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六年(金天會十四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一百十六 >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六年(金天會十四年)

春,正月,己巳朔,帝在臨安。

辛未,帝以雪寒,民艱食,命有司賑之。翼日,謂尚書右仆射張浚曰:“朕居燠室尚覺寒,細民甚可念。若湖南、江西旱災去處,亦宜早措置賑濟。民既困窮,則老弱者轉於溝壑,強悍者流為盜賊,朕為民父母,豈得不憂!”浚曰:“陛下推是心以往,則足以感召和氣,況實惠乎!”帝曰:“朕每以事機難明,專意精思,或達旦不寢。”浚曰:“陛下以多難之際,兩宮幽處,一有差失,存亡所系,慮之誠是也。然雜聽則易惑,多畏則易疑。以易惑之心,行易疑之事,終歸於無成而已。是以自昔人君,正心修己,仰不愧,俯不怍,持剛健之誌,洪果毅之姿,為所當為,曾不它恤。以陛下聰明,茍大義所在,斷以力行,夫何往而不濟!臣願萬機之暇,保養太和,澄心靜氣,庶幾利害紛至而不能疑,則中興之業可建矣。”

癸酉,荊襄招討使嶽飛,言太行山忠義社梁青百餘人欲徑渡河,自襄陽來歸。時金人並兵攻青,故青將精騎突至飛軍前。帝曰:“果爾,當優與宮,以勸來者。諜言固未可信,若此等人來歸,方見敵情。”沈與求曰:“若敵誠衰,來者眾,則敵情審矣。”

丁醜,詔:“納粟別作名目授官人,毋得註親民、刑法官,已授者並罷;自今到部隱漏不實者,抵其罪。”時論者謂:“縣令,民之師帥,刑罰之官,人命所系,不可輕以授人。比年軍興,以納粟得官者,不謂之納粟,或以上書文理可采,或作獻納助國,與理選限。原朝廷之意,欲激勸其樂輸,使得為官戶,而銓曹別無關防之法,近年以來,固有得縣令,亦有得司法者。此曹素未嘗知政務,直以多資,一旦得官,若遂使之臨縣議刑,其不稱職必矣。欲下吏部立法關防,仍先改正。”故有是旨。

癸酉,金頒歷於高麗。

丁醜,金太皇太後赫舍哩氏崩,後上尊謚曰欽獻皇後,葬睿陵。

己卯,起復徽猷閣待制、都督府參議、權川陜宣撫副使邵溥試尚書禮部侍郎。

癸未,尚書左仆射兼監修國史趙鼎上《重修神宗實錄》二百卷。

乙酉,高麗、西夏及劉豫並遺使賀金主萬壽節。金主本七月七日生,以同皇考忌日,改用正月十七日。

丙戌,尚書右仆射張浚辭往荊、襄視師。

浚以敵勢未衰,而劉豫復據中原,為謀叵測,奏請親行邊塞,部分諸將,以觀機會,帝許之。浚即張榜聲豫叛逆之罪。

時淮東宣撫使韓世忠駐軍承、楚,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屯太平州,江東宣撫使張俊屯建康府,而湖北、京西招討使嶽飛在鄂州,朝論以為邊防未備,空闕之處尚多。浚獨謂:“楚、漢交兵之際,漢駐兵殽、澠間,則楚不敢越境而西,蓋大軍在前,雖有它歧捷徑,敵人畏我之議其後,不敢逾越而深入。故太原未陷,則粘罕之兵不復濟河,亦以此耳。而論者多以前後空闊為憂,曾不議其糧食所自來,師徒所自歸,豈必環數千裏之地盡以兵守之,然後可安乎!”浚既白於帝,又以告之同列,惟帝深以為然。

戊戌,都督行府奏:“乞將大姓已曾買官人,於元名目上升轉。文臣迪功郎升補承直郎一萬五千緡,特改宣教郎七萬緡,通直郎九萬緡。武臣進義校尉升補修武郎二萬二千緡,保義郎已上帶閤門祗候三萬緡,武翼郎已上帶閤門宣贊舍人十萬緡。已有官人特賜金帶五萬緡。並作軍功,不作進納,仍與見缺差遣,日下起支請給,其家並作官戶,見當差役科敷並免。如將來參部註擬資考、磨勘改轉、廕補之類,一切並依奏補出身條法施行,仍免銓試;金帶永遠許系。”從之。

二月,壬寅,都督府奏改江、淮營田為屯田。

先是言屯田者甚眾,而行之未見其效。會張浚出行動,因出戶帖錢二十萬緡為本。浚請應事務並申行府措置,俟就緒日歸省部,許之。於是官田、逃田並行拘籍,依民間例召莊客承細,每五頃為一莊。客戶五家相保共佃,一人為佃頭。每客,官給牛五具,種子、農器副之。每家別給菜田十畝,又貸本錢七十千,分二年償,勿取息,若收成日願以斛鬥折還者聽。遂命屯田郎官樊賓、提舉糧料院王弗同推行焉。

