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寧七年(遼鹹雍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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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辛亥,賞復岷、洮等州功,西京左藏庫使桑湜等遷官有差。
壬子,幸中太一宮,宴從臣。
乙卯,封皇子俊為永國公。
遼主如鴛鴦濼。
甲子,熊本奏平瀘夷,得地二百四十裏。本嘗通判戎州,習其俗,謂彼能擾邊者,介十二村豪為向導耳,乃以計致百餘人,梟之瀘州。其徒股栗,願矢死自贖,獨柯陰一酋不至。本合晏州十九姓之眾,發黔南義軍強弩,遣大將王宣等率以進討,賊悉力旅拒,敗之黃葛下,追奔深入。柯陰窘,乞降,本受之,盡籍丁口、土田及其重寶、善馬歸之官。於是烏蠻羅氏鬼主諸夷皆求內附。本還,帝勞之曰:“卿不傷財,不害民,一旦去百年之患。至於檄奏詳明,近時鮮儷。”擢集賢殿修撰、同判司農寺。西南用兵自此始。
二月,辛未,發常平米賑河陽饑民。
癸未,詔三司歲會天下財用出入之數以聞。
遼以平州民初復業,蠲其租賦。
戊子,準布貢於遼。
庚寅,詔國子監許賣《九經》、子、史諸書與高麗國使人。
詔以鄆州左司理參軍葉濤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教授,國子監言濤等所業堪充教授故也。
乙未,知河州景思立與青宜結果莊戰於踏白城,敗死,賊遂圍河州。
廢遼州。
三月,壬寅,瑪爾戩寇岷州。時王韶入朝,景思立既敗死,瑪爾戩勢復熾,遂圍岷州。總管高遵裕遣包順等擊走之。
癸卯,以旱,避正殿,減膳。
乙巳,詔:“役錢每千納差別子五文,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輦載之類,並用此錢;不足,即用情輕贖銅錢;輒圓融者,以違制論,不以去官赦原。”先是公家之費有敷於民間者,謂之“圓融”,汙吏乘之以為奸,至是始悉禁焉。
丙午,遣使奉行諸路,募武士赴熙河。
庚戌,詔熙河死事者家給錢有差。
令諸路監司察留獄。
兩浙察訪沈括言:“兩浙上供帛年額九十八萬,民間陪累甚多。後來發運司以移用財貨為名,增兩浙預買絹十二萬。乞罷之以寬民力。”從之。
詔:“聞定州民有折賣屋木以納免役錢者,令安撫、轉運、提舉司體量,具實以聞。”
癸醜,帝問王安石:“納免行錢如何?或雲提湯瓶人亦令出錢,有之乎?”安石曰:“若有之,必經中書指揮,中書實無此文字。陛下治身無愧於堯、舜,至於難壬人,疾讒說,即與堯、舜實異。”帝曰:“士大夫言不便者甚眾。”安石曰:“士大夫或不快朝廷政事,或與近習
丙辰,遼主以河東路沿邊增修戍壘,起鋪舍,侵入蔚、應、朔三州界內,使林牙蕭禧來言,乞行毀撤,別立界至。禧歸,帝面諭以“三州地界,俟遣官與北朝官即境上議之。其雄州外羅城,修已十三年,並非創築,且非近事。北朝既不欲,更不令續修。白溝館驛亦須遣官檢視,如有創置樓櫓箭窗等,並令毀拆,屯戍兵亦令撤回。”國書雲:“倘事由夙昔,固難徇情;誠界有侵逾,何吝改正!”遂遣太常少卿劉忱、秘書丞呂大忠如遼。
