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曇慶

《宋書》 > 卷五十四 > 沈曇慶

沈曇慶,吳興武康人,侍中懷文從父兄也。父發,員外散騎侍郎,早卒;吳興太守王韶之為之誄焉。

曇慶初辟主簿,州從事,西曹主簿,長沙王義欣後軍鎮軍主簿。遭母憂,哀毀致稱,本縣令諸葛闡之公解言上。服釋,復為主簿。義欣又請為鎮軍記室參軍。出為余杭令,遷司徒主簿,江夏王義恭太尉錄事參軍,尚書右丞。時歲有水旱,曇慶議立常平倉以救民急,太祖納其言,而事不行。領本邑中正,少府,揚州治中從事史,始興王浚衛軍長史。元兇弒立,世祖入討,劭遣曇慶還東募人,安東將軍隨王誕收付永興縣獄,久之,被原。

世祖踐阼,除東海王祎撫軍長史,入為尚書吏部郎,江夏王義恭大司馬長史,南東海太守,左衛將軍。大明元年,督徐兗二州及梁郡諸軍事、輔國將軍、徐州刺史。時殿中員外將軍裴景仁助戍彭城,本傖人,多悉戎荒事。曇慶使撰《秦記》十卷,敘苻氏僭偽本末,其書傳於世。明年,復征為左衛將軍,加給事中,領本州大中正。三年,遷祠部尚書。其年,卒,時年五十七。追贈本官。曇慶謹實清正,所蒞有稱績。常謂子弟曰:“吾處世無才能,政圖作大老子耳。”世以長者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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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昙庆》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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