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十四年
【經】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季孫宿、叔老會晉士匄、齊人、宋人、衛人、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吳於向。
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叔孫豹會晉荀偃、齊人、宋人、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己未,衛侯出奔齊。
莒人侵我東鄙。
秋,楚公子貞帥師伐吳。
冬,季孫宿會晉士匄、宋華閱、衛孫林父、鄭公孫蠆、莒人、邾人於戚。
【傳】
十四年春,吳告敗於晉。會於向,為吳謀楚故也。範宣子數吳之不德也,以退吳人。執莒公子務婁,以其通楚使也。將執戎子駒支。範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洩,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於土地,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嶽之裔胄也,毋是翦棄。賜我南鄙之田,狐貍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貍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於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於時,以從執政,猶殽誌也。豈敢離逷?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於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退。宣子辭焉,使即事於會,成愷悌也。於是,子叔齊子為季武子介以會,自是晉人輕魯幣,而益敬其使。
吳子諸樊既除喪,將立季劄。季劄辭曰:“曹宣公之卒也,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將立子臧。子臧去之,遂弗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節。’君,義嗣也。誰敢奸君?有國,非吾節也。劄雖不才,願附於子臧,以無失節。”固立之,棄其室而耕。乃舍之。
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以報櫟之役也。晉侯待於竟,使六卿帥諸侯之師以進。及涇,不濟。叔向見叔孫穆子,穆子賦《匏有苦葉》。叔向退而具舟,魯人、莒人先濟。鄭子蟜見衛北宮懿子曰:“與人而不固,取惡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說。二子見諸侯之師而勸之濟,濟涇而次。秦人毒涇上流,師人多死。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師皆從之,至於棫林,不獲成焉。荀偃令曰:“雞鳴而駕,
欒鍼曰:“此役也,報櫟之敗也。役又無功,晉之恥也。吾有二位於戎路,敢不恥乎?”與士鞅馳秦師,死焉。士鞅反,欒黡謂士匄曰:“余弟不欲往,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將殺之。”士鞅奔秦。於是,齊崔杼、宋華閱、仲江會伐秦,不書,惰也。向之會亦如之。衛北宮括不書於向,書於伐秦,攝也。
秦伯問於士鞅曰:“晉大夫其誰先亡?”對曰:“其欒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對曰:“然。欒黡汰虐已甚,猶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對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愛其甘棠,況其子乎?欒黡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沒矣,而黡之怨實章,將於是乎在。”秦伯以為知言,為之請於晉而復之。
衛獻公戒孫文子、寧惠子食,皆服而朝。日旰不召,而射鴻於囿。二子從之,不釋皮冠而與之言。二子怒。孫文子如戚,孫蒯入使。公飲之酒,使大師歌《巧言》之卒章。大師辭,師曹請為之。初,公有嬖妾,使師曹誨之琴,師曹鞭之。公怒,鞭師曹三百。故師曹欲歌之,以怒孫子以報公。公使歌之,遂誦之。
蒯懼,告文子。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並帑於戚,而入見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懼社稷之傾覆,將若之何?”對曰:“君制其國,臣敢奸之?雖奸之,庸知愈乎?”遂行,從近關出。公使子、子伯、子皮與孫子盟於丘宮,孫子皆殺之。
四月己未,子展奔齊。公如鄄,使子行於孫子,孫子又殺之。公出奔齊,孫氏追之,敗公徒於阿澤。鄄人執之。初,尹公佗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射於公孫丁。二子追公,公孫丁禦公。子魚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軥而還。尹公佗曰:“子為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子鮮從公。
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無罪。定姜曰:“無神何告?若有,不可誣也。有罪,若何告無?舍大臣而與小臣謀,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為師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櫛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無告無罪。”
公使厚成叔吊於衛,曰:“寡君使瘠,聞君不撫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吊?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於執事曰:‘有君不吊,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帥職,增淫發洩,其若之何?’”衛人使大叔儀對曰:“群臣不佞,得罪於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棄之,以為君憂。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吊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貺。”厚孫歸,復命,語臧武仲曰:“衛君其必歸乎!有大叔儀以守,有母弟以出,或撫其內,或營其外,能無歸乎?”
齊人以郲寄衛侯。及其復也,以郲糧歸。右宰穀從而逃歸,衛人將殺之。辭曰:“余不說初矣,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衛人立公孫剽,孫林父、寧殖相之,以聽命於諸侯。
衛侯在郲。臧紇如齊,唁衛侯。衛侯與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衛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糞土也,亡而不變,何以復國?”子展、子鮮聞之,見臧紇,與之言,道。臧孫說,謂其人曰:“衛君必入。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
師歸自伐秦,晉侯舍新軍,禮也,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周為六軍,諸侯之大者,三軍可也。於是知朔生盈而死,盈生六年而武子卒,彘裘亦幼,皆未可立也。新軍無帥,故舍之。
師曠恃於晉侯。晉侯曰:“衛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隸、牧、圉皆有親暱,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於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於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正月孟春,於是乎有之,諫失常也。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秋,楚子為庸浦之役故,子囊師於棠以伐吳,吳不出而還。子囊殿,以吳為不能而弗儆。吳人自臯舟之隘,要而擊之,楚人不能相救。吳人敗之,獲楚公子宜穀。
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世胙大師,以表東海。王室之不壞,繄伯舅是賴。今余命女環!茲率舅氏之典,纂乃祖考,無忝乃舊。敬之哉,無廢朕命!”
晉侯問衛故於中行獻子,對曰:“不如因而定之,衛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誌而勤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撫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亂者取之,
冬,會於戚,謀定衛也。
範宣子假羽毛於齊而弗歸,齊人始貳。
楚子囊還自伐吳,卒。將死,遺言謂子庚:“必城郢。”君子謂:“子囊忠。君薨不忘增其名,將死不忘衛社稷,可不謂忠乎?忠,民之望也。《詩》曰:‘行歸於周,萬民所望。’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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