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

《晉書》 > 列傳·第六十章 > 王宏

王宏,字正宗,高平人,魏侍中粲之從孫也。魏時辟公府,累遷尚書郎,歷給事中。泰始初,為汲郡太守,撫百姓如家,耕桑樹藝,屋宇阡陌,莫不躬自教示,曲盡事宜,在郡有殊績。司隸校尉石鑒上其政術,武帝下詔稱之曰:“朕惟人食之急,而懼天時水旱之運,夙夜警戒,念在於農。雖詔書屢下,敕厲殷勤,猶恐百姓廢惰以損生植之功。而刺史、二千石、百裏長吏未能盡勤,至使地有遺利而人有余力,每思聞監司糾舉能不,將行其賞罰,以明沮勸。今司隸校尉石鑒上汲郡太守王宏勤恤百姓,導化有方,督勸開荒五千余頃,而熟田常課頃畝不減。比年普饑,人食不足,而宏郡界獨無匱乏,可謂能矣。其賜宏谷千斛,布告天下,鹹使聞知。”

俄遷衛尉、河南尹、大司農,無復能名,更為苛碎。坐桎梏罪人,以泥墨塗面,置深坑中,餓不與食,又擅縱五歲刑以下二十一人,為有司所劾。帝以宏累有政績,聽以贖罪論。太康中,代劉毅為司隸校尉,於是檢察士庶,使車服異制,庶人不得衣紫絳及綺繡錦繢。帝常遣左右微行,觀察風俗,宏緣此復遣吏科檢婦人衵服,至褰發於路。論者以為暮年謬妄,由是獲譏於世,復坐免官。後起為尚書。太康五年卒,追贈太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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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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