癸亥,詔司農寺以常平米三十二萬斛、三司米百九十萬斛置官場,減直出糶。
遼主如特古裏。以耶律巢為北院大王。
翰林學士韓維對延和殿。帝曰:“天久不雨,朕夙夜焦勞,奈何?”維曰:“陛下憂閔旱災,損膳避殿,此乃舉行故事,恐不足以應天變。願陛下痛自責己,下詔廣求直言,以開壅閉。”帝感悟,即命維草詔行之。
乙醜,詔曰:“朕涉道日淺,暗於致治,政失厥中,以幹陰陽之和,乃自冬迄今,旱為虐,四海之內,被災者廣。間詔有司,損常膳,避正殿,冀以塞責消變;歷日滋久,未蒙體應。嗷嗷下民,大命近止,中夜以興,震悸靡寧,永惟其咎,未知攸出。意者朕之聽納不得於理與?訟獄非其情與?賦斂失其節與?忠謀讜言郁於上聞,而阿諛壅蔽以成其私者眾與?何嘉氣之不久效也?應中外文武臣僚,並許實封直言朝政闕失,朕將親覽,考求其當,以輔政理。二事大夫,其務悉心交儆,成朕誌焉!”詔出,人情大悅。
夏,四月,辛末,遼以奚人達嚕三世同居,賜官旌之。
自去歲秋七月不雨至於是月,帝
初,光州司法參軍福清鄭俠為安石所獎拔,感其知己,思欲盡忠。秩滿入都,時初行試法之令,選人中式者超京官。安石欲使以是進,俠以未嘗習法辭。問以所聞,俠曰:“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數事,與邊鄙用兵,在俠心不能無區區也。”安石不答。俠退,不復見,但數以書言法之為民害者。久之,監安上門。安石雖不悅,猶使其子雱來,語以試法。方置修經局,又欲辟為檢討,命其客黎東美諭意。俠曰:“讀書無幾,不足以辱檢討。所以來,求執經相君門下耳。而相君發言持論,無非以官爵為先,所以待士者亦淺矣。果欲援俠而成就之,取其所獻利民、便物之事,行其一二,使進而無愧,不亦善乎!”是時,免行法出,人以為苦,雖負水、拾發、擔粥、提茶之屬,非納錢者不得販鬻。稅務索市利錢,其末或重於本,商人至以死爭,如是者不一。俠因東美列其事。未幾,詔小夫負販者免征,商之重者,日損其七,它皆無所行。
至是大旱,東北流民,扶攜塞道,羸瘠愁苦,身無完衣,並城民買麻糝麥面合米為糜,或茹木實草根,至身被鎖械,而負瓦揭木,賣以償官,累累不絕。俠知安石不可諫,乃繪所見為圖,具疏詣閤門,不納,遂稱密急,發馬遞,上之銀臺司。其略曰:“去年大蝗,秋冬亢旱,麥苗焦枯,五種不入,群情懼死。方春斬伐,
疏奏,帝反復觀圖,長籲數四,袖以入內。是久,寢不能寐。冀日,癸酉,遂命開封體放免行錢,三司察市易,司農發常平倉,三衙具熙、河所用兵,諸路上民物流散之故,青苗、免役,權息追呼,方田、保甲並罷,凡十有八事,民間歡叫相賀。是日,果雨。
甲戌,輔臣入賀。帝出俠圖及疏示輔臣,且責之,皆再拜謝,外間始知所行之由。群奸切齒,遂以俠付禦史獄,治其擅發馬遞罪。呂惠卿、鄧綰言於帝曰:“陛下數年以來,忘寢與食,成此美政,天下方被其賜,一旦用狂夫之言,罷廢殆盡,豈不惜哉!”相與環泣於帝前。於是新法一切如故,惟方田暫罷。
河州之被圍也。王韶自京師還,至興平,聞之,乃與李憲日夜馳至熙州。熙方城守,韶命撤之,選兵得二萬。諸將欲趨河州,韶曰:“賊所以圍城者,恃有外援也。今知救至,必設伏待我。且新勝氣銳,未可與爭,當
初,景思立覆軍,賊勢復振,而京師風霾旱災相仍,議者欲棄河湟,帝數遣中使戒韶持重勿出。及是捷聞,乃大喜,賜詔嘉之。