戊申,湖北襄陽府路招討使嶽飛,請復以襄陽府路為京西南路,唐、鄧、隨、郢、均、房州、信陽軍並為所隸,從之。

辛亥,詔張灘暫赴行在所奏事。

浚命淮東宣撫使韓世忠自承、楚以圖淮陽,命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屯合肥以招北軍。命江東宣撫使張俊練兵建康,進屯盱眙,又請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領中軍,為後翼,命湖北、京西招討使嶽飛屯襄陽以圖中原。帝親書《裴度傳》賜浚。

甲寅,兵部尚書、都督府參謀軍事折彥質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乙卯,淮東宣撫使韓世忠引兵至宿遷縣,時劉豫聚兵淮陽,世忠欲攻之,乃引兵逾淮、泗,旁符離而北。

前一日,遣統制官兵超,以二百人,探知邳州賈舍人者亦以千騎南來,與之遇。眾欲不戰,超曰:“遇敵不擊,將何以報!”敵鳴鼓,超率眾突入陳中,出入數四,敵乃還。

翼日,世忠引大軍進趨淮陽城下,命統制官呼延通前行,世忠自以一騎隨之,行三十餘裏,遇金人而止。世忠升高丘以望通軍,通騎至陳前請戰,金將葉赫貝勒大呼令解甲,通曰:“我乃呼延通也。我在祖宗時,殺契丹,立大功,暫不與契丹俱生。況爾與我仇,我肯與爾俱生乎!”葉赫即馳刺,與通交鋒,轉戰移時不解,皆失杖,以手相格,去陳已遠,逢坎而墜,二軍俱不知。葉赫刃通之腋,通扼其吭而擒之。

既而世忠為敵所圍,乃按甲不動,俄麾其眾曰:“視吾馬首所向。”奮戈一躍,已潰圍而出,不遺一鏃。世忠曰:“敵易與耳。”復乘銳掩擊,敵敗去。

丙辰,韓世忠圍淮陽軍。

戊午,詔楊沂中以八隊萬人赴都督行府。

張浚欲以沂中助韓世忠,故有是命。庚申,詔沂中落階官,為密州觀察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遣行。

辛酉,權主管侍衛馬軍公事解潛兼權殿前司,帶禦器械劉锜兼權宿衛親兵,以楊沂中出戍故也。

韓世忠攻淮陽,敵堅守不下,劉豫遣使入河間求搖於金右副元帥宗弼。先是金、偽與其守將約,受圍一日則舉一烽,至是城中舉六烽,劉猊與宗弼皆至。

世忠之出師也,乞援於江東宣撫使張俊,俊不能從,世忠乃還。道遇金師,世忠勒陳向敵,遣小校郝彥雄造其軍大呼曰:“錦袍驄馬立陳前者,韓相公也。”眾咎世忠,世忠曰:“不如是,不足以致敵。”及敵至,世忠以數騎挑之,殺其引戰者二人,諸將乘之,敵敗去。

淮陽民從軍南歸者萬數,都督行府悉授田居之。帝詔州縣存恤,毋令失所。

壬戌,折彥質參知政事。

癸亥,參知政事沈與求罷,為資政殿學士、知明州。與求乞宮觀,改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詔:“臨安府民間僦舍錢,不以多寡,並三分中減一分,白地錢四分之一。”

觀文殿大學士、新江西制置大使李綱見於內殿。

三月,戊辰朔,禮部尚書李光兼權刑部尚書。

己巳,少保、武成、感德軍節度使、淮南東路兼鎮江府宣撫使韓世忠為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兼節制鎮江府,徙鎮武寧、安化,楚州置司。檢校少保、鎮寧崇信軍節度使、湖北京西南路招討使嶽飛為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徙鎮武勝、定國,襄陽府置司。時銳意大舉,都督張浚於諸將中每稱世忠之忠勇,飛之沈鷙,可以倚辦大事,故並用之。

