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張徐張胡列傳
鄧彪、張禹、徐防、張敏、胡廣。
鄧彪字智伯,南陽新野人,太傅禹之宗也。父邯,中興初以功封鄳侯,仕至勃海太守。彪少勵誌,修孝行。父卒,讓國於異母弟荊鳳,顯宗高其節,下詔許焉。
後仕州郡,辟公府,五遷桂陽太守。永平十七年,征入為太仆。數年,喪後母,辭疾乞身,詔以光祿大夫行服。服竟,拜奉車都尉,遷大司農。數月,代鮑昱為太尉。彪在位清白,為百僚式。視事四年,以疾
和帝即位,以彪為太傅,錄尚書事,賜爵關內侯。永元初,竇氏專權驕縱,朝廷多有諫爭,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又嘗奏免禦史中丞周紆,紆前失竇氏旨,故頗以此致譏,然當時宗其禮讓。及竇氏誅,以老病上還樞機職,詔賜養牛、酒而許焉。五年春,薨於位,天子新臨吊臨。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國人也。
祖父況族姊為皇祖考夫人,數往來南頓,見光武。光武為大司馬,過邯鄲,況為郡吏,謁見光武。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與俱北,到高邑,以為元氏令。遷涿郡太守。後為常山關長。會赤眉攻關城,況戰歿。父歆,初以報仇逃亡,後仕為淮陽相,終於汲令。
禹性篤厚節儉。父卒,汲吏人賻送前後數百萬,悉無所受。又以田宅推與伯父,身自寄止。
永平八年,舉孝廉,稍遷;建初中,拜楊州刺史。當過江行部,中上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難於濟涉。禹將度,吏固請不聽。禹厲言曰:“子胥如有靈,知吾誌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遂鼓楫而過。歷行郡邑,深幽之處莫不畢到,親錄囚徒,多所明舉。吏民希見使者,人懷喜悅,怨德美惡,莫不自歸焉。
元和二年,轉兗州刺史,亦有清平稱。三年,遷下邳相。徐縣北界有蒲陽坡,傍多良田,而堙廢莫修。禹為開水門,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數百頃。勸率吏民,假與種糧,親自勉勞,遂大收谷實。鄰郡貧者歸之千余戶,室廬相屬,其下成市。後歲至墾千余頃,民用溫給。功曹史戴閏,故太尉掾也,權動郡內。有小譴,禹令自致徐獄,然後正其法。自長史以下,莫不震肅。
永元六年,入為大司農,拜太尉,和帝甚禮之。十五年,南巡祠園廟,禹以太尉兼衛尉留守。聞車駕當進幸江陵,以為不宜冒險遠,驛馬上諫。詔報曰:“祠謁既訖,當南禮大江,會得君奏,臨漢回輿而旋。”及行還,禹持蒙賞賜。
延平元年,遷為太傅,錄尚書事。鄧太後以殤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內,乃詔禹舍宮中。給帷帳床褥,太官朝夕進食,五日一歸府。每朝見,特贊,與三公絕席。禹上言:“方諒B240密靜之時,不宜依常有事於苑囿。其廣成、上林空地,宜用以假貧民。”太後從之。及安帝即位,數上疾乞身。詔遣小黃門問疾,賜牛一頭,酒十斛,勸令就第。其錢布、刀劍、衣物,前後累至。
永初元年,以定策功封安鄉侯,食邑千二百戶,與太尉徐防、司空尹勤同日俱封。其秋,以寇賊水雨策免防、勤,而禹不自安,上書
徐防字謁卿,沛國铚人也。祖父宣,為講學大夫,以《易》教授王莽。父憲,亦傳宣業。
防少習父祖學,永平中,舉孝廉,除為郎。防體貌矜嚴,占對可觀,顯宗異之,特補尚書郎。職典樞機,周密畏慎,奉事二帝,未嘗有過。和帝時,稍遷司隸校尉,出為魏郡太守。永元十年,遷少府、大司農。防勤曉政事,所在有跡。十四年,拜司空。
防以《五經》久遠,聖意難明,宜為章句,以悟後學。上疏曰:
臣聞《詩》、《書》、《禮》、《樂》,定自孔子;發明章句,始於子夏。其後諸家分析,各有異說。漢承亂秦,經典廢絕,本文略存,或無章句。收拾缺遺,建立明經,博征儒術,開置太學。孔聖既遠,微旨將絕,故立博士十有四家,設甲乙之科,以勉勸學者,所以示人好惡,改敝就善者也。伏見太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私相容隱,開生奸路。每有策試,輒興諍訟,論議紛錯,互相是非。孔子稱“
詔書下公卿,皆從防言。
十六年,拜為司徒。延平元年,遷太尉,與太傅張禹參錄尚書事,數受賞賜,甚見優寵。
安帝即位,以定策封龍鄉侯。食邑千一百戶。其年以災異寇賊策免,就國。凡三公以災異策免,始自防也。
防卒,子衡當嗣,讓封於其弟崇。數歲,不得已,乃出就爵雲。
張敏字伯達,河間D821人也。建初二年,舉孝廉,四遷,五年,為尚書。
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肅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後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侮法》。敏駁議曰:
