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曇恭

《南史》 > 卷七十四·孝義上下 > 滕曇恭

時有徐普濟者,長沙臨湘人。居喪未葬,而鄰家火起,延及其舍。普濟號慟伏棺上,以身蔽火。鄰人往救之,焚炙已悶絕,累日方蘇。

又有建康人張悌,家貧無以供養,以情告鄰富人。富人不與,不勝忿,遂結四人作劫,所得衣物,三劫持去,實無一錢入己。縣抵悌死罪。悌兄松訴稱:“與弟景是前母子,後母唯生悌,松長不能教誨,乞代悌死。”景又曰:“松是嫡長,後母唯生悌。若從法,母亦不全。”亦請代死。母又雲:“悌應死,豈以弟罪枉及諸兄。悌亦引分,乞全兩兄供養。”縣以上讞,帝以爲孝義,特降死,後不得爲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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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昙恭》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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