。坦之曰:“天下寧當有此?誰樂無事廢天子邪?昔元徽獨在路上走,三年人不敢近,政坐枉殺孫超、杜幼文等故敗耳。官有何事,一旦便欲廢立?朝貴不容造此論,政當是諸尼師母言耳。豈可以尼姥言爲信!官若無事除此三人,誰敢自保。安陸諸王在外,寧肯復還,道剛之徒,何能抗此。”帝曰:“蘭陵可好聽察,作事莫在人後。”

帝以爲除諸執政,應須當事人,意在沈文季,夜遣內左右密賂文季,文季不受。帝大怒,謂坦之曰:“我賜文季不受,豈有人臣拒天子賜。”坦之曰:“官遣誰送?”帝曰:“內左右。”坦之曰:“官若詔敕出賜,令舍人主書送往,文季寧敢不受!政以事不方幅,故仰遣耳。”

帝又夜醉,乘馬從西步廊向北馳走,如此兩三將倒,坦之諫不從,執馬控,帝運拳擊坦之不著,倒地。坦之與曹道剛扶抱還壽昌殿玳瑁床上臥,又欲起走,坦之不能制,坦之馳信報皇後,至,請譬良久,乃眠。

時明帝謀廢殺,既與蕭諶及坦之定謀,少帝腹心直合將軍曹道剛,疑外間有異,密有處分,諶未能發。始興內史蕭季敞、南陽太守蕭穎基並應還都,諶欲待二蕭至,藉其威力以舉事。明帝慮事變,以告坦之,坦之馳謂諶曰:“廢天子古來大事,比聞曹道剛、朱隆之等轉已猜疑,衛尉明日若不就,事無所復及。弟有百歲母,豈能坐聽禍敗,政應作余計耳。”諶惶遽,明日遂廢帝,坦之力也。

海陵即位,除黃門郎,兼衛尉。建武元年,遷左衛將軍,進爵爲侯。

東昏立,爲侍中、領軍將軍。永元元年,母憂,起復職,加右將軍,置府。江祏兄弟欲立始安王遙光,密告坦之。坦之曰:“明帝取天下已非次第,天下人至今不服,今若復作此事,恐四海瓦解,我其不敢言。”

及遙光起事,遣人夜掩取坦之,坦之科頭著褌踰墻走。逢臺遊邏主顔端,執之。坦之謂曰:“始安作賊,遣人見取,向於宅奔走,欲還臺耳,君何見錄。”端不答,而守防逾嚴。坦之謂曰:“身是大臣,夜半奔走,君理見疑,以爲得罪朝廷。若不信,自可步往東府參視。”亦不答。端至小街,審知遙光舉事,乃走還。未至三十余步,下馬再拜曰:“今日乞垂將接。”坦之曰:“向語君何所道,豈容相欺。”端以馬與坦之,相隨去。比至新亭,道中收遙光所虜之餘,得二百許人,並有粗仗。乃進西掖門,開鼓後得入殿內。其夕四更,主書馮元嗣叩北掖門,告遙光反,殿內爲之備。向曉,召徐孝嗣入。左衛將軍沈約五更初聞難,馳車走趨西掖門。或勸戎服,約慮外軍已至,若戎衣,或者謂同遙光,無以自明,乃朱服而入。

臺內部分既立,坦之假節、督衆軍討遙光。事平,遷尚書左仆射、丹陽尹,右將軍如故,進爵爲公。

坦之肥黑無須,語聲嘶,時人號爲蕭瘂。剛佷專執,群小畏而憎之。遙光事平二十餘日,帝遣延明主帥黃文濟圍坦之宅,誅之。

坦之從兄翼宗爲海陵郡,將發,坦之謂文濟曰:“從兄海陵宅故應無他。”文濟曰:“海陵宅在何處?”坦之告之。文濟曰:“政應得罪。”仍遣收之。檢家赤貧,唯有質錢帖子數百,還以啓帝,原其死。

和帝中興元年,追贈坦之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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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公谌临汝侯坦之》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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