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梁惠王章句上 > 第三節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內兇,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兇亦然。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閱讀:20362
《第三节》简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