丙子,禦殿,復膳。求言詔下,判西京禦史臺司馬光讀之感泣,欲默不忍,乃復上疏曰;“方今朝之闕政,其大者有六而已:一曰廣散青苗錢,使民負債日重,而縣官無所得;二曰免上戶之役,斂下戶之錢,以養浮浪之人;三曰置市易司,與細民爭利,而實耗散官物;四曰中國未治而侵擾四夷,得少失多;五曰團練保甲,教習兇器以疲擾農民;六曰信狂狡之人,妄興水利,
己卯,以高遵裕為岷州團練使。
甲申,詔:“邊兵死事無子孫者,廩其親屬終身。”
王韶還熙州,以兵循西山,繞山踏白城後,焚賊八千帳,斬首七十餘級。瑪爾戩窮蹙,乙酉,率酋長八十餘人詣軍門降。
是日,雨雹。
丙戌,王安石罷;以觀文殿大學士、知大名府韓絳復同平章事,翰林學士呂惠卿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安石秉政五年,更法度,開邊疆,老成正士,廢黜殆盡,儇慧巧佞,超進用事,天下怨之,而帝倚任益專。一日,侍太後至太皇太後宮,太皇太後語帝曰:“
以南江蠻懿州地置沅州。
己醜,詔曰:“朕度時之宜,造為法令,已行之效,固亦可見。吏有不能奉承,然朕終不以吏或違法之故輒為之廢法,要當博謀廣聽,按違法而深治之。”時呂惠卿慮中外因王安石罷相言新法不便,以書遍遺諸路監司、郡守,使陳利害,又白帝降此詔申明之。
壬辰,帝與執政論免行錢利害,且曰:“今日之法,使百姓出錢輕於往日,即是良法。至如減定公使錢,人猶以為言者,此實除去牙前陪費深弊。且天下貢物所以奉一人者,朕已悉罷,群臣亦當體朕此意,以愛惜百姓為心。”馮京曰:“朝廷立法,本意出於愛民,然措置之間,或有未盡,但當廣開聰明,盡天下之議,便者行之,有不便者不吝改作,則天下受賜矣。”
詔中書,自熙寧以來創立改更法度,令具本末編類以進。
丁酉,詔王韶發瑪爾戩及其家赴闕。進韶觀文殿學士、禮部侍郎,官其兄弟及兩子,前後賜絹八千匹。初,韶入朝,加資政殿學士,至是又加觀文殿學士。非嘗執政而除者,皆自韶始。
遼遣樞密副使蕭素等議疆界於代州境上。
初,劉忱、呂大忠既奉使,而大忠遭父喪,有詔起復,知代州。忱對便殿,奏曰:“臣受命以來,在樞府考核文據,未見本朝有尺寸侵遼地。臣既辱使詣,當以死拒之。”忱出疆,帝手敕曰:“遼理屈則忿,卿姑如所欲與之。”忱不奉詔。至是與素等會於代,素等設次,據主席,大忠卻之,乃移次於長城北。大忠數與素等會,皆以理折之,稍屈。遼指蔚、應、朔三州分水嶺土壟為界,及忱與之行視,無土壟,乃但雲以分水嶺為界。凡山皆有分水嶺,相持久之,不決。
五月,戊戌朔,左司郎中、天章閣待制李師中言:“旱既太甚,民將失所。今日之事,非有動民之行,應天之實,恐不足以塞天變。伏望詔求方正
壬寅,雨雹;癸卯,又雨雹。
辛亥,罷制科。自孔文仲對策忤王安石意,因言於帝曰:“進士已罷詩賦,所試事業,即與制科無異,何必得置是邪?”帝然之。已而秘閣考試所言應制科陳彥古所試六論不識題及字數皆不足,至是呂惠卿執政,復言制科止於記誦,非義理之學,遂詔罷之。
丙辰,以館閣校勘呂升卿、國子監直講沈季長並為崇政殿說書。升卿,惠卿弟也,素無學術,每進講,多舍經而談財谷利害。帝時問以經義,升卿不能對,輒目季長從旁代對。帝問難甚苦,季長辭屢詘。帝問從誰受此義,曰:“受之王安石。”帝笑曰:“然則且爾。”季長雖黨附安石,而常非王雱、王安禮及呂惠卿所為,以為必累安石。雱等甚惡之,故不甚進用。
