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超

《南齊書》 > 卷五十二·文學 > 檀超

檀超,字悅祖,高平金鄉人也。祖弘宗,宋南瑯邪太守。超少好文學,放誕任氣,解褐州西曹。嘗與別駕蕭惠開共事,不為之下。謂惠開曰:“我與卿俱起一老姥,何足相誇?”蕭太後,惠開之祖姑;長沙王道憐妃,超祖姑也。舉秀才。孝建初,坐事徙梁州,板宣威府參軍。孝武聞超有文章,敕還直東宮,除驃騎參軍、寧蠻主簿,鎮北諮議。超累佐蕃職,不得誌,轉尚書度支郎,車騎功曹,桂陽內史。入為殿中郎,兼中書郎,零陵內史,征北驃騎記室,國子博士,兼左丞。

超嗜酒,好言詠,舉止和靡,自比晉郗超為高平“二超”。謂人曰:“猶覺我為優也。”太祖賞愛之。遷驍騎將軍,常侍,司徒右長史。

建元二年,初置史官,以超與驃騎記室江淹掌史職。上表立條例,開元紀號,不取宋年。封爵各詳本傳,無假年表。立十誌:《律歷》、《禮樂》、《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藝文》依班固,《朝會》、《輿服》依蔡邕、司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範曄,合《州郡》。班固五星載《天文》,日蝕載《五行》;改日蝕入《天文誌》。以建元為始。帝女體自皇宗,立傳以備甥舅之重,又立《處士》、《列女傳》。詔內外詳議。左仆射王儉議:“金粟之重,八政所先,食貨通則國富民實,宜加編錄,以崇務本。《朝會誌》前史不書,蔡邕稱先師胡廣說《漢舊儀》,此乃伯喈一家之意,曲碎小儀,無煩錄。宜立《食貨》,省《朝會》。《洪範》九疇,一曰五行。五行之本,先乎水火之精,是為日月五行之宗也。今宜憲章前軌,無所改革。又立《帝女傳》,亦非淺識所安。若有高德異行,自當載在《列女》,若止於常美,則仍舊不書。”詔:“日月災隸《天文》,余如儉議。”超史功未就,卒官。江淹撰成之,猶不備也。

時豫章熊襄著《齊典》,上起十代。其序雲:“《尚書·堯典》,謂之《虞書》,則附所述,故通謂之齊,名為《河洛金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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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超》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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