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祐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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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辛巳,賜進士恩榮宴於翰林院。

辛醜,賜會試下第舉人七十以上,從七流官致仕,六十以上,府、州教授;餘並授山長、學正;後勿援例。

敕:“諸王分地,仍以流官為達嚕噶齊,各位所辟為副達嚕噶齊。”

命李孟等類集本朝條格,俟成書,聞奏頒行。

乙巳,帝如上都。

宣徽院以供尚膳,遣人獵於歸德,敕以其擾民,罷之。

自特們德爾定括田之議,遣人分行各省,苛急煩擾,江西為甚。是月,贛州民蔡五九聚眾作亂,遠近騷動。

五月,戊申朔,改給各道廉訪司銀印。

復立陜西諸道行禦史臺。

乙醜,秦州成紀縣山移。是夜,疾風電雹,北山南移至夕河川,次日再移;平地突出士阜,高者二三丈,陷沒民居。敕遣官核驗賑恤。

監察禦史馬祖常言:“山,不動之物,今之動者,由在野有當用不用之賢,在官有當言不言之佞,故致然耳。”

甲戌,加授宦者中尚卿續元暉昭文館大學士。

六月,戊戌,河決鄭州。

辛醜,以濟寧、益都亢旱,汰省衛士芻粟。

贛州賊蔡五九圍寧都,焚四關,戕趙同知,分掠郡邑。秋,七月,乙卯,遣兵捕討蔡五九。

甲子,江南、湖廣道奉使溫迪罕,言廉訪使公田多取民租,宜復舊制,從之。

癸酉,命特們德爾總宣政院事。

是月,畿內大雨,漷州、昌平、香河、寶坻等縣水,沒民田廬。

八月,丙戌,官軍擊蔡五九,寧都圍解。五九益修攻具,招集失業之民,勢益張,遂陷汀州寧化縣,僭稱王號;遣江浙行省平章章律等率兵討之。

己醜,帝至自上都。

乙未,臺臣言:“蔡五九之變,皆由鼐智密鼎經理田糧,與郡縣橫加酷暴,逼抑至此;新豐一縣,撤民廬千九百區,夷墓揚骨,虛張頃畝,流毒居民。請罷經理及冒括田租。”時臺臣不敢斥言特們德爾建議之非,但言有司奉行不善,帝悟其弊,命罷其役。詔下,民大悅,由是五九之勢漸衰。

壬寅,增國子生百員,歲貢伴讀四員。

詔江浙行省印《農桑輯要》萬部,頒降有司遵守勸課。

旌表貴州達嚕噶齊相兀孫妻死節。

監察禦史納琳言事忤旨,帝怒叵測,中丞楊多爾濟救之,一日至八九奏,曰:“臣非愛納琳,誠不願陛下有殺禦史之名。”帝曰:“為卿宥之,可左遷昌平令。”多爾濟曰:“以禦史宰京邑,無不可者。但以言事而得左遷,恐後之來者用是為戒,不肯復言矣。”帝不允。後數日,帝讀《貞觀政要》,多爾濟侍側,帝顧謂曰:“魏征,古之遺直也,朕安得用之?”對曰:“直由太宗。太宗不聽,征雖直,將焉用之!”帝笑曰:“卿意在納琳耶?當赦之以成爾直。”有上書論朝政闕失,面觸宰相,宰相怒,將取旨殺之。多爾濟曰:“詔書雲‘言雖不當,無罪。’今若此,何以示信天下!果誅之,臣亦負其職矣。”帝悟,釋之,於是特加昭文館大學士、榮祿大夫,以旌其直。

時位一品者,多乘間邀王爵,贈先世,或謂多爾濟可援例以請,多爾濟曰:“家世寒微,幸際遇至此,已懼弗稱,尚敢多求乎!且我為之,何以風勵僥幸者乎?”

九月,丁未,章律以括田逼死九人,敕吏部尚書王居仁等鞫之。

壬戌,蔡五九眾潰,伏誅,餘黨悉平。賞軍士討捕功,並官死事者子孫。

參知政事趙世延,居中書二十月,遷禦史中丞,詔省臣自平章以下相率送之官,其禮前所無有。由是為權臣所忌,乃用皇太後旨,出世延為雲南行省右丞。陛辭,帝特命仍還臺為中丞。

冬,十月,庚辰,以淮西廉訪使郭貫為中書參知政事。

乙未,授白雲宗主沈明仁榮祿大夫、司空。

丁酉,加授特們德爾太師。

十一月,丙午,客星變為彗,犯紫微垣,歷軫至壁十五宿。辛未,以星變,赦天下,減免各路差稅有差。丞相哈克繖等乞避位,帝曰:“此朕之愆,豈卿等所致!其復乃職。茍政有過差,毋憚於改。又,凡可以安百姓者,當悉言之,庶上下交修,天變可弭也。”

遼東肅政廉訪使尉遲德誠上疏言事,其略曰:“勞諸王以懷其心,防出入以嚴宮禁,正諫官以遠讒佞,崇科目以求人才,立常平以備荒年,汰僧、道以寬民力,舉賢良以勵忠孝,抑奢侈以厚風俗”,及拯鈔法、裁冗官等事,不報。德誠尋卒。

甲戌,封武宗子和實拉為周王,出鎮雲南。

初,武宗立帝為太子,命以次傳位於和實拉。已而丞相三寶努復勸武宗立其子,既乃以哈喇托克托言而止。至是議立太子,特們德爾欲固位取寵,乃請立皇子碩迪巴拉,又與太後幸臣實勒們譖和實拉於兩宮,遂有是命。

又譖哈喇托克托為武宗舊臣,詔逮至京師。居數日,綽和爾、實勒們傳兩宮旨諭托克托曰:“初疑汝親於所事,故召汝。今察汝無他,其復還鎮。”托克托入謝太後曰:“臣雖被先帝知遇,而受太後及今上恩不為不深,豈敢昧所自乎!”未幾,遷江西行省左丞相。

十二月,庚寅,增置平江路行用庫。

癸巳,命省臣定擬封贈通例,俾高下適宜以聞。

旌表汀州寧化縣民賴祿孫孝行。

蔡五九之亂,祿孫負其母,挈其妻,隨眾入山避之。盜至,眾散走,祿孫守母不去。盜將刃其母,祿孫以身翼蔽曰:“寧殺我,勿傷吾母。”時母病,渴,覓水不得,祿孫含唾喣之,盜相顧駭嘆,不忍害,反取水與之。有掠其妻去者,眾責之曰:“奈何辱孝子婦!”使歸之。事聞。賜旌表。

朝廷以吏多滯事,責曹案不如程者。令下刑部,尚書謝讓曰:“刑獄非錢谷、銓選之比,寬以歲月,尚慮失實,豈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宰相,由是刑曹獨得不責稽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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