壬戌,國子監言:“太學生員多而齋舍少,先以朝集院為律學外,屋尚百餘間,乞盡充學舍。”從之。為屋百楹,學者以千計。
乙醜,大雨水,壞陜、平陸二縣。
丙寅,遼主以久旱,命錄囚。
是月,三司使曾布、提舉市易司呂嘉問並罷。
初,嘉問提舉市易,連以羨課受賞,帝聞其擾民,以語王安石,安石力辨,至詆帝為叢脞,不知帝王大略。且曰:“非嘉問,孰敢不避左右近習?非臣,孰為嘉問辨?”帝曰:“即如是,士大夫何故以為不便?”安石請言者姓名,令嘉問條析以奏。時市易隸三司,嘉問恃勢陵使薛向,出其上。及布代向,懷不能平。會帝出手答刂詢布,布訪於魏繼宗,具上嘉問多收息幹賞,挾官府而為兼並之事。帝將委布考之,安石言二人有私忿,於是詔布與惠卿同治。惠卿故憾布,脅繼宗使誣布,繼宗不從。布言惠卿不可共事,帝欲聽之,安石持不可。帝遂詔中書曰:“朝廷設市易,本為平準以便民,若《周官》泉府者;今顧使中人之家失業若此,吾民安得泰然也!宜厘定其制。”
布見帝,言曰:“臣每聞德音,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為虐,骎骎乎間架、除陌之事矣。如此之政,書於簡牘,不獨唐、虞、三代所無,歷觀秦、漢以來衰亂之世,恐未之有也。嘉問又請販鹽鬻帛,豈不貽笑四方?”帝頷之。事未決,安石去位。惠卿執政,遂治前獄,請令中書悉取案牘異同以奏。後二日,布對延和殿,條析先後所陳並較治平、熙寧出入錢物數以聞。帝方慮歲費浸廣,令布送中書。至是詔章惇、曾孝寬鞫布所究市易事,又令戶房會財賦數,與布所陳異,而嘉問亦以雜買務多入月息不覺,皆從公坐有差。未幾,並落職,布出知饒州,嘉問出知常州。
六月,戊辰,遼主親出題試進士,旋放進士劉霄等如額。
壬申,遼主命臣庶皆得直言得失。
丙子,遼主禦永安殿策賢良。
丁亥,廣州鳳凰見。
以瑪爾戩為榮州團練使,賜姓名趙思忠。
辛卯,詔以司天監新制渾儀、浮漏於翰林天文院安置。
初,日官皆市井庸販,法象、圖器,
乙亥,詔監安上門鄭俠勒停,編管汀州。
始,朝廷以俠為狂,
乙酉,帝謂輔臣曰:“天下財用,朝廷若少留意,則所駛可勝計。昨者撥並軍營,令會計減軍員十將以下三千餘人,除二節特支及傔從外,一歲省錢四十五萬緡,米四十萬石,絹二十萬匹,布三萬端,草二百萬束。若每事如此,及諸路轉運使得人,更令久任,使之經畫,財其可勝用哉!”
秋,七月,癸卯,群臣五上尊號曰紹天憲古文武仁孝皇帝,不許。
丙辰,遼主如秋山。
遼俗君臣尚獵,而遼主尤善騎射,往往以國服先驅,所乘馬號飛電,瞬息百裏,常馳入深林邃谷,扈從
遼有女子耶律常格,太師迪嚕之妹也,操行修潔,自誓不嫁,能詩文,不茍作。嘗作文以述時政,其略曰:“君以民為體,民以君為心。人主當任忠賢,人臣當去比周,則政化平,陰陽順。欲懷遠則崇恩尚德,欲強國則
癸亥,以米十五萬石賑河北西路災傷。
是日,遼主謁慶陵。
時免役出錢或未均,司農寺言五等丁產簿多隱漏不實。呂惠卿用其弟曲陽縣尉和卿計,創手實法,請行之。其法,官為定立物價,使民各以田畝、屋宅、資貨、畜產隨價自占。凡居錢五,當蕃息之錢一。非用器、食粟而輒隱落者許告,獲實,以三分之一充賞。預具式示民,令依式為狀,縣受而籍之,以其價列定高下,分為五等,既該見一縣之民物產錢數,乃參會通縣役錢本額而定所當輸錢。詔從其言,於是民家尺椽寸土,檢括無遺,至雞豚亦遍抄之。
