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子恪

《梁書》 > 卷三十五 > 蕭子恪

蕭子恪,字景沖,蘭陵人,齊豫章文獻王嶷第二子也。永明中,以王子封南康縣侯。年十二,和從兄司徒竟陵王《高松賦》,衛軍王儉見而奇之。初為寧朔將軍、淮陵太守,建武中,遷輔國將軍、吳郡太守。大司馬王敬則於會稽舉兵反,以奉子恪為名,明帝悉召子恪兄弟親從七十余人入西省,至夜當害之。會子恪棄郡奔歸,是日亦至,明帝乃止,以子恪為太子中庶子。東昏即位,遷秘書監,領右軍將軍,俄為侍中。中興二年,遷輔國諮議參軍。天監元年,降爵為子,除散騎常侍,領步兵校尉,以疾不拜,徙為光祿大夫,俄為司徒左長史。

子恪與弟子範等,嘗因事入謝,高祖在文德殿引見之,從容謂曰:“我欲與卿兄弟有言。夫天下之寶,本是公器,非可力得。茍無期運,雖有項籍之力,終亦敗亡。所以班彪《王命論》雲:‘所求不過一金,然終轉死溝壑’。卿不應不讀此書。宋孝武為性猜忌,兄弟粗有令名者,無不因事鴆毒,所遺唯有景和。至於朝臣之中,或疑有天命而致害者,枉濫相繼,然而或疑有天命而不能害者,或不知有天命而不疑者,於時雖疑卿祖,而無如之何。此是疑而不得。又有不疑者,如宋明帝本為庸常被免,豈疑而得全?又復我於時已年二歲,彼豈知我應有今日?當知有天命者,非人所害,害亦不能得。我初平建康城,朝廷內外皆勸我雲:‘時代革異,物心須一,宜行處分。’我於時依此而行,誰謂不可!我政言江左以來,代謝必相誅戮,此是傷於和氣,所以國祚例不靈長。所謂‘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此是一義。二者,齊梁雖曰革代,義異往時。我與卿兄弟雖復絕服二世,宗屬未遠。卿勿言兄弟是親,人家兄弟自有周旋者,有不周旋者,況五服之屬邪?齊業之初,亦是甘苦共嘗,腹心在我。卿兄弟年少,理當不悉。我與卿兄弟,便是情同一家,豈當都不念此,作行路事。此是二義。我有今日,非是本意所求。且建武屠滅卿門,致卿兄弟塗炭。我起義兵,非惟自雪門恥,亦是為卿兄弟報仇。卿若能在建武、永元之世,撥亂反正,我雖起樊、鄧,豈得不釋戈推奉;其雖欲不已,亦是師出無名。我今為卿報仇,且時代革異,望卿兄弟盡節報我耳。且我自藉喪亂,代明帝家天下耳,不取卿家天下。昔劉子輿自稱成帝子,光武言‘假使成帝更生,天下亦不復可得,況子輿乎’。梁初,人勸我相誅滅者,我答之猶如向孝武時事:彼若茍有天命,非我所能殺;若其無期運,何忽行此,政足示無度量。曹誌親是魏武帝孫,陳思之子,事晉武能為晉室忠臣,此即卿事例。卿是宗室,情義異佗,方坦然相期,卿無復懷自外之意。小待,自當知我寸心。”又文獻王時,內齋直帳閹人趙叔祖,天監初,入為臺齊齋帥,在壽光省,高祖呼叔祖曰:“我本識汝在北第,以汝舊人,故每驅使。汝比見北第諸郎不?”叔祖奉答雲:“比多在直,出外甚疏,假使暫出,亦不能得往。”高祖曰:“若見北第諸郎,道我此意:我今日雖是革代,情同一家;但今磐石未立,所以未得用諸郎者,非惟在我未宜,亦是欲使諸郎得安耳。但閉門高枕,後自當見我心。”叔祖即出外具宣敕語。

子恪尋出為永嘉太守。還除光祿卿,秘書監。出為明威將軍、零陵太守。十七年,入為散騎常侍、輔國將軍。普通元年,遷宗正卿。三年,遷都官尚書。四年,轉吏部。六年,遷太子詹事。大通二年,出為寧遠將軍、吳郡太守。三年,卒於郡舍,時年五十二。詔贈侍中、中書令。謚曰恭。

子恪兄弟十六人,並仕梁。有文學者,子恪、子質、子顯、子雲、子暉五人。子恪嘗謂所親曰:“文史之事,諸弟備之矣,不煩吾復牽率,但退食自公,無過足矣。”子恪少亦涉學,頗屬文,隨棄其本,故不傳文集。

子瑳,亦知名太清中,官至吏部郎,避亂東陽,後為盜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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