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二十三年

《左傳》 > 僖公 > 僖公二十三年

【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

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

秋,楚人伐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

九月,晉惠公卒。懷公命無從亡人。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願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蔔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己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赴以名則亦書之,不然則否,辟不敏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於是乎得人。有人而校,罪莫大焉。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顛頡、魏武子、司空季子。狄人伐嗇咎如,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過衛,衛文公不禮焉。

出於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誌,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誌於諸侯。得誌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乃饋盤飱,寘璧焉。公子受飱反璧。

及宋,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

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人弗及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離外之患,而天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晉、鄭同儕,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

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子玉請殺之。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忠而能力。晉侯無親,外內惡之。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乃送諸秦。

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奉匜沃盥,既而揮之。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懼,降服而囚。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公賦《六月》。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

閱讀:19478

《僖公二十三年》简体版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