初,惠卿創是法,猶令災傷五分以上不預。荊湖察訪使蒲宗孟上言:“此天下之良法,使民自供,初無所擾,何待豐歲!願詔有司勿以豐兇弛張其法。”從之,民由是益困。
八月,丙戌,命知制誥沈括為河北西路察訪使。先是遣內侍籍民車,人未喻朝廷意,相擾為憂。又,市易司患蜀鹽不可禁,欲盡實私井而運解鹽以給之。言者論二事如織,皆不省。括侍帝側,帝顧曰:“卿知籍車乎?”對曰:“知之。”帝曰:“何如?”括曰:“敢問欲何用?”帝曰:“北邊以馬取勝,非車不足以當之。”括曰:“車戰之利,見於歷世。巫臣教吳子以車戰,遂霸中國;李靖偏箱鹿角,以禽頡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謂兵車者,輕車也,五禦折旋,利於便捷。今民間輜車,重大椎樸,以牛挽之,日不能三十裏,少蒙雨雪,則跬步不進,故世謂之太平車,恐兵間不可用耳。”帝喜曰:“人言無及此者,朕當思之。”遂問蜀鹽事,括對曰:“私井既容其撲賣,則不得無私易。一切實之,而運解鹽,使一出官售,此亦省刑罰、籠遺利之一端。然忠、萬、戎、瀘間,夷界小井尤多,不知遼鹽又何如止絕?若更須列候加警,則恐得不償費。”帝頷之。明日,二事俱寢。執政喜,謂括曰:“君有何術,立談而罷此二事?”括曰:“聖主可以理奪,不可以言爭。若車可用,虜鹽可禁,括不敢以為非也。”括自太子中允擢知制誥才三月,至是察訪河西路所陳凡三十一事,詔皆可之。
癸巳,集賢院學士宋敏求上編修《閤門儀註》。
九月,丁未,有司言:“供億錢谷多在浙西,計置及水利事盡在蘇、秀等,今分為西路,必至闕事。”於是詔兩浙仍合為一路。
庚戌,遼主如東京,謁二儀、五鸞殿。
壬子,三司火,自巳至戌止,焚屋千八十楹,案牘殆盡。時元絳為三司使,宋迪為判官,迪遣使煮藥失火。火熾,帝禦西角樓以觀。知制誥章惇判軍器監,遽部本監役兵往救,經由西角樓,帝顧問,左右以惇為對。明日,迪奪官,絳罷,以章惇代之。詔諸路,熙寧五年文帳悉封上,防其因火為奸也。
癸醜,置三十七將,京畿七、河北十七、京東十、京西三,從蔡挺請也。
知大名府文彥博言:“河溢壞民田,多者六十村,戶至萬七千,少者九村,戶至四千六百,願蠲租稅。”從之。又命都水詰官吏不以水災聞者。外都水監丞程昉以憂死。
都水監丞劉璯言:“自開直河,閉魚肋,水勢增漲,行流湍急,漸塌河岸;而許家港、清水鎮河極淺漫,幾於不流。雖二股深快,而薄泊以東,下至四界首,退出之田,略無固護。設遇漫水出岸,牽回河頭,將復成水患。宜候霜降水落,閉清水鎮河,築縷河堤一道,以遏漲水,使大河復循故道。又退出良田數萬頃,俾民種耕。而博州界堂邑等退背七埽,歲減修護之費,
代北疆議逾時不決,遼復遣蕭禧來言。甲寅,詔樞密院議邊防。
癸亥,遼主祠木葉山。
冬,十月,丁卯,遼主駐藕絲澱。
壬申,遣中使賜韓琦、富弼、文彥博、曾公亮詔曰:“通好北敵,凡八十年,近歲以來,生事彌甚。代北之地,素無定封,故造釁端,妄來理辨。比敕官吏同加按行,雖圖籍甚明,而詭辭不服。今橫使復至,意在必得。敵情無厭,勢恐未已,萬一不測,何以待之?古之大政,必咨故老,卿其具奏。”
琦奏言:“臣觀近年朝廷舉事,似不以大敵為恤。始為陛下謀者,必曰自祖宗以來,
弼言:“朝廷諸邊用兵,遼所以先期求釁。不若委邊臣詰而嚴備之,來則禦,去則備;親征之謀,未可輕舉。且選人報聘。彼籍吾歲賜,方能立國,豈無欲安靜之理!”
