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章 迎敵祠
敵以東方來,迎之東壇,壇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弩八,八發而止;將服必青,其牲以雞。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弩七,七發而止;將服必赤,其牲以狗。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弩九,九發而止;將服必白,其牲以羊。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墨旗、黑神長六尺者六,弩六,六發而止;將服必黑,其牲以彘。從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給禱牲。
凡望氣,有大將氣,有小將氣,有往氣,有來氣,有敗氣,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吉兇。舉巫、醫、蔔有所長,具藥,宮之,善為舍。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蔔以請守,守獨智巫、蔔望氣之請而已。其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
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弟之。舉屠、酤者置廚給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縣師受事,出葆,循溝防,築薦通塗,修城,百官共財,百工即事,司馬視城修卒伍。設守門,二人掌右閹,二人掌左閹,四人掌閉,百甲坐之。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贊三人。五步有五長,十步有什長,百步有百長,旁有大率,中有大將,皆有司吏卒長。城上當階,有司守之。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士皆有職。
城之外,矢之所遝,壞其墻,無以為客菌。三十裏之內,薪蒸、水皆入內。狗、彘、豚、雞食其肉,斂其骸以為醢,腹病者以起。
城之內,薪蒸廬室,矢之所遝,皆為之塗菌。令命昏緯狗纂馬,■緯。靜夜聞鼓聲而噪,所以閹客之氣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時噪則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於四望、山川、社稷,先於戎,乃退。公素服誓於太廟,曰:“其人為不道,不修義詳,唯乃是王,曰:‘予必懷亡爾社稷,滅爾百姓。’二參子尚夜自廈,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既誓,公乃退食。舍於中太廟之右,祝、史舍於社。百官具禦,乃鬥,鼓於門,右置旗,左置旌於隅練名。射參發,告勝,五兵鹹備,乃下,出挨,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馬射自門右,蓬矢射之,茅參發,弓弩繼之;校自門左,先以揮,木石繼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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