夫《輕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決,宜從上下,猶天之四時,有生有殺。若開相容恕,著為定法者,則是故設奸萌,生長罪隙。孔子曰:“
議寢不省。敏復上疏曰:
臣敏蒙恩,特見拔擢,愚心所不曉,迷意所不解,誠不敢茍隨眾議。臣伏見孔子垂經典,臯陶造法律,原其本意,皆欲禁民為非也。未曉《輕侮》之法將以何禁?必不能使不相輕侮,而更開相殺之路,執憲之吏復容其奸枉。議者或曰:“平法當先論生。”臣愚以為天地之性,唯人為貴,殺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趣生,反開殺路,一人不死,天下受敝。記曰:“利一害百,人去城郭。”夫
和帝從之。
九年,拜司隸校尉。視事二歲,遷汝南太守。清約不煩,用刑平正,有理能名。坐事免。延平元年,拜議郎,再遷潁川太守。永初元年,征拜司空,在位奉法而已。視事三歲,以病乞身,不聽。六年春,行大射禮,陪位頓仆,乃策罷之。因病篤,卒於家。
胡廣字伯始,南郡華容人也。六世祖剛,清高有誌節。平帝時,大司徒馬宮辟之。值王莽居攝,剛解其衣冠,縣府門而去,遂亡命交阯,隱於屠肆之間。後莽敗,乃歸鄉裏。父貢,交阯都尉。
廣少孤貧,親執家苦。長大,隨輩入郡為散吏。太守法雄之子真,從家來省其父。真頗知人。會歲終應舉,雄敕真助其求才。雄因大會諸吏,真自於牖間密占察之,乃指廣以白雄,遂察孝廉。既到京師,試以章奏,安帝以廣為
順帝欲立皇後,而貴人有寵者四人,莫知所建,議欲探籌,以神定選。廣與尚書郭虔、史敞上疏諫曰:“竊見詔書以立後事大,謙不自專,欲假之籌策,決疑靈神。篇籍所記,祖宗典故,未嘗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當賢;就值其人,猶非德選。夫岐嶷形於自然,伣天必有異表。宜參良家,簡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鈞以貌,稽之典經,斷之聖慮。政令猶汗,往而不反。詔文一下,形之四方。臣職在拾遺,憂深責重,是以焦心,冒昧陳聞。”帝從之,以梁貴人
時,尚書令左雄議改察舉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試經學,文吏試章奏。廣復與敞、虔止書駁之,曰:
臣聞君以
帝不從。
時,陳留郡缺職,尚書史敞等薦廣。曰:“臣聞德以旌賢,爵以建事,‘明試以功’《典謨》所美,‘五服五章’,天秩所作,是以臣竭其忠,君豐其寵,舉不失德,下忘其死。竊見尚書仆射胡廣,體真履規,謙虛溫雅,
廣典機事十年,出為濟陰太守,以舉吏不實免。復為汝南太守,入拜大司農。漢安元年,遷司徒。質帝崩,代李固為太尉,錄尚書事。以定策立桓帝,封育陽安樂鄉侯。以病遜位。又拜司空,告老致仕。尋以特進征拜太常,遷太尉,以日食免。復為太常,拜太尉。
延熹二年,大將軍梁冀誅,廣與司徒韓縯、司空孫朗坐不衛宮,皆減死一等,奪爵土,免為庶人。後拜太中大夫、太常。九年,復拜司徒。
靈帝立,與太傅陳蕃參錄尚書事,復封故國。以病自乞。會蕃被誅,代為太傅,總錄如故。
時年已八十,而心力克壯,繼母在堂,朝夕瞻省,傍無幾杖,言不稱老。及母卒,居喪盡哀,率禮無愆。性溫柔謹素,常遜言恭色。達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故京師諺曰:“萬事不理問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及共李固定策,大議不全,又與中常侍丁肅婚姻,以此譏毀於時。
自在公臺三十余年,歷事六帝,禮任甚優,每遜位辭病,及免退田裏,未嘗滿歲,輒復升時。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為太傅。其所辟命,皆天下名士。與故吏陳蕃、李鹹並為三司。蕃等每朝會,輒稱疾避廣,時人榮之。年八十二,熹平元年薨。使五官中朗將持節奉策贈太傅、安樂鄉侯印綬,給東園梓器,謁者護喪事,賜冢塋於原陵,謚文恭侯,拜家一人為郎中。故吏自公、卿、大夫、博士、議郎以下數百人,皆缞绖殯位,自終及葬。漢興以來,人臣之盛,未嘗有也。
初,楊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闕,後涿郡崔骃及子瑗又臨邑侯劉EA25駼增補十六篇,廣復繼作四篇,文甚典美。乃悉撰次首目,為之解釋,名曰《百官箴》,凡四十八篇。其余所著詩、賦、銘、頌、箴、吊及諸解詁,凡二十篇。
熹平六年,靈帝思感舊德,乃圖畫廣及太尉黃瓊於省內,詔議郎蔡邕為其頌雲。
論曰:爵任之於人重矣,全喪之於生大矣。懷祿以圖存者,仕子之桓情;審能而就列者,出身之常體。大紆於物則非己,直於誌則犯俗,辭其艱則乖義,徇其節則失身。統之,方軌易因,險塗難禦。故昔人明慎於所受之分,遲遲於岐路之間也。如令誌行無牽於物,臨生不先其存,後世何貶焉?古人以宴安為戒,豈數公之謂乎?
贊曰:鄧、張作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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