彥博言:“蕭禧之來,欲以北亭為界,緣慶歷西事未平之時,來求黃嵬之地,容易與之。中國禦戎,守信為上,必以誓書為證。若萌犯順之心,當預備邊,使戰勝守固而已。”
公亮言:“嘉祐間,夏國妄認同家堡為界,延州牒問,遂圍大順,寇邊不已,絕其歲賜,始求帖服。今待遼極包容矣,不使知懼,恐未易馴擾。控制之術,毋令倒持。”
帝召劉忱、呂大忠與執政議之,將從其請。大忠曰:“彼遣一使來,即與地五百裏;若使魏王英弼來,盡索關南地,亦與之乎?”帝默然。忱與大忠堅執不與,掃政知不可奪,乃罷忱還三司,許大忠終制。
丁醜,遼命有司頒行《史記》、《漢書》。
遼以知薊州事耶律庶箴善屬文,遷都林牙。庶箴上表,乞廣本國姓氏曰:“我朝創業以來,法制修明,惟姓氏止分為二,耶律與蕭而已。始,太祖制契丹文字,取諸部鄉裏之名,續作一篇,著於卷末。臣請推廣之,使諸部各立姓氏,庶男女婚媾,有合典禮。”遼主以舊制不可遽厘,不聽。
戊寅,詔浙西路提舉司出米賑常、潤州饑。
韓絳請選官置司,以天下戶口、人丁、稅賦、場務、坑冶、河渡、房園之類,租額、年課及一路錢谷出入之數,去其重復,歲比較增虧、廢置及羨餘、橫費,計贏闕之處,使
範純仁自和州徙知邢州,未至,癸巳,詔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慶州。純仁過闕,入對,帝曰:“卿父在慶著威名,卿今繼之,可謂世職。卿隨侍既久,兵法必精,邊事必熟。”純仁度必有以開邊之說誤帝者,對曰:“臣儒家,末嘗學兵法。先臣守邊時,臣尚幼,不復記憶。且今日事勢,宜有不同。陛下使臣繕治城壘,愛養百姓,臣策疲駑不敢辭。若使開拓封疆,侵攘邊境,非臣所長,願別擇才帥。”帝曰:“卿才何所不能,顧不肯為朕悉心耳。”遂行。
十一月,戊午,高麗貢於遼。
己未,冬至,合祭天地於圜丘,以太祖配。
呂惠卿得君怙權,慮王安石復進,乃援郊祀赦例,薦安石為節度使。方進答刂,帝察知其情,遽問曰:“安石去不以罪,何故用赦復官?”惠卿無以對。
十二月,丙寅,省熙、河、岷三州官百四十一員。
丁卯,文武官加恩。
以知熙州王韶為樞密副使。
辛巳,遼詔改明年元曰大康。大赦。
往時高麗入貢,皆自登州。是歲,遣其臣金良鑒來言,乞改塗由明州詣闕;從之。
淯井、長寧夷十郡、八姓及武都夷皆內附。
遼生女直部節度使阿庫納卒。女直本女真,避遼興宗諱,改曰女直。其始祖曰函普,函普生烏魯,烏魯生跋海,跋海生綏可,綏可生石魯,石魯生阿庫納,阿庫納能役屬諸部。會遼五國佛寧部節度使巴哩美叛,遼將致討,阿庫納恐遼兵深入,得其山川險易,或將圖之,乃告遼曰:“彼可計取也。若用兵,必先走險,非歲月可平。”從之。阿庫納因襲而禽之以獻。遼主召見,燕賜加等,授生女真部節度使,始有官屬,紀綱漸立矣,然不肯受印,系遼籍。其部內舊無鐵,鄰國有以甲胄往鬻者,必厚價售之。得鐵既多,因以修弓矢,備器械,兵勢稍振,前後願附者眾。至是五國穆延部舍音貝勒復叛遼,阿庫納伐之,舍音敗走。阿庫納將見邊將,自陳敗舍音之功,行次拉林水,疾作而死。於是和裏布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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