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刺節論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
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按全元起本雲:“為針之。”無“藏”字),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陰刺,入一旁四處(按《甲乙經》,陽刺者,正內一,傍內四;陰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陰刺疑是陽刺也),治寒熱。深專者,刺大臟,迫臟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臟,臟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
治腐(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旁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痹。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病大風,骨節重,須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須眉生而止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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