是日,李綱入辭,退,上疏言:“今日主兵者之失,大略有四:兵貴精不貴多,多而不精,反以為累;將貴謀不貴勇,勇而不謀,將致敵擒;陳貴分合,合而不能分,分而不能合,皆非善置陳者;戰貴設伏,使直前而有中道邀擊之虞,即非善戰者。願明詔之,使知古人用兵之深意,非小補也。朝廷近來措置恢復,有未盡善者五,有宜預備者三,有當善後者二。今降官告,給度牒,賣戶帖,理積欠,以至折帛、博糴、預借、和買,名雖不同,其取於民則一,而不能生財、節用,核實、懋遷,一也。議者欲因糧於敵,而不知官軍抄掠,甚於寇盜,恐失民心,二也。金人專以鐵騎勝中國,而吾不務求所以制之,三也。今朝廷與諸路之兵盡付諸將,外重內輕,四也。兵家之事行詭道,今以韓世忠、嶽飛為京東、京西宣撫,未有其實而以先聲臨之。且中軍既行,宿衛單弱,肘腑之變,不可不虞,則行在當預備。江南、荊湖之眾盡出,敵或乘間搗虛,則上流當預備。海道去京東不遠,乘風而來,一日千裏,而蘇、秀、明、越全無水軍,則海道當預備。假使異時王師能復京東、西地,則當屯以何兵?守以何將?金人來援,何以待之?萬一不能保,則兩路生靈虛就屠戮,而兩河之民絕望於本朝。勝猶如此,當益思善後之計。

綱又言:“今日之事,莫利營田。然淮南兵革,江湖旱災之餘,民力必不給。謂宜令淮南、襄、漢宣撫諸使,各置招納司,以招納京東、西、河北流移之民,明出文榜,厚加撫諭,撥田士,給牛具,貸種糧,使之耕鑿。許江、湖諸路於地狹人稠地分自行招誘,而軍中兵願耕者聽,則人力可用矣。初年租課,盡畀佃戶,方耕種時,仍以錢糧給之,秋成之後,官為糴買,次年始收其三分之一,二年之後乃收其半,罷錢糧,此其大概也。不然,徒有營田之實,何補於事?”詔都督行府措置。其後頗施行之。

辛未,詔:“去歲旱傷乃四分以上州縣,所負紹興四年已前錢帛之稅,皆除之。”

壬午,金以太保宗翰、太師宗磐、太傅宗幹並領三省事。

丁亥,詔:“江東宣撫司統制官趙密、巨師古軍,並權聽殿前司節制。”

時都督張浚在淮南,謀渡淮北向,惟倚韓世忠為用。世忠辭以兵少,欲摘張俊之將趙密為助。浚以行府檄俊,俊拒之,謂世忠有見吞之意。浚奏乞降旨,而俊亦稟於朝。趙鼎白帝曰:“浚以宰相督諸軍,若號令不行,何以舉事!俊亦不可拒。”乃責俊當聽行府命,不應尚稟於朝;後下浚一面專行,不必申明,慮失機事;時議者以為得體。至是浚終以俊不分軍為患,鼎謂浚曰:“世忠所欲者趙密耳,今楊沂中武勇不減於密,而所統乃禦前軍,誰敢覬覦?當令沂中助世忠,卻發密入衛,俊尚敢為辭耶?”浚曰:“此上策也,浚不能及。”

辛巳,詔:“天章閣、萬壽觀祖宗帝後神禦,見在溫州,令幹辦官黃彥節迎奉赴行在,惟聖祖像留溫州如故。”

檢校少師、奉寧保靜軍節度使、川陜宣撫副使吳玠易鎮保平、靜難,興州置司。

樞密副都承旨馬擴兼沿海制置副使。擴自鎮江將殿前司策選鋒軍赴行在,遂有是除。

庚寅,江西制置大使李綱始領使事於金谿縣。

是春,偽齊劉豫再開貢舉,得邵世以下六十九人。改明堂基為講武殿,於其地造戰船。

夏,四月,庚子,殿中侍禦史周秘言:“國家歲以十五事考校監司,四善、四最考校縣令,而五六年惟有成都潼川路一嘗奏到,至其餘諸路課績,並不申奏。法令廢弛,能否無辨,有善最者不賞,有過惡者無罰,吏治之不良,亦無足怪者。欲望責諸路監司、州縣,自今各依限奏明,其累年輒不申奏者,亦乞取問因依,從朝廷審度,歲取殿最各一二人,量行賞罰。庶幾監司,守令,鹹知自竭,以副陛下責任之意。”詔吏部申嚴行下,違者令禦史臺糾劾。

帝禦經筵。

甲辰,偽齊將王威攻唐州,陷之,團練判官扈舉臣、推官張從之皆死。詔各贈一官,錄舉臣子初品文階,從之子進義校尉。

乙巳,詔:“湖北、京西宣撫使嶽飛丁母憂,已擇日降制起復,緣見措置進兵渡江,不可等待,令飛日下主管軍馬,措置邊事,不得辭免。”先是飛母慶國夫人姚氏卒於軍,飛不俟報解官去,帝聞之,乃詔起復。

辛巳,故朝請大夫趙君錫,贈徽猷閣直學士。

癸醜,故奉直大夫韓璆,贈右朝議大夫,官其家一人。

甲寅,京東淮東宣撫處置司統制官、果州團練使呼延通,特遷永州防禦使,諸將王權、劉寶、嶽超、許世安、劉銳、崔德明、單德忠、杜琳等十八人,並進官有差,賞淮陽之捷也。

乙卯,故中大夫趙瞻,贈資政殿大學士。

戊午,翰林學士兼侍讀胡交修試刑部尚書。

辛酉,詔四川制置大使司:“禁止采伐禁山林木。”蜀三面被邊,綿亙四百裏,山谿阻限,林木障蔽,初時封禁甚備。前一日,太常博士李弼直面對,論:“頃歲以來,一切廢弛,加以軍興,而制器械,運糧造船,自近及遠,斫采殆盡,異時障蔽之地,乃四通八達。”帝曰:“如河東黑松林,祖宗時所以嚴禁采伐者,正藉此為阻,以屏捍外敵耳。異日營繕,為一時遊觀之美,遂使邊境蕩然,更無阻隔。”折彥質曰:“皆臣不言之罪。”

癸亥,左諫議大夫趙霈試尚書工部侍郎。

甲子,少保、武寧安化軍節度使、京東淮南東路宣撫處置使韓世忠,賜號揚武翊運功臣,加橫海、武寧、安化軍節度使,賞淮陽之捷也。

丙寅,詔嶽飛仍舊兼節制蘄、黃州。

偽齊劉豫築劉龍城以窺淮西,劉光世遣本司副都統王師晟破之。

五月,戊辰朔,徽猷閣直學士胡世將試尚書兵部侍郎。世將自江西召還,乃有是命。

癸酉,左通議大夫、新知鄂州、荊湖北路安撫使王庶復顯謨閣待制,賜銀帛二百匹兩。庶既老,愈通習天下事,前二日入對,首言今日之患,莫大於士風之委靡,願振拔名節士以起其氣,又論安危在修己,治亂在立政,成敗在用人,帝韙其言。庶因請曰:“臣肝膽未盡吐也,願賜臣間,時得縷陳於前。”帝乃燕見之,庶言益深,嘗跪問曰:“陛下欲保江南,無所復事;如欲紹復大業,都荊為可。荊州左吳右蜀,利盡南海,前臨江、漢,可出三川,涉大河,以圖中原,曹操所以畏關羽也。”帝大異之。

詔:“自今臣僚未經上殿者,令三省審察訖,關閤門引對。”復舊典也。

乙亥,詔:“除見任知州以上及嘗任侍從官依舊堂除宮觀外,餘並令吏部按格擬差。”

時言者論:“艱難以來,士或不調。陛下憫其失職,授以祠觀,有六等宮觀之格,五項嶽廟之法。但其間有昔已叨竊名祿之人,論其家則豐羨,而乃更與失職寒士均享家食,徒使州郡之間,用度不支。欲乞今後陳乞宮觀之人,除貧乏廉潔朝廷所知者,其餘一切按格與之。或察其人富而貪,敢於格法之外輒有幹求者,懲戒一二。”故有是旨。

詔廣西經略使胡舜陟與邕州守臣同提舉買馬劉遠措置市戰馬。時都督行府言去歲所市馬弱不堪用,於是提舉官李預再貶秩,而更以其事付帥臣。

命沿海制置副使馬擴閱習水軍戰艦。時右司諫王縉言:“舟師實吳、越之長技。將帥之選既慎矣,而舟船數百,多閣水岸,士卒逾萬,未經訓習。欲乞明詔將帥相視,舟船損漏者修之,士卒疲弱者汰之。船不必多,取可乘以戰鬥;人不必眾,取向資以勝敵。分部教習,周而復始,出入風濤,如履平地,則長技可施,威聲遠震,折沖千裏之外矣。”從之。

丙子,詔劉摯特贈太師,以摯曾孫登仕郎芮言,系籍元祐宰相六人,摯獨未盡被恩典故也。

庚寅,少保、寧武寧國節度使、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撫使劉光世為保靜、寧武、寧國軍節度使,賞龍城之捷也。

壬辰,定江、昭慶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江南東路宣撫使張俊加崇信、奉寧軍節度使,進屯盱眙。右仆射張浚命依山築城,左仆射趙鼎曰:“德遠誤矣,是雖不為資敵之具,然當念勞人也。”是役也,興於盛夏,自下運土而上者,皆有日課,望青采斫,數十裏間,竹木皆盡。劚掘新舊冢,莫知其數,人甚苦之。城成,無水可守,亦無樵采。築城之際,偽齊遣三百騎於泗州境上,臨淮佇觀久之而去。

乙未,尚書祠部員外郎、都督府主管機宜文字楊晨移禮部,尚書工部員外郎、都督府主管機宜文字熊